证券代码:300676 证券简称:华大基因 公告编号:2018-090
深圳华大基因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持股5%以上股东减持股份比例达到1%的公告
持股5%以上的股东深圳前海华大基因投资企业(有限合伙)保证向本公司提供的信息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与信息披露义务人提供的信息一致。
深圳华大基因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华大基因”)于2018年10月16日披露了《关于持股5%以上股东减持股份计划的预披露公告》(公告编号:2018-074),持股5%以上股东深圳前海华大基因投资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华大投资”)计划以大宗交易或集中竞价方式减持公司股份不超过12,003,000股(占本公司总股本比例3%)。公司近日收到华大投资关于减持公司股份的通知,华大投资于2018年11月8日至2018年11月13日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集中竞价交易方式累计减持公司股份4,001,000股,减持股份数量累计达到公司股份总数的1%。具体情况如下:
一、股东减持情况
1、股东减持股份情况
股东减持的股份来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前华大投资持有的公司股份。
股东名称 减持 减持时间 减持均价 减持股数 减持比例
方式 (元/股) (股) (%)
深圳前海华大
集中 2018年11月8日至
基因投资企业 60.57 4,001,000 1.00
竞价 2018年11月13日
(有限合伙)
本次减持前持有股份 本次减持后持有股份
股东名称 股份性质 占总股本 占总股本
股数(股) 股数(股)
比例(%) 比例(%)
深圳前海 合计持有股份 66,915,154 16.72 62,914,154 15.72
华大基因
投资企业 其中:无限售条件股份 66,915,154 16.72 62,914,154 15.72
(有限合
伙) 有限售条件股份 0 0 0 0
二、其他相关说明
1、本次减持符合《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股东、董监高减持股份的若干规定》、《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等相关规定。公司将继续关注上述减持计划后续的实施情况,督促华大投资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合规减持,并及时履行相关信息披露义务。
2、华大投资本次减持股份事项已按照相关规定进行了预披露(公告编号:2018-074),本次减持情况与此前已披露的减持计划一致。
3、华大投资不存在应当履行而未履行的承诺事项。本次减持价格根据市场价格确定,且按照上市承诺,股票减持价格未低于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价格。
4、华大投资不属于公司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本次减持不会导致公司控制权发生变更,不会对公司治理结构及持续经营产生影响。
三、备查文件
深圳前海华大基因投资企业(有限合伙)出具的《减持公司股份告知函》。
特此公告。
深圳华大基因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