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300676 证券简称:华大基因 公告编号:2018-056
深圳华大基因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部分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增持公司股份计划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深圳华大基因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8年7月17日收到公司部分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关于拟增持公司股份的通知。基于对公司未来发展前景的坚定信心以及对公司价值的认可,同时为了提升投资者信心,切实维护中小股东利益,结合对公司股票价值的合理和独立判断,公司部分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拟计划自本公告之日起的6个月内,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增持公司股份,增持金额累计不低于3,000万元人民币。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增持主体
(一)增持主体名称
公司董事、总经理尹烨,副总经理杜玉涛,首席运营官张凌,副总经理刘娜,人力资源总监李治平,财务总监陈轶青,董事会秘书、法务总监徐茜(以下简称“增持计划参与人”)。
(二)增持主体已持有公司股份的数量及比例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除公司董事、总经理尹烨、副总经理杜玉涛通过深圳前海华大基因投资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华大投资”)间接持有公司股份外,上述其他增持计划参与人未直接或间接持有公司股份。公司董事、总经理尹烨、副总经理杜玉涛未直接持有公司股份,分别持有华大投资0.9614%、0.2904%的合伙份额,华大投资持有公司股份比例为16.72%。
二、增持目的
公司部分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本次增持公司股份计划是基于对公司未来发展
前景的坚定信心以及对公司价值的认可,同时为了提升投资者信心,切实维护中小股东利益的目的。
三、增持计划
(一)增持金额:本次增持金额累计不低于3,000万元人民币。
(二)增持计划与方式:计划自本公告之日起6个月(2018年7月18日至2019年1月17日)内,由增持主体按照相关法律法规许可的方式(包括但不限于竞价交易和大宗交易)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增持公司股票。
(三)增持价格:本次增持计划的价格不高于120元/股,增持主体基于对公司股票价值的合理判断,结合资本市场整体发展趋势,根据公司二级市场股票的市场价格实施本次增持计划。
(四)增持资金来源:自有资金及自筹资金。
四、其他说明
(一)本次增持行为不会导致公司股权分布不具备上市条件,不会导致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发生变化。
(二)本次增持符合《证券法》、《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所持本公司股份及其变动管理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有关规定。
(三)参与本次增持的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承诺:将严格遵守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在增持股份期间及增持完成后6个月内不直接减持其持有的公司股份。
(四)公司将持续关注本次增持计划的进展情况,并依据相关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深圳华大基因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