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市建筑科学研究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继续使用闲置募集资金及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
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有关规定,深圳市建筑科学研究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
称“公司”或“建科院”)于 2020 年 1 月 20 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临时
会议及第二届监事会第十六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了《继续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及《继续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两项议案。
同意使用不超过 3,000 万元人民币的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用于购买
投资期限不超过 12 个月的安全性高、流动性好、有保本约定的理财产品(包括但不限于结构性存款、有保本约定的投资产品等),理财产品的利息将及时转入相应的募集资金专户进行管理;同意使用不超过 10,000 万元人民币暂时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用于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有保本约定的理财产品(包括但不限于结构性存款、有保本约定的投资产品等),公司本部及并表范围内的下属子公司可以循环滚动使用。
上述现金管理额度在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后,有效期自 2020 年 1 月 20 日至
2021 年 1 月 20 日。
现将详细情况公告如下:
一、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基本情况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公司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证监许可[2017]1028 号”《关于核准深圳市建筑科学研究院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核准,首次向社会公众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 股)股票 3,666.67万股,每股面值 1 元,每股发行价格为人民币 3.66 元,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
134,200,122.00 元,扣除各项发行费用合计人民币 26,802,500.00 元,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 107,397,622.00 元。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已于2017年7月11日对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资金到位情况进行了审验确认,并出具了“信会师报字[2017]第 ZI10642 号”《验资报告》。
(二)募集资金使用及闲置情况
截至 2019 年 12 月 31 日,公司募集资金专户余额为 2,911,060.42 元人民币
(包括累计收到的银行存款利息扣除银行手续费等的净额),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购买理财产品未到期 30,000,000.00 元人民币。根据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进度,现阶段募集资金在短期内出现部分闲置的情况。
(三)本次继续使用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议案内容
公司为提高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适当增加募集资金存储收益,在不影响募集资金使用的情况下,根据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投资计划和建设进度,在确保资金安全的前提下,合理利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增加资金收益,为公司及股东获取更多的投资回报。
投资额度及期限:公司拟使用不超过 3,000 万元人民币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
金管理,上述现金管理额度包括公司已购买但尚未到期的理财产品,有效期自
2020 年 1 月 20 日至 2021 年 1 月 20 日止,在上述额度及有效期内可循环滚动使
用。闲置募集资金现金管理到期后归还至募集资金专户。
投资品种:公司将按照相关规定严格控制风险,对投资产品进行严格评估,闲置募集资金用于购买投资期限不超过 12 个月的安全性高、流动性好、有保本约定的理财产品(包括但不限于结构性存款、有保本约定的投资产品等)。
决议有效期: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后,有效期自 2020 年 1 月 20 日至 2021
年 1 月 20 日止。
资金来源:闲置募集资金。
实施方式:授权总经理办公会最终审定相关实施协议并作出决定,总经理根据总经理办公会决定,报董事长批准后,签署协议或相关法律文件;授权总经理
办公会的期限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后,有效期自 2020 年 1 月 20 日至 2021 年
1 月 20 日止。
信息披露:公司将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
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相关要求及时披露购买理财产品的具体进展情况。
二、本次继续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基本情况
公司目前经营情况稳定,财务状况稳健。为提高公司资金使用效率,在保证公司主营业务正常经营和资金安全的情况下,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增加资金收益,为公司及股东获取更多的投资回报。
投资额度及期限:公司拟使用不超过 10,000 万元人民币闲置自有资金进行
现金管理,有效期自 2020 年 1 月 20 日至 2021 年 1 月 20 日止,公司本部及并表
范围内的下属子公司可以循环滚动使用。
投资品种:公司将按照相关规定严格控制风险,对投资产品进行严格评估,闲置自有资金用于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有保本约定的理财产品(包括但不限于结构性存款、有保本约定的投资产品等)。
决议有效期: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后,有效期自 2020 年 1 月 20 日至 2021
年 1 月 20 日止。
资金来源:闲置自有资金。
实施方式:授权总经理办公会最终审定相关实施协议并作出决定,总经理根据总经理办公会决定,报董事长批准后,签署协议或相关法律文件;授权总经理
办公会的期限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后,有效期自 2020 年 1 月 20 日至 2021 年
1 月 20 日止。
信息披露:公司将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相关要求及时披露购买理财产品的具体进展情况。
三、前期使用闲置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情况
2018 年 12 月 26 日,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临时会议及第二届监事会
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继续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及《继续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两项议案,同意公司使用不超过 4,000 万元人民币闲置募集资金和不超过 12,000 万元人民币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使用期限不超过 12 个月,在上述额度及决议有效期内,可循环滚动使用。
截至 2020 年 1 月 20 日,该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和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
理的实施情况如下:
(一)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购买且已到期/赎回的理财产品情况
单位:万元
序号 受托方 产品名称 委托/赎回 理财投资 产品 到期/赎回情况
金额 期限 类型 本金 收益
交通银行 蕴通财富活 2018年8月28日 价格
1 深圳南山 期型结构性 300 至 结构型 300 6.51
支行 存款 S 款 2019年5月14日
交通银行 蕴通财富活 2018年8月28日 价格
2 深圳南山 期型结构性 500 至 结构型 500 14.279452
支行 存款 S 款 2019年8月5日
交通银行 蕴通财富活 2018年8月28日 价格
3 深圳南山 期型结构性 3,200 至 结构型 3,200 96.122740
支行 存款 S 款 2019年8月23日
合计 4,000 -- -- 4,000 116.912192
(二)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购买且已到期/赎回的理财产品情况
单位:万元
序号 受托方 产品名称 委托/赎 理财投资 产品 到期/赎回情况
回金额 期限 类型 本金 收益
交通银行 交通银行蕴 2018年11月1日
深圳燕南 通财富活期 至 价格结
1 型结构性存 500 构型 500 9.919863
支行 款 S 款 2019年6月26日
交通银行 交通银行蕴 2018年11月1日
深圳燕南 通财富活期 至 价格结
2 型结构性存 1,000 构型 1,000 24.442466
支行 款 S 款 2019年8月21日
招商银行单 2018年12月17日
招商银行 位大额存单 至 价格结
3 2018 年第 3,000 构型 3,000 88.476666
2918 期 2019年8月28日
交通银行 交通银行蕴 2018年11月1日
深圳燕南 通财富活期 至 价格结
型结构性存 1,300 构型 1,300 47.394795
支行 款 S 款 2020年1月7日
合计 5,800 -- -- 5,800 170.233790
(三)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购买且尚未到期的理财产品情况
单位:万元
序号 受托方 产品名称 委托金额 理财投资期限 产品类型 是否已到期
交通银行 蕴通财富活 2019年8月23日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