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300674 证券简称:宇信科技 公告编号:2024-091
北京宇信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与厦门资管拟设立合资公司暨战略合作进展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提供的信息真实、准确和完整,不存在任何
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北京宇信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宇信科技”)于 2023年 12 月 20 日与厦门资产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厦门资管”)签订了《北京宇信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与厦门资产管理有限公司战略合作协议》,双方协商在个贷不良资产处置业务领域建立战略合作伙伴关系,打造“金融+科技”的标杆组合。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与厦门资产管理有限公司签署战略合作协议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99)。
近日,基于上述战略合作协议,公司控股子公司杭州宇信数字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杭州数科”)与厦门资管及其他合作方拟共同投资设立合资公司,夯实公司新业务落地主体,进一步打开公司的发展空间。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投资情况概述
2021 年 1 月,中国银保监会办公厅下发《关于开展不良贷款转让试点工作的通
知》,批复同意银行业信贷资产登记流转中心(简称“银登中心”)试点开展单户的对公和个人批量不良资产转让,正式为不良资产细分领域——个贷不良资产转让和流通打开了政策空间。2022 年 12 月,中国银保监会再次颁发《关于开展第二批不良贷款转让试点工作的通知》,进一步扩大个贷不良试点机构范围,至此个贷不良资产处置供给方规模和相关流动性进一步提升。
从转让金额来看,根据《不良贷款转让试点业务年度报告(2023 年)》,2023年,个人不良贷款批量转让业务成交量大幅增长,累计挂牌 462 单,成交 390 单,对
应不良贷款 2,798,889 户 3,421,435 笔,未偿本金合计 621.91 亿元,未偿本息合计
965.38 亿元,同比增长 449.43%,转让价格合计 46.44 亿元。从转让主体来看,根据
2024 年 9 月 18 日,银登中心更新的《已开立不良贷款转让业务账户机构统计表》,
截至目前,已开相关账户的机构名单已扩充至 958 家,涵盖银行、AMC、消金、汽车金融、金租、信托等多种机构类型。
自 2021 年 1 月正式启动单户对公不良贷款和批量个人不良贷款转让试点工作以
来,个贷不良市场已逐步展现出其巨大的潜力和广阔的前景,试点业务机构与账户数量持续扩容,成为一个潜藏机遇的超万亿规模全新市场。
公司作为金融科技领域的专业企业,响应国家号召,积极捕捉市场需求,以科技服务助力个贷不良资产处置业务市场,拟通过人工智能、大数据、云平台等多技术和相关产品与业务融合,参与个贷不良资产处置业务流程中的转让、盘活和化解。
本次对外投资参与设立合资公司,是公司与合作各方基于整合资源及能力优势,各方通过实体合作,共同协力推动特殊资产处置业务数字化运营和科技服务平台建设。该合资公司将专注个贷不良资产处置业务的金融科技赋能,整合各股东方在个贷不良资产处置领域的资源禀赋、场景沉淀、客户资源、数据模型以及自主研发的集个贷不良资产评估、管理、运营、处置于一体的 SaaS 服务平台,为行业提供创新服务模式、数智化技术赋能,旨在成为优秀的个贷不良资产综合科技服务商,助力建设标准、高效、合规的行业生态。本次对外投资设立合资公司有利于推动公司新型业务场景拓展、拓展业务布局,进一步提升公司综合竞争力,符合公司长远战略发展需要。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法律法规规定,本次对外投资事项在总经理审批权限范围内,无需提交董事会或股东大会审议批准。本次对外投资不构成关联交易,亦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
二、合作方基本情况
本次投资设立合资公司,合作方基本情况如下:
(一)杭州宇信数字科技有限公司
1、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30110MA7BYY2K40
2、成立日期:2021 年 11 月 15 日
3、法定代表人:翟汉斌
4、注册资本:5000 万人民币
5、类型:其他有限责任公司
6、注册地址:浙江省杭州市余杭区余杭街道文一西路 1818-1 号 1 幢 418 室
宇信科技作为一家全面领先的国内金融科技公司,连续多年在信贷操作、商业智能、渠道管理、监管报送、金融云等解决方案领域处于行业领先地位,将输出多年沉淀的科技能力,自研个贷科技全流程系统,通过人工智能生成式 AI、大数据等各类技术实现个贷不良资产处置的数据化、系统化、智能化,在个贷不良资产处置业务进行全流程管理和赋能,提升个贷不良资产处置的规模,改善不良资产的催收、估值定价和风险评估效率。本次由公司控股子公司杭州数科出资参与设立合资公司,杭州数科作为国家高新技术企业,金融科技技术优势明显,围绕特殊资产全生命周期管理积累了丰富经验,有助于推动个贷不良资产处置业务的市场拓展,同时有利于公司将积累的已有业务经验、资源能力等对新业务场景的赋能。
(二)厦门资产管理有限公司
1、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50200MA3459K21F
2、成立日期:2015 年 12 月 28 日
3、法定代表人:尤冰宁
4、注册资本:160000 万人民币
5、公司类型:有限责任公司(国有控股)
6、注册地址:中国(福建)自由贸易试验区厦门片区海沧新大街 27 号 473 室
厦门资管是厦门市唯一一家、福建省第二家经中国银保监会备案可从事金融企业不良资产批量收购与处置业务的地方资产管理公司,具备不良资产收购及处置的资质,且具有丰富的不良资产收购及处置全流程业务经验。
厦门资管与公司及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均不存在任何形式的关联关系。
(三)深圳擎聪智能技术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擎聪智能”)
1、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440300MA5GDHLYXK
2、成立日期:2020 年 09 月 24 日
3、法定代表人:陈书院
4、注册资本:1000 万人民币
5、公司类型:有限责任公司(自然人投资或控股的法人独资)
6、注册地址:深圳市南山区粤海街道高新区社区科技南十二路 010 号中电照明研发中心北座 2C
擎聪智能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与公司及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均不存在任何形式的关联关系。
(四)厦门道名可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厦门道名可”)
1、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50203MAD5EJP88L
2、成立日期:2023 年 11 月 24 日
3、执行事务合伙人:黄种宁
4、注册资本:1500 万人民币
5、类型: 有限合伙企业
6、注册地址:厦门市思明区演武西路 180 号 4411 室
厦门道名可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与公司及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均不存在任何形式的关联关系。
三、拟成立合资公司基本情况
1、公司名称:珠海金厦信合数字科技有限公司(暂定名,具体名称最终以公司登记机关核准的名称为准)
2、注册资本:1000 万元人民币
3、公司类型:有限责任公司
4、注册地址:广东省横琴粤澳深度合作区
5、经营范围:一般经营项目是:互联网安全服务;互联网数据服务;网络技术服务;软件开发;人工智能基础软件开发;人工智能应用软件开发;软件外包服务;网络与信息安全软件开发;智能机器人的研发;信息系统集成服务;智能控制系统集成;物联网技术服务;信息技术咨询服务;数据处理服务;企业管理;供应链管理服务;社会经济咨询服务;广告设计、代理;办公服务;商务信息咨询(不含投资类咨询);融资咨询服务。(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许可经营项目是:无。
6、股权结构:
序号 股东名称 认缴出资额(万 出资比例 出资方式
元)
1 杭州宇信数字科技有限公司 400 40% 货币出资
2 厦门资产管理有限公司 300 30% 货币出资
3 深圳擎聪智能技术有限公司 150 15% 货币出资
4 厦门道名可投资合伙企业 150 15% 货币出资
(有限合伙)
合计 1,000 100% ——
上述对外投资涉及的合资公司名称、注册资本、经营范围等信息以在当地工商登记机关最终核准登记的内容为准。
合资公司致力于为行业内金融机构、资产管理公司等各类机构持有的个贷不良资产提供个贷不良资产的投资、评估、管理、运营、处置全生命周期管理服务。由于个贷不良资产存在“小额分散”的特点,需要相应的科技能力支持资产管理业务的开展,合资公司基于自主研发的针对个贷业务 SaaS 服务平台,实现个贷不良资产管理的数字化、可视化,开展科技业务。同时,合资公司将人工智能实践与业务深度结合,利用 AI 智能定价评估、智能业务策略推荐及 AI 智能服务平台对业务运营进行科技赋能,科技能力赋能与运营策略将有效地提高个贷不良资产处置效率、资金使用效率及
业务流转效率。
四、股东协议主要内容及进展情况
合作各方于 2024 年 10 月 8 日签署了《股东协议》,对设立合资公司的相关事
项予以约定。目前,合资公司设立的工商登记手续正在办理过程中。
《股东协议》主要条款如下:
(一)合作各方
甲方:杭州宇信数字科技有限公司
乙方:厦门资产管理有限公司
丙方:深圳擎聪智能技术有限公司
丁方:厦门道名可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二)合资公司治理结构
合资公司设股东会、董事会、监事的架构。
1、董事会、高管的组成及董事会下设的业务决策委员会、薪酬委员会和风险管理委员会
(1)甲方委派公司总经理 1 人,由董事会聘任。乙方委派分管业务的公司副总
经理 1 人,由董事会聘任。乙方委派公司财务负责人 1 人,甲方委派公司财务经理 1
人,丙方和丁方各委派业务负责人 1 名。法律事务部负责人、风险管理部负责人、业务部负责人由总经理提名。
公司董事会下设业务决策委员会、薪酬委员会和风险管理委员会,相关制度及组成将由董事会负责制定。
(2)公司法定代表人由董事长或总经理担任。
2、股东会
股东会由全体股东组成,股东会是公司的最高权力机构。股东会会议由股东按实缴的出资比例行使表决权。
3、公司不设监事会,设监事 1 名。监事由股东会选举产生。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得兼任监事。
4、董事会
公司设董事会,董事成员共 7 人,由各股东选派人员进行任职,其中,甲方派选
3 人任董事,乙方派选 2 人任董事,丙方派选 1 人任董事,丁方派选 1 人任董事。董
事长由甲方在其派选的 3 名董事中提名,并应经董事会选举通过产生。
董事会决议的表决,实行一人一票。董事会会议应当有过半数的董事出席方可举行。董事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