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300672 证券简称:国科微 公告编号:2022-080
湖南国科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湖南国科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2年12月14日分 别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 于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为提高公司资金使用效率、 增加股东回报,在不影响公司正常经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进度及确保资 金安全的情况下,公司拟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预计交易金额 合计不超过人民币18亿元(含)。上述交易额度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 12个月内有效,在上述期限内,额度可循环滚动使用,但获取的收益进行再购 买,再购买的金额不包含在初始购买金额内。暂时闲置募集资金现金管理到期 后将及时归还至募集资金专户。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关于同意湖南国 科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2〕 2160号)同意注册,湖南国科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国科微”或“公 司”)向特定对象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35,258,918股,每股面值为人民币 1.00元,每股发行价格为人民币65.08元,募集资金总额人民币2,294,650,383.44 元,扣除不含税的发行费用42,549,091.33元,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 2,252,101,292.11元。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已于2022年11月 28日对公司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募集资金到位情况进行了审验,并出具了 编号为XYZH/2022CSAA3B0004的《验资报告》。公司对募集资金采取专户存 储制度,并与保荐机构、存放募集资金的开户银行分别签订了《募集资金三方 监管协议》(以下简称“三方监管协议”)。
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基本情况
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总额不超过人民币 229,465.04 万元,扣
除发行费用后的募集资金净额将全部用于如下项目: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 总投资金额 募集资金使用金
(万元) 额(万元)
全系列 AI视觉处理芯片研发及产业化项目 107,374.87 83,521.10
4K/8K 智能终端解码显示芯片研发及产业化项 101,091.34 77,143.94
目
补充流动资金及偿还银行借款 68,800.00 68,800.00
合计 277,266.21 229,465.04
由于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需要一定周期,根据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进度,现阶段募集资金在短期内出现闲置的情况。本次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的行为,并保证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进行。
三、本次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基本情况
1、管理目的
为提高公司资金使用效率、增加股东回报,在不影响公司正常经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进度及确保资金安全的情况下,公司拟合理利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实现公司资金的保值增值,为公司与股东创造更大的收益。
2、现金管理额度及期限
公司拟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预计交易金额合计不超过人民币18亿元(含)。上述交易额度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在上述期限内,额度可循环滚动使用,但获取的收益进行再购买,再购买的金额不包含在初始购买金额内。暂时闲置募集资金现金管理到期后将及时归还至募集资金专户。
3、现金管理品种
公司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拟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满足保本要求、风险低、期限不超过12个月或可转让可提前支取的保本型产品,包括大额存单、结构性存款等,该等产品不得用于质押,产品专用结算账户不得存放非募集资金或用作其他用途。
4、实施方式
在额度有效期和额度范围内,授权公司管理层行使相关决策权并签署相关文件,包括选择合格的现金管理机构、现金管理产品品种、明确购买金额、购买期限、谈判沟通合同或协议等。
5、信息披露
公司将按照《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相关规定,及时做好信息披露工作。
四、相关风险及风险控制措施
公司现金管理仅限于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风险低、不影响公司正常运营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正常实施的产品。但金融市场受宏观经济的影响较大。公司拟采取以下措施控制相关风险:
1、公司利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购买现金管理产品时,将选择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产品,明确现金管理产品的金额、品种、期限以及双方的权利义务和法律责任等。
2、公司将根据公司日常运营需求和募投项目进度安排及资金投入计划选择相适应的产品种类和期限等,确保不影响公司正常运营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进行。
3、公司财务中心将及时分析和跟踪现金管理产品投向、项目进展情况,对产品的收益及风险进行评估,如评估发现存在可能影响公司资金安全的风险因素,将及时采取相应措施,控制相关风险。
4、公司审计部负责对资金的使用与保管情况进行审计与监督,定期对资金使用情况进行审计、核实。
5、公司独立董事、监事会有权对资金使用情况进行监督与检查,必要时可以聘请专业机构进行审计。
6、公司将依据深圳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五、本次现金管理事项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在不影响公司正常运营、募投项目建设进度和确保资金安全的前提下,对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可以提高公司资金使用效率,获取一定的收益,提高公司整体业绩水平,为公司股东谋求更多的回报。
六、监事会意见
经核查,公司监事会认为:在不影响公司正常运营、募投项目建设进度和确保资金安全的前提下,公司对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可以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更好地实现公司现金的保值增值,保障公司股东的利益,上述事项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
七、独立董事意见
经审查,我们认为:在不影响公司正常经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进度及确保资金安全的情况下,公司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2022年修订)》《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有关规定,可以更好地实现资金的保值增值,上述事项不影响募集资金项目建设和募集资金使用,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的行为,不存在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该事项决策和审议程序合法、合规。
综上,我们同意公司使用不超过18亿元(含)人民币的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
八、保荐机构核查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公司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事项已经第三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且独立董事已发表了同意意见,履行了必要的审议程序。公司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事项合法合规,有利于提高资金使用效率,能够获得一定投资收益,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使用用途的情形,不影响募投项目建设和募集资金使用,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综上,保荐机构对公司本次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无异议。
九、备查文件
1、第三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决议;
2、第三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决议;
3、独立董事关于第三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4、天风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湖南国科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核查意见。
特此公告。
湖南国科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年12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