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300672 证券简称:国科微 公告编号:2026-008
湖南国科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向公司 2025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
授予预留限制性股票及调整授予价格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重要内容提示:
1、限制性股票预留授予日:2026年 2 月 11 日
2、限制性股票预留授予数量:60.00 万股
3、限制性股票预留授予价格:32.31 元/股
湖南国科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25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
计划(以下简称“激励计划”“本计划”)规定的限制性股票预留授予条件已经
成就,根据公司 2025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授权,公司于 2026 年 2 月 11 日
召开了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向公司 2025 年限制性股 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授予预留限制性股票及调整授予价格的议案》,确定本激
励计划的预留授予日为 2026年 2月 11 日。现将有关事项说明如下:
一、2025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简述
2025 年 2 月 14 日,公司召开 2025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
《关于〈湖南国科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2025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 及其摘要的议案》,公司激励计划(草案)主要内容如下:
(一)授予限制性股票的股票来源
本激励计划采用的激励工具为第二类限制性股票,涉及的标的股票来源为 公司从二级市场回购的本公司 A股普通股股票和/或向激励对象定向发行的公司 A股普通股股票。
(二)本激励计划拟向激励对象授予的限制性股票数量为 326.08 万股,占
本计划草案公告时公司股本总额 21,714.0672 万股的 1.50%。其中首次授予
266.08 万股,占本计划草案公告时公司股本总额 21,714.0672 万股的 1.23%;预
留 60.00 万股,占本计划草案公告时公司股本总额 21,714.0672 万股的 0.28%,
占本次授予权益总额的 18.40%。
(三)本激励计划的有效期和归属安排
本激励计划有效期自限制性股票首次授予之日起至激励对象获授的限制性股票全部归属或作废失效之日止,最长不超过 60 个月。
本激励计划授予的限制性股票在激励对象满足相应归属条件后将按约定比例分次归属,归属日必须为交易日,但不得在下列期间内归属:
1、公司年度报告、半年度报告公告前十五日内,因特殊原因推迟公告日期的,自原预约公告日前十五日起算,至公告前一日;
2、公司季度报告、业绩预告、业绩快报公告前五日内;
3、自可能对公司股票及其衍生品种交易价格产生较大影响的重大事件发生之日或者进入决策程序之日,至依法披露之日;
4、中国证监会及深圳证券交易所规定的其他期间。
上述“重大事件”为公司依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以下简称“《上市规则》”)的规定应当披露的交易或其他重大事项。
在本激励计划有效期内,如果《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等相关法律、行政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中对上述期间的有关规定发生了变化,则本激励计划的归属时间应当符合修改后的《公司法》《证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本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的限制性股票的各批次归属比例安排如下表所示:
归属安排 归属时间 归属比例
第一个归属期 自授予之日起 14 个月后的首个交易日至授予之日起 30%
26 个月内的最后一个交易日止
第二个归属期 自授予之日起 26 个月后的首个交易日至授予之日起 30%
38 个月内的最后一个交易日止
第三个归属期 自授予之日起 38 个月后的首个交易日至授予之日起 40%
50 个月内的最后一个交易日止
若预留部分在 2025 年第三季度报告披露(含当日)前授予,则预留授予的限制性股票的各批次归属比例安排如下所示:
归属安排 归属时间 归属比例
第一个归属期 自授予之日起 12 个月后的首个交易日至授予之日起 30%
24 个月内的最后一个交易日止
第二个归属期 自授予之日起 24 个月后的首个交易日至授予之日起 30%
36 个月内的最后一个交易日止
第三个归属期 自授予之日起 36 个月后的首个交易日至授予之日起 40%
48 个月内的最后一个交易日止
若预留部分在 2025 年第三季度报告披露后授予,则预留授予的限制性股票的各批次归属比例安排如下表所示:
归属安排 归属时间 归属比例
第一个归属期 自预留授予之日起 15 个月后的首个交易日至预留授 50%
予之日起 27 个月内的最后一个交易日止
第二个归属期 自预留授予之日起 27 个月后的首个交易日至预留授 50%
予之日起 39 个月内的最后一个交易日止
在上述约定期间内未完成归属的或因未达到归属条件而不能申请归属的该期限制性股票,不得归属,按作废失效处理。
激励对象根据本激励计划获授的第二类限制性股票在归属前不得转让、用于担保或偿还债务。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归属的第二类限制性股票由于资本公积转增股本、股份拆细、配股、送股等情形增加的股份同时受归属条件约束,且归属之前不得转让、用于担保或偿还债务;若届时第二类限制性股票不得归属的,则因前述原因获得的股份同样不得归属。
(四)限制性股票归属的业绩考核要求
1、公司层面业绩考核要求
本计划的考核年度为 2025—2027 年三个会计年度,每个会计年度考核一次,首次授予的限制性股票各年度公司层面的业绩考核目标如下表所示:
归属期 业绩考核目标
公司需要满足下列条件之一:
第一个归属期 以 2024 年营业收入为基数,2025 年营业收入增长率不低于 15%;
以 2024 年净利润为基数,2025 年净利润增长率不低于 15%。
公司需要满足下列条件之一:
第二个归属期 以 2024 年营业收入为基数,2026 年营业收入增长率不低于 30%;
以 2024 年净利润为基数,2026 年净利润增长率不低于 30%。
公司需要满足下列条件之一:
第三个归属期 以 2024 年营业收入为基数,2027 年营业收入增长率不低于 45%;
以 2024 年净利润为基数,2027 年净利润增长率不低于 45%。
注:上述“营业收入”及“净利润”均以公司各会计年度审计报告所载数据为准,净利润考核
指标以经审计的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并剔除公司股权激励计划及员工持股计划产生
的股份支付费用后的数值作为计算依据,下同。
若预留部分在 2025 年第三季度报告披露(含当日)前授予,则预留授予的限制性股票的各年度业绩考核目标与首次授予的限制性股票一致;若预留部分在 2025 年第三季度报告披露后授予,则预留授予的限制性股票考核年度为
2026—2027 年两个会计年度,每个会计年度考核一次,各年度业绩考核目标如下表所示:
归属期 业绩考核目标
公司需要满足下列条件之一:
第一个归属期 以 2024 年营业收入为基数,2026 年营业收入增长率不低于 30%;
以 2024 年净利润为基数,2026 年净利润增长率不低于 30%。
公司需要满足下列条件之一:
第二个归属期 以 2024 年营业收入为基数,2027 年营业收入增长率不低于 45%;
以 2024 年净利润为基数,2027 年净利润增长率不低于 45%。
若公司未满足某一年度公司层面业绩考核要求,所有激励对象对应考核当年计划归属的限制性股票均不得归属,由公司按作废处理。
2、各产品线/部门层面绩效考核要求
激励对象当年实际可归属的限制性股票数量与其所属产品线/部门层面绩效考核相挂钩,各产品线/部门层面的绩效考核内容、方法、目标由公司决定。本激励计划授予的限制性股票,在考核期内分年度对各产品线/部门层面进行绩效考核,所属产品线/部门层面绩效考核必须达标作为该产品线/部门内激励对象的归属条件。
归属条件达成,则该产品线/部门内激励对象按照本计划规定比例归属。反之,若归属条件未达成,则该产品线/部门内激励对象对应当期拟归属限制性股票份额中不得归属的部分,由公司作废。
3、个人层面绩效考核要求
激励对象只有在上一年度公司达到公司业绩考核目标、各产品线/部门层面绩效考核结果达标以及个人岗位绩效考核达标的前提下,才可归属。具体归属比例依据激励对象个人绩效考核结果确定。激励对象个人绩效考评结果按照 S(杰出贡献者)、A(优秀贡献者)、B+(良好贡献者)、B(踏实贡献者)、C(较低贡献者)和 D(不合格)六个考核等级进行归类,各考核等级对应的考核系数和可归属比例如下:
考评等级 S/A/B+/B C D
个人年度考核系数 1 0.5 0
个人当年实际归属额度=个人年度考核系数×产品线/部门层面绩效考核系数×个人当年可归属额度。当期剩余所获授的但因未达到完全归属条件而未归属的限制性股票不得归属并由公司作废,不可递延至以后年度。
二、2025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已履行的相关审批程序
(一)2025 年 1 月 24 日,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
〈湖南国科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2025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湖南国科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2025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公司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和股票增值权激励计划相关事宜的议案》等议案,并由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
(二)2025 年 1 月 25 日至 2025 年 2 月 5 日,公司对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名
单及职务在公司内部进行了公示,在公示期内,公司监事会未收到任何异议。
2025 年 2 月 7日,公司监事会发表了《监事会关于 2025 年股权激励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