富满微电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2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
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2022 年修订)》(证监会公告〔2022〕15 号)、《深圳证券
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以及《深圳证
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南第 2 号——公告格式创业板上市公司业务办
理指南第 6 号——信息披露公告格式(2021 年修订)》的相关规定,本公司就 2022
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作如下专项报告:
一、 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一) 实际募集资金金额和资金到账时间
根据 2021年 1月 27 日召开的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和 2021 年3 月2 日召开的
2021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 2021 年度非公开发行 A
股股票方案的议案》、《关于公司 2021 年度非公开发行 A 股股票预案的议案》等
与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相关的议案。2021 年 7 月 7 日,公司召开了第三届董事
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 A 股股票方案的议案》、
《关于公司 2021 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 A 股股票预案(二次修订稿)的议案》等于
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方案调整相关的议案。2021 年 11 月 3 日,公司收到中国
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出具的证监许可[2021]3406 号文《关于同意富满微电子集团股
份有限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公司已向特定对象发行人民币普通
股(A 股)11,732,499 股,发行价格为 76.71 元/股,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
899,999,998.29元。扣除本次发行费用(不含税)人民币 9,803,521.23元后,实际募
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 890,196,477.06 元。上述募集资金业经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
普通合伙)验证,并由其出具了信会师报字[2021]第 ZI10578 号验资报告。
(二) 募集资金使用和结余情况
(1)以前年度使用募集资金使用情况:截止 2022 年 06 月 30 日,公司募集资金账
户累计使用募集资金 422,473,299.21 元,其中:直接投入募集资金项目 387,591,888.55
元,募投项目前期投入置换金额为 34,881,410.66 元。
(2)本报告期募集资金使用情况:截止 2022 年 06 月 30 日,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
募集资金账户 2022 年半年度合计减少的金额为 617,955,602.40 元,具体情况如下:
1)本报告期投入募集资金项目的金额为 322,473,299.21,其中直接投入募投项目的
金额为 287,591,888.55 元,募投项目前期投入置换金额为 34,881,410.66 元;2)本报
告期募集资金账户产生利息收入扣除手续费支出的净额为4,781,640.29元;3)暂时闲
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投资 300,000,000.00 元;4)销户转出账户余额 263,943.48
元。
(3)结余情况:截止 2022 年 06 月 30 日,存放于募集资金专户中的募集资金余额
为人民币 172,705,711.26 元。
二、 募集资金存放和管理情况
(一) 募集资金的管理情况
为了规范本公司募集资金管理,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切实保护广大投资者的利
益,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深圳证券交
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证券发行管理办法》、《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
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以及《公司章程》,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富满微电子
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专项存储制度》(以下简称“管理制度”)。该《管理制
度》经本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
公司聘请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担任公司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 A股股票的保荐机构。
根据《管理制度》的要求,并结合公司经营需要,本公司对募集资金实行专户存储,
并对募集资金的使用实行严格的审批手续,以保证专款专用,并连同保荐机构中信
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在 2021 年 12 月 8 日与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分行
签订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2021 年 12 月 10日与招商银行股份有
限公司深圳分行签订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2021 年12 月 17 日与中信银行
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分行签订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上述监管协议内容与深
圳证券交易所监管协议范本不存在重大差异,本公司在使用募集资金时已经严格遵
照履行。
(二) 募集资金专户存储情况
截至 2022 年 06 月 30 日止,向特定对象发行募集资金的存储情况列示如下: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银行名称 账号 初始存放金额 截止日余额 存储方式
上海浦东发展银行深圳滨 79190078801800002414 489,999,998.29 166,055,619.45 活期
海支行
招商银行深圳泰然金谷支 755928471310909 200,000,000.00 0.00 已销户
行
中信银行深圳坪山支行 8110301013100601772 200,000,000.00 6,650,061.81 活期
合计 889,999,998.29 172,705,711.26
注:初始存放金额中包括向特定对象发行费用(不含税)369,558.97 元。
三、 本年度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
(一)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资金情况
本公司 2022 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实际使用情况详见附表《2021 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
股票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二)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地点、实施方式变更情况
本公司本年度不存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地点、实施方式变更的情况。
(三)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先期投入及置换情况
2022 年 1 月 14 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使用募
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及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使
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已投入募投项目的自筹资金 3,488.14 万元以及预先已用自筹资
金支付的本次发行费用(不含税)27.52万元。本次募集资金置换时间距离募集资金
到账时间不超过 6 个月。
(四) 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
本公司本年度不存在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情况。
(五) 节余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本公司本年度不存在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节余资金用于其他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或非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情况。
(六)对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投资相关产品情况
(1)公司于 2022 年 1 月 4 日召开了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及第三届监事会第
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闲置募集资金及自有资金购买理财产品的议案》,
同意公司及并表范围内的子公司使用合计不超过人民币 8 亿元(含本数)的闲置募
集资金及自有资金购买理财产品,其中募集资金不超过人民币 2 亿元(含本数),
自有资金不超过人民币 6 亿元(含本数),购买原则为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低风
险理财产品,使用期限为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一年内有效。在上述额度及期限
内,资金可以滚动使用。公司独立董事、监事会及保荐机构均对本事项发表了同意
意见。
(2)公司于 2022 年 4 月 15 日召开了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及第三届监事会第
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闲置募集资金及自有资金购买理财产品的议案》,
同意公司及并表范围内的子公司使用合计不超过人民币 5 亿元(含本数)的闲置募
集资金及自有资金购买理财产品,其中募集资金不超过人民币 1 亿元(含本数),
自有资金不超过人民币 4 亿元(含本数),购买原则为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低风
险理财产品,使用期限为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一年内有效。在上述额度及期限
内, 资金可以滚动使用。公司独立董事、监事会及保荐机构均对本事项发表了同意
意见。
本报告期内,公司进行的现金管理、投资相关产品的情况如下:
机构名 产品名 产品类 金 额 起息日 到期日 实 际 / 是 否 投 资 收
称 称 型 ( 万 预期年 赎回 益 (万
元) 化收益 元)
率
中国银 银河金 本金保 3000 2022/01/18 2022/02/16 5.1% 是 14.67
河证券 鼎收益 证型收
股份有 凭证 益凭证
限公司
中国银 银河金 本金保 3000 2022/01/21 2022/02/24 5.1% 是 14.25
河证券 鼎收益 证型收
股份有 凭证 益凭证
限公司
中国银 银河金 本金保 3014 2022/02/23 2022/03/29 5.1% 是 14.74
河证券 鼎收益 证型收
股份有 凭证 益凭证
限公司
中国银 银河金 本金保 3014 2022/02/25 2022/03/30 5.1% 是 14.32
河证券 鼎收益 证型收
股份有 凭证 益凭证
限公司
中国银 银河金 本金保 3000 2022/03/31 2022/05/09 5.0% 是 16.44
河证券 鼎收益 证型收
股份有 凭证 益凭证
限公司
中国银 银河金 本金保 3000 2022/04/01 2022/05/09 5.0% 是 16.03
河证券 鼎收益 证型收
股份有 凭证 益凭证
限公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