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300671 证券简称:富满电子 公告编号:2020-069
富满微电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控股股东减持比例达到 1%及减持计划期满的补
充公告
公司股东集晶(香港)有限公司保证向本公司提供的信息内容真实、准确、
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与信息披露义务人提供的信息一
致。
富满微电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于2020年6月22日在巨潮资讯网上披露了《关于控股股东减持股份的预披露公告》(公告编号:2020-030)。持本公司股份63,263,737股(占公司总股本44.59%)的股东集晶(香港)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集晶香港”)拟通过大宗交易或集合竞价方式减持公司股份不超过8,513,400股(若此期间公司有送股、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等股份变动事项,该数量将进行相应调整),即不超过公司总股本的6%。
其中通过大宗交易方式减持的,在任意连续90个自然日内通过大宗交易减持股份的总数不超过公司股份总数的2%;通过集中竞价交易方式进行减持的,在任意连续90个自然日内通过交易所集中竞价交易减持股份的总数不超过公司股份总数的1%。
公司于2020年9月16日收到集晶香港出具的《减持股份比例达到1%的告知函》。截至2020年9月16日,集晶香港通过集中竞价和大宗交易的方式减持公司股份合计2,170,364股,减持比例1.38%。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巨潮资讯网上披露的《关于控股股东股份减持比例达到1%的公告》(公告编号:2020-050)。
公司于2020年10月21日收到集晶香港出具的《减持计划实施情况确认函》,截至2020年10月23日,集晶香港累计减持股份2,170,364.00股,占公司股份的1.3
8%,减持计划的时间已过半,但减持计划尚未实施完毕。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巨潮资讯网上披露的《关于控股股东减持计划时间过半的进展公告》(公告编号:2020-056)。
公司于2020年12月24日收到集晶香港出具的《减持股份比例达到1%及减持数量过半的函》,截至2020年12月24日,集晶香港通过集中竞价和大宗交易的方式减持公司股份合计2,220,929股,减持比例1.41%。累计减持公司股份4,391,293股,占公司总比例2.79%。减持比例距前次减持已达1%,并且减持数量已过半。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巨潮资讯网上披露的《关于控股股东减持比例达到1%及减持数量过半的公告》(公告编号:2020-066)。
公司于2021年1月15日收到集晶香港出具的《减持计划实施情况确认函》,截至2021年1月15日,集晶香港通过集中竞价和大宗交易的方式减持公司股份合计1,884,900股,减持比例1.20%。累计减持公司股份6,276,193股,占公司总比例3.98%。减持比例距前次减持已达1%,并且减持计划期满。根据《上市公司股东、董监高减持股份的若干规定》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的有关规定,现将相关情况具体公告如下:
一、股东减持情况
1、 股东减持股份情况
股东 名 减持方 减持均价 减持股数
称 式 减持期间 (元/股) (股) 减持比例 股份来源
集晶 集中竞 2020.12.29-2021.
价交易 1.13 40.40 423,900 0.27% 首发股份
(香 大宗交 2020.12.29-2021.
易 1.13 35.12 1,461,000 0.93% 首发股份
港)有
限公司 合计 1,884,900 1.20%
2、 股东本次减持前后持股情况
股东名 本次减持前持有股份 本次减持后持有股份
称 股份性质
股数(股) 占总股 股数(股) 占总股
本比例 本比例
集晶香 无限售条件股份 58,872,444 37.34% 56,987,544 36.15%
港
合计 58,872,444 37.34% 56,987,544 36.15%
3、股东减持达到 1%的情况
1.基本情况
信息披露义务人 集晶(香港)有限公司
住所 香港九龙尖沙咀漆咸道南67-71号安年大厦12楼1202室
权益变动时间 2020年12月29日-2021年1月13日
股票简称 富满电子 股票代码 300671
变动类型(可多选) 增加 □ 减少 一致行动人 有 □ 无
是否为第一大股东或实际控制人 是 否□
2.本次权益变动情况
股份种类(A股、B股等) 减持股数(万股) 减持比例(%)
A股 188.49 1.20%
合计 188.49 1.20%
本次权益变动方式(可 通过证券交易所的集中交易
多选) 通过证券交易所的大宗交易
其他 □ 请注明
3.本次变动前后,投资者及其一致行动人拥有上市公司权益的股份情况
股东名称 本次变动前持有股份 本次变动后持有股份
股数(股) 占总股本比例 股数(股) 占总股本比例
(%) (%)
集晶香港 58,872,444 37.34 56,987,544 36.15
其中:无限售条件股份 58,872,444 37.34 56,987,544 36.15
4.承诺、计划等履行情况
本次变动是否为履行已作出 是 否□
的承诺、意向、计划 集晶香港减持计划已进行了预先披露,本次减持与此前已披露
的减持意向、承诺及减持计划一致。集晶香港本次减持数量在
减持计划范围内,减持计划尚未全部实施完毕,减持时间已届
满。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0年6月22日披露的《关于控股股
东减持股份的预披露公告》(公告编号:2020-030)。
本次变动是否存在违反《证券 是□ 否
法》《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 如是,请说明违规的具体情况、整改计划和处理措施。
等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
规范性文件和本所业务规范
等规定的情况
5.被限制表决权的股份情况
按照《证券法》第六十三条的 是□ 否
规定,是否存在不得行使表决 如是,请说明对应股份数量占现有上市公司股本的比例。权的股份
6.30%以上股东增持股份的进一步说明(不适用)
7.备查文件
1. 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持股变动明细 □
2. 相关书面承诺文件 □
3. 律师的书面意见 □
4. 深交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
二、其他相关说明
1、 本次减持符合《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
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上市公司股东、董监高减持股份的若干规定》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等相关法律、法规、规章、业务规则的规定。
2、 本次减持股份事项已按照相关规定进行了预先披露,本次减持与此前已
披露的减持计划一致,不存在违规情形。
3、股东承诺与履行情况
集晶香港在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招股说明书》和《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之上市公告书》中,所做的承诺及其履行情况如下:
1、股份锁定承诺
(1)公司股东集晶香港承诺:
公司股东集晶(香港)承诺:“自发行人股票上市之日起 36个月内,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本次发行前本机构直接或间接持有的发行人股份,也不由发行人回购该部分股份。若本机构直接或间接持有的发行人股份在锁定期满后两年内减持的,减持价格不低于发行价(如遇除权除息事项,上述发行价作相应调整);公司上市后6个月内如公司股票连续20个交易日的收盘价均低于发行价,或者上市后6个月期末收盘价低于发行价,本机构直接或间接持有的发行人股份的锁定期限自动延长6个月。”
2、发行前持股5%以上股东的持股意向及减持意向及相关未履行承诺的约束措施
公司集晶香港承诺:
(1)本机构拟长期持有公司股票;
(2)如果在锁定期满后,本机构拟减持股票的,将认真遵守证监会、交易所关于股东减持的相关规定,结合公司稳定股价、开展经营、资本运作的需要,审慎制定股票减持计划;
(3)本机构减持公司股份应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章的规定,具体方式包括但不限于交易所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大宗交易方式、协议转让方式等;
(4)本机构减持公司股份前,将提前三个交易日予以公告,并按照证券交易所的规则及时、准确地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本机构持有公司股份低于5%以下时除外;
(5)本机构所持公司股份锁定期满后二年内每年减持股份数不超过本次发行前本机构所持公司股份总数的20%(若发行人有送股、转增股本或增发等事项的,上述股份总数应作相应调整);减持价格不低于发行价(如遇除权除息事项,上述发行价作相应调整)。
(6)若本机构未履行上述承诺,本机构将在发行人股东大会及中国证监会指定报刊上公开向发行人股东和社会公众投资者道歉,并将在符合法律、法规及
规范性文件规定的情况下10个交易日内购回违规卖出的股票,且自购回完成之日起自动延长持有全部股份的锁定期3个月。若本机构因未履行上述承诺而获得收入的,所得收入归发行人所有,本机构将在获得收入的五日内将前述收入支付给发行人指定账户。如果因本机构未履行上述承诺事项给发行人或者其他投资者造成损失的,本机构将向发行人或者其他投资者依法承担赔偿责任。”
截至本公告披露之日,集晶香港均严格履行了上述承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