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300671 证券简称:富满电子 公告编号:2021-65
富满微电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控股股东减持计划时间过半的进展公告
公司控股股东集晶(香港)有限公司保证向本公司提供的信息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与信息披露义务人提供的信息一致。
富满微电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于2021年1月29日在巨潮资讯网上披露了《关于控股股东减持股份的预披露公告》(公告编号:2021-009)。持本公司股份56,987,544股(占公司总股本36.15%)的控股股东集晶(香港)有限公司(简称“集晶香港”)拟通过大宗交易或集合竞价方式减持公司股份不超过6,306,230股(若此期间公司有送股、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等股份变动事项,该数量将进行相应调整),即不超过公司总股本的4%。
其中通过大宗交易方式减持的,在任意连续90个自然日内通过大宗交易减持股份的总数不超过公司股份总数的2%;通过集中竞价交易方式进行减持的,在任意连续90个自然日内通过交易所集中竞价交易减持股份的总数不超过公司股份总数的 1%。
公司于近日收到集晶香港出具的《减持计划实施情况确认函》。截至本公告日,集晶香港累计减持股份1,500,159股,占公司股份的0.9076%,上述减持计划的时间已过半,但减持计划尚未实施完毕。根据《上市公司股东、董监高减持股份的若干规定》、《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等相关规定,在减持时间区间内,大股东及董监高在减持数量过半或减持时间过半时,应当披露减持进展情况。现将集晶香港减持计划实施进展情况公告如下:
一、股东减持股份情况
减持占公司股
股东名称 减持方式 减持日期 减持股数 减持价格区间(元/股)
份比例
2021.5.6 200,000 54.721-56.07 0.1269%
2021.5.7 299,949 49.17-54.72 0.1903%
2021.5.10 50,000 47.88-48.53 0.0317%
2021.5.12 200,000 54.12-58.50 0.1269%
2021.5.13 100,000 62.551-63.30 0.0634%
集晶香港 集合竞价 2021.5.14 100,000 61.42-63.59 0.0634%
2021.5.24 100,000 64.878-66.973 0.0634%
2021.5.25 50,000 64.72-65.47 0.0317%
2021.5.26 100,000 62.902-65.585 0.0634%
2021.5.27 99,950 50.87-56.325 0.0488%
2021.5.28 100,170 53.89-57.86 0.0489%
2021.5.31 100,090 56.331-57.53 0.0488%
合计 1,500,159 0.9076%
2021年5月21日公司发布了《富满微电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度分红派息、转增股本实施公告》(公告编号:2021-64),公告中详细说明了富满电子2020年度分红派息、转增股本实施方案为:公司拟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息人民币2元(含税),同时以资本公积向全体股东每10股转增3股。本次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为:2021年5月26日,除权除息日为:2021年5月 27日。本次分派对象为:截止2021年5月26日下午深圳证券交易所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以下简称“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本公司全体股东。截至2021年5月26日收市,集晶香港持有公司股份55787595股,公司2020年度分红派息、转增股本实施后,集晶香港持有公司股份72523874股。
二、股东本次减持前后持股情况
本次减持前持有股份 本次减持后持有股份
股东名称 股份性质 持股数量(股) 占公司总股本 持股数量(股) 占公司总股本
比例(%) 比例(%)
集晶香港 无限售流通股 56,987,544 36.15 72,223,664 35.24
公司 2020 年度分红派息、转增股本实施后,即公司向全体股东每 10 股派息
人民币 2 元(含税),同时以资本公积向全体股东每 10 股转增 3 股。本次权益
分派股权登记日为:2021 年 5 月 26 日,除权除息日为:2021 年 5 月 27 日。
三、其他相关说明
1、 本次减持符合《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
《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上市公司股东、董监高减持股份的若干规定》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等相关法律、法规、规章、业务规则的规定。
2、本次减持后,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未发生变化。
3、本次减持股份事项已按照相关规定进行了预先披露,本次减持与此前已披露的减持计划一致,不存在违规情形。
4、 截至本公告日,已披露的减持计划尚未全部实施完毕,公司将持续关注
集晶香港减持计划实施的进展情况,并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及时督促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四、备查文件
1、集晶香港出具的《减持计划实施情况确认函》;
特此公告。
富满微电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1 年 6 月 1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