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300671 证券简称:富满电子 公告编号:2017-032
深圳市富满电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与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市分行签订授信额度合同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2017年11月16日,深圳市富满电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与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市分行(以下简称“授信行”、“建设银行深圳市分行”)签订了《授信额度合同》(以下简称“本合同”、“合同”),主要情况如下:
一、提示
1.合同的生效条件
本合同经公司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或授权代理人签字并加盖公章及授信行负责人或授权代理人签字并加盖公章(或合同专用章)后生效。
2.合同的履行期限
本合同的额度金额为120,000,000.00元,额度使用期限自2017年11月16
日至2018年11月15日。
3.本合同不存在重大风险及重大不确定性
本合同的签订不等于公司的实际贷款金额,公司可以在该额度使用期限内向授信行提出申请使用授信额度,实际贷款金额以公司与授信行签订的单项授信文件为准。
二、合同对方
本合同的对方为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市分行,与公司不存在关联关系。本合同的签订不构成关联交易。
三、合同的主要内容
证券代码:300671 证券简称:富满电子 公告编号:2017-032
1、授信人: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市分行。
2、授信申请人:深圳市富满电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3、授信额度:120,000,000.00元。
4、授信期限:2017年11月16日至2018年11月15日。
5、额度循环方式:可循环使用。
6、额度性质:可撤销承诺。
7、授信额度担保人:公司实际控制人刘景裕先生。
8、担保方式:个人连带责任保证担保。
9、授信额度全部用于开立银行承兑汇票。
10、授信额度内承兑收取的费用按具体合同的规定执行。
四、公司签订银行授信额度合同的必要性以及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签订银行授信额度合同是公司实现业务发展及经营的正常需要,通过银行授信的融资方式为自身发展补充流动资金,有利于促进公司业务发展,对公司日常性经营产生积极的影响,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
五、审议和表决情况
公司于2017年6月9日召开的第一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
于向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市分行申请融资的议案》;同时,于 2017
年6月29日召开的2016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确认公司2017年度累
计申请融资金额达到10.2亿元的议案》。
本次签订银行授信额度合同不存在需经有关部门批准的情况。
六、备查文件
1、深圳市富满电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决议;
2、深圳市富满电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16年度股东大会决议;
3、公司与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市分行签订的《授信额度合同》。
特此公告。
证券代码:300671 证券简称:富满电子 公告编号:2017-032
深圳市富满电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7年11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