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300670 证券简称:大烨智能 公告编号:2024-042
江苏大烨智能电气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控股子公司转让产业投资基金份额的公告
本公司及全体董事会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 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遗漏。
一、本次交易概述
为优化投资结构,增强资产流动性,江苏大烨智能电气股份有限公司(下称“公司”)控股子公司苏州国宇碳纤维科技有限公司(下称“苏州国宇”)于近日与南京市金缘润鑫创业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金缘润鑫”)签署了《南京金体创业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资产份额转让协议》,将苏州国宇持有的 2,500 万元南京金体基金份额(不含已分配部分)(已全部实缴)作价 3,000 万元转让给金缘润鑫。本次转让完成后,苏州国宇仍作为有限合伙人持有南京金体 5,000 万元基金份额(已全部实缴)。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本次转让事项在公司董事长的审批权限范围内,无需提交公司董事会及股东大会审议,本次转让事项不构成关联交易,亦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
二、交易对方的基本情况
企业名称:南京市金缘润鑫创业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企业类型:有限合伙企业
成立日期:2024 年 6 月 11 日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20118MADP3AHL7H
执行事务合伙人:南京鑫贝源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主要经营场所:江苏省南京市高淳区高淳经济开发区双高路 86-1 号 3449
室
经营范围:一般项目:创业投资(限投资未上市企业)(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合伙人情况:
合伙人名称 出资比例 认缴出资额(万元)
南京鑫贝源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8% 240
徐慧琳 14% 420
李明荣 28% 840
黄亚媛 50% 1500
合计 100% 3000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金缘润鑫与公司及公司前十名股东、董监高不存在产权、业务、资产、债权债务、人员等方面的关系,也不存在其他可能或已经造成公司对其利益倾斜的其他关系。金缘润鑫及其执行事务合伙人成立时间不足一年,其他合伙人均为自然人,无最近一年的主要财务数据。经查询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金缘润鑫及其合伙人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三、本次交易标的资产基本情况
(一)本次交易的标的为苏州国宇持有的南京金体已实缴的2,500万元基金份额,权属清晰,无抵押、质押及其他任何限制转让的情况,亦不涉及诉讼、仲裁事项或查封、冻结等司法强制措施,不存在妨碍权属转移的其他情况。
(二)南京金体基本情况如下:
企业名称:南京金体创业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企业类型:有限合伙企业
成立日期:2020 年 8 月 27 日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20191MA22AR2K7A
执行事务合伙人:南京金瓯创业投资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委派代表:张敏)
主要经营场所:中国(江苏)自由贸易试验区南京片区研创园团结路 99 号孵鹰大厦 2232 室
经营范围:一般项目:创业投资(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基金业协会备案情况:
管理人名称:西藏金缘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备案日期:2020 年 10 月 15 日
备案编码:SNA310
存续期限:经营期限为 7 年,自合伙企业营业执照首次签发之日起计算。自合伙企业首期出资首次交割之日起计算,前 3 年为投资期,投资期届满后进入退出期。如经营期限届满前 3 个月,合伙企业投资项目仍未全部退出,经执行事务合伙人提议并经全体合伙人同意,企业可以延长经营期限,但企业累计存续期限不得超过 9 年。如延长经营期限的建议未获得全体合伙人同意,执行事务合伙人应以利益最大化为原则积极变现企业资产。
退出机制:投资决策委员会具有退出决策的最终决策权。
投资领域:围绕半导体及 5G 产业(半导体和集成电路、电子信息、下一代信息网络、云计算、新兴软件等)领域进行投资,覆盖前述领域产业链的上中下游,同时对国家战略性新兴产业项下的其他产业进行部分投资。
最近一年又一期主要财务数据:
单位:元
主要财务数据 2024 年 3 月 31 日 2023 年 12 月 31 日
总资产 504,661,002.80 504,309,011.59
合伙人资本 338,569,573.58 338,569,573.58
净资产 504,661,002.80 504,309,011.59
负债总额 0 0
主要财务数据 2024 年 1-3 月份 2023 年 1-12 月份
营业收入 0 0
利润总额 -1,409,758.88 -6,464,141.66
净利润 -1,409,758.88 -6,464,141.66
注:2024 年 3 月 31 日财务数据未经审计。
本次交易前后合伙人构成及份额比例:
单位:万元
合伙人名称或姓名 类型 本次交易前 本次交易后
认缴 出资 认缴 出资
出资额 占比 出资额 占比
南京北联创业投资有限公司 有限合伙人 24,500 49.00% 24,500 49.00%
南京金昭创业投资合伙企业(有 有限合伙人 10,800 21.60% 10,800 21.60%
限合伙)
苏州国宇碳纤维科技有限公司 有限合伙人 7,500 15.00% 5,000 10.00%
无锡尚贤湖博尚投资合伙企业 有限合伙人 3,800 7.60% 3,800 7.60%
(有限合伙)
南京市金缘润鑫创业投资合伙企 有限合伙人 - - 2,500 5.00%
业(有限合伙)
江苏隆宇智慧科技集团有限公司 有限合伙人 2,400 4.80% 2,400 4.80%
南京金瓯创业投资管理合伙企业 普通合伙人 1,000 2.00% 1,000 2.00%
(有限合伙)
合计 50,000 100.00% 50,000 100.00%
本次转让事项南京金体各合伙人放弃行使优先购买权。经查询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南京金体不是失信被执行人。
四、《资产份额转让协议》主要内容
(一)协议主体
甲方(转让方):苏州国宇碳纤维科技有限公司
乙方(受让方):南京市金缘润鑫创业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二)协议的主要内容
1、标的基金转让份额及支付方式
甲方将其持有的标的基金2500万元基金份额作价人民币3000万元转让给乙方,协议生效之日起十五个工作日内乙方须向甲方支付 1000 万元,自工商变更完成之日起十五个工作日内乙方须向甲方支付 1500 万元,乙方须在工商变更完成之日起 12 个月内向甲方支付剩余未付对价 250 万元,并须在工商变更完成之日起 24 个月内向甲方支付剩余未付对价 250 万元。
2、超额收益
甲方转让基金份额后,标的基金的所有收益由乙方负责分配,基金收益覆盖乙方投资本金以及乙方门槛收益(年化 8%)后如有剩余作为超额收益,由甲乙
双方按照协议约定的比例共同分配。
3、承诺和保证
(1)甲方保证转让给乙方的财产份额为甲方合法拥有,甲方拥有完全、有效的处分权。甲方保证其所转让的财产份额没有设置任何质押或其他担保权,不受任何第三人的追索。
(2)乙方须按协议约定期限足额向甲方支付基金份额转让款,否则甲方有权单方解除协议且不承担任何责任,或有权要求乙方承担违约赔偿责任。
(3)甲乙双方各自所须承担的税费缴纳义务。
五、本次交易的目的和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交易主要为优化苏州国宇投资结构,增强资产流动性,交易对价参照南京金体 2023 年 12 月末单位净值,经双方友好协商确定,遵循了公平、公正的原则,符合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交易对手方信用状况良好,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本次交易不会导致公司合并报表范围变更,交易符合公司现阶段实际经营发展需要,对外投资布局合理调整有利于公司回笼资金,不存在损害公司和公司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公司将根据本次交易后续进展情况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六、备查文件
《南京金体创业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资产份额转让协议》。
特此公告。
江苏大烨智能电气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4 年 6 月 18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