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大烨智能电气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 2020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
首次授予股票期权第一个行权期自主行权的提示性公告
本公司及全体董事会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 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遗漏。
特备提示:
1、江苏大烨智能电气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20 年股票期权
激励计划(以下简称“激励计划”)首次授予股票期权简称:大烨 JLC1,期权代码:036434;
2、激励计划首次授予股票期权分三期行权,本次为第一个行权期;
3、本次可行权的激励对象共 29 名,可行权股票期权数量为 142.00 万份,
占目前公司总股本比例为 0.45%,行权价格为 7.43 元/份;
4、行权期限:自 2021 年 9 月 13 日起至 2022 年 9 月 10 日前的最后一个交
易日止,根据可交易日及行权手续办理情况,实际可行权期限为 2021 年 9 月 27
日至 2022 年 9 月 9 日;
5、本次行权采用的行权方式:自主行权;
6、激励计划首次授予股票期权第一个行权期的可行权股票期权若全部行权,公司股权分布仍具备上市条件。
公司于2021年9月13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和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 2020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首次授予股票期权第一个行权期行权条件成就的议案》,董事会根据《公司 2020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及公司 2020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对董事会的授权,认为公司 2020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首次授予股票期权第一个行权期行权条件已成就,具体情况
详见公司 2021 年 9 月 13 日发布于证监会指定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
(www.cninfo.com.cn)上的相关公告。
一、股票期权第一个行权期的行权安排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本次自主行权事项已获深圳证券交易所审核通过,且公司已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完成自主行权相关登记申报工作。行权具体安排如下:
1、期权简称:大烨 JLC1。
2、期权代码:036434。
3、本次行权的股票来源及种类:公司向激励对象定向发行公司的 A 股普通
股。
4、行权方式:自主行权。公司已与激励对象就自主行权模式及承办券商的选择达成一致,并明确约定了各方权利及责任,激励对象可在可行权期间内的可行权日通过承办券商南京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南京证券”)股票交易系统进行自主行权。
5、行权期限:公司激励计划首次授予股票期权共分为三个行权期,本次为
第一个行权期,可行权期限自 2021 年 9 月 13 日起至 2022 年 9 月 10 日前的最后
一个交易日止,根据可交易日及行权手续办理情况,实际可行权期限为 2021 年
9 月 27 日至 2022 年 9 月 9 日。行权所得股票可于行权日(T 日)后的第二个交
易日(T+2 日)上市交易。
6、行权价格、可行权人数及可行权数量:本次股票期权的行权价格为 7.43
元/份,激励计划首次授予股票期权第一个行权期可行权的激励对象共计 29 名,可行权的股票期权 142.00 万份,占公司目前总股本的 0.45%,具体情况如下:
获授的股 本期可行 本期可行权份 尚未行权的
姓名 职务 票期权数 权数量 数占授予总数 股票期权数
量(份) (份) 的比例(%) 量(份)
陈杰 董事长 520,000 208,000 4.16 312,000
李进 副总经理 250,000 100,000 2.00 150,000
子公司苏
吴法男 州国宇总 320,000 128,000 2.56 192,000
经理
核心业务骨干 2,460,000 984,000 19.68 1,476,000
合计 3,550,000 1,420,000 28.40 2,130,000
注:1.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行权后所持股票变动将根据《公司法》《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等有关法
律法规的规定执行。2.公司于 2021 年 1 月 14 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同意聘
任核心业务骨干李进为公司副总经理,据此对获授股票期权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名单中的职务信息做更新,前述激励对象原获授股票期权数量未作调整。3.本激励计划授予激励对象的股票期权总数为 500.00 万份,其中首次授予 400.00 万份,注销已授予但尚未行权的股票期权 45.00 万份。
7、激励计划首次授予股票期权第一个行权期的可行权日:可行权日必须为激励计划有效期内的交易日,但下列期间内不得行权:
(1)公司定期报告公告前 30 日内,因特殊原因推迟定期报告公告日期的,
自原预约公告日前 30 日起算,至公告前 1 日;
(2)公司业绩预告、业绩快报公告前 10 日内;
(3)自可能对公司股票及其衍生品种交易价格产生较大影响的重大事件发生之日或者进入决策程序之日,至依法披露后 2 个交易日内;
(4)中国证监会及深圳证券交易所规定的其它期间。
8、本次行权专户资金的管理和使用计划及激励对象缴纳个人所得税的资金安排和缴纳方式:本次行权所募集资金将存储于行权专户,用于补充公司流动资金,未使用的资金存储于行权专户。本次行权激励对象应缴纳的个人所得税资金由激励对象自行承担,本次激励对象应缴纳的个人所得税由公司代扣代缴。
9、不符合条件的股票期权的处理方式:根据《公司 2020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
划》的相关规定,激励对象必须在规定的行权期内行权,在上述约定期间内未申请行权的股票期权或因未达到行权条件而不能申请行权的期股票期权,公司将按激励计划规定的原则注销激励对象相应尚未行权的股票期权。
二、参与激励的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相关承诺
参与本次激励计划的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承诺将遵守《公司法》《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
等相关法律法规中关于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禁止短线交易的相关规定,在激励计划行权期内合法行权,行权后 6 个内月不卖出所持有的本公司股票。
三、本次股票期权行权对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的影响
1、对公司股权结构和上市条件的影响
本次行权对公司股权结构不产生重大影响,公司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不会发生变化。本次行权期结束后,公司股权分布仍具备上市条件。
2、对公司经营能力和财务状况的影响
本次行权相关股票期权费用将根据有关会计准则和会计制度的规定,在等待期内摊销,并计入成本费用,相应增加资本公积。激励计划首次授予股票期权第一个行权期可行权股票共计 1,420,000 份,如果全部行权,公司股本总额将增加1,420,000 股,将影响和摊薄公司基本每股收益和净资产收益率,具体影响数据以经会计师审计的数据为准。
3、选择自主行权模式对股票期权定价及会计核算的影响
公司在授权日采用布莱克—斯科尔期权定价模型(Black-Scholes Model)
确定股票期权在授权日的公允价值。根据股票期权的会计处理方法,在授予日后,不需要对股票期权进行重新估值,即行权模式的选择不会对股票期权的定价造成影响。股票期权选择自主行权模式不会对股票期权的定价及会计核算造成实质影响。
综上,本次激励计划首次授予股票期权第一个行权期股票期权行权事项不会对公司当年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产生重大影响。
四、其他事项说明
1、承办券商南京证券在业务承诺书中承诺其向公司和激励对象提供的自主行权业务系统完全符合自主行权业务操作及相关合规性要求。
2、公司将在定期报告中或以临时报告形式披露每季度股权激励对象变化、股票期权重要参数调整情况、激励对象自主行权情况以及公司股份变动情况等信息。
特此公告。
江苏大烨智能电气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1 年 9 月 24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