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300670 证券简称:大烨智能 公告编号:2020-057
江苏大烨智能电气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参与投资设立产业投资基金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南京金体创业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暂定名,最终以工商核准登记的名称为准)目前尚未正式注册成立。
2、合伙企业尚处于筹划设立阶段,尚需获得工商行政管理部门的核准和中国证券基金业协会产品备案手续。
一、对外投资概述
(一)对外投资基本情况
公司拟与南京金瓯创业投资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南京北联股权投资有限公司、常州隆宇建设发展有限公司共同合作,拟投资设立南京金体创业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产业投资基金主要围绕半导体及 5G 产业(半导体和集成电路、电子信息、下一代信息网络、云计算、新兴软件等)领域进行投资,覆盖前述领域产业链的上中下游,同时对国家战略性新兴产业项下的其他产业进行部分投资。
产业基金募资额拟定为人民币 50,000 万元,其中公司作为有限合伙人以自
有资金拟出资人民币 12,500 万元,占合伙企业出资额的 25%;南京金瓯创业投资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作为普通合伙人以自有资金拟出资人民币 1,000万元,占合伙企业出资额的 2%;南京北联股权投资有限公司作为有限合伙人以自有资金拟出资人民币 24,500 万元,占合伙企业出资额的 49%;常州隆宇建设发展有限公司作为有限合伙人以自有资金拟出资人民币 12,000 万元,占合伙企业出资额的 24%。合伙企业拟聘请西藏金缘投资管理有限公司担任基金管理人。
(二)审议程序
公司于 2020 年 8 月 12 日召开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
了《关于参与投资设立产业投资基金的议案》,同意公司签署《南京金体创业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之合伙协议(以下简称“合伙协议”)。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信息披露指引第 5号—交易与关联交易》和《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本次投资事项在公司董事会决策权限内,无需经过股东大会审议。
(三)关联关系情况
截止本公告披露日,公司与本次对外投资合作方不存在关联关系,本次对外投资不涉及关联交易。
(四)本次对外投资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
二、合作方基本情况
1、普通合伙企业基本情况
企业名称:南京金瓯创业投资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20191MA22276R1L
执行事务合伙人:西藏金缘投资管理有限公司(委派代表段小光)
注册资本: 1000 万元人民币
住所(址):中国(江苏)自由贸易试验区南京片区研创园团结路 99 号孵鹰大
厦 2196 室
成立日期:2020 年 7 月 23 日
营业期限至:2020 年 7 月 23 日至 2027 年 7 月 22 日
经营范围:一般项目:创业投资(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2、有限合伙企业基本情况
(1)南京北联股权投资有限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20191MA20AXYK5T
法定代表人:许慧
注册资本:50000 万元人民币
住所(址):南京市江北新区研创园团结路 99 号孵鹰大厦 1630 室
成立日期:2019 年 10 月 30 日
营业期限至:2019 年 10 月 30 日至 2039 年 10 月 29 日
经营范围:股权投资、创业投资。(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2)常州隆宇建设发展有限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20402677625504B
法定代表人:丁兴伟
注册资本:10000 万元人民币
住所(址):常州市天宁区飞龙东路 66 号
成立日期:2008 年 7 月 7 日
营业期限至:长期
经营范围:许可项目:各类工程建设活动(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审批结果为准)一般项目:以自有资金从事投资活动;建筑材料销售;特种设备销售;金属材料销售;橡胶制品销售;塑料制品销售;机械零件、零部件销售;电工器材销售。(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3、基金管理人基本情况
企业名称:西藏金缘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540091321371056Q
法定代表人:段小光
注册资本:10000 万元人民币
住所(址):拉萨市经济技术开发区林琼岗东一路 7 号 A 座 720 房 003 号
成立日期:2015 年 5 月 22 日
营业期限至:2015 年 5 月 22 日至 2045 年 5 月 21 日
经营范围:投资管理(不含金融和经纪业务;不得以公开方式募集资金、吸收公众存款、发放贷款;不得从事证券、期货类投资;不得公开交易证券类投资产品或金融衍生产品;不得经营金融产品、理财产品和相关衍生业务);经济信
息咨询。(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经营该项活动)
登记备案情况:已依照《私募投资基金监督管理暂行办法》及《私募投资基金管理人登记和基金备案办法(试行)》等法律法规的要求完成私募基金管理人登记备案,登记编号为 P1018011。
三、合伙企业的基本情况
1、名称:南京金体创业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具体以工商核准名称为准,以下简称“合伙企业”或“产业基金”)
2、组织形式:有限合伙。
3、基金规模、出资结构、出资方式及出资进度:
合伙人 出资方 认缴出资额 实缴出资额
合伙人名称或姓名 缴付期限
类型 式 (万元) (万元)
南京金瓯创业投资管理 普通合 2023 年 7 月 9
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伙人 货币 1,000 0
日
南京北联股权投资有限 有限合 2023 年 7 月 9
伙人 货币 24,500 0
公司 日
江苏大烨智能电气股份 有限合 2023 年 7 月 9
伙人 货币 12,500 0
有限公司 日
常州隆宇建设发展有限 有限合 2023 年 7 月 9
伙人 货币 12,000 0
公司 日
合计 50,000 0
合伙企业出资根据投资业务的实际需要分五期缴付,各期出资为总认缴出资额比例 20%。
(1)首期出资:执行事务合伙人应在本合伙企业工商注册登记完成后向全体合伙人发出缴款通知,全体合伙人应于收到缴款通知后 20 个工作日内,完成全部认缴出资额 20%的出资。
(2)后期出资:在每期出资投资完成 80%及以上再进行后期出资。具体程
序为:先由执行事务合伙人向各合伙人发出缴款通知,全体合伙人应于收到缴款通知后 20 个工作日内完成全部认缴出资额 20%的出资。
4、存续期限
经营期限为 7 年,自合伙企业营业执照首次签发之日起计算。自合伙企业首
期出资首次交割之日起计算,前 3 年为投资期,投资期届满后进入退出期。如经营期限届满前 3 个月,合伙企业投资项目仍未全部退出,经执行事务合伙人提议并经全体合伙人同意,本企业可以延长经营期限,但本企业累计存续期限不得超过 9 年。如延长经营期限的建议未获得全体合伙人同意,执行事务合伙人应以利益最大化为原则积极变现企业资产。
5、退出机制
投资决策委员会具有退出决策的最终决策权。
6、投资领域
围绕半导体及 5G 产业(半导体和集成电路、电子信息、下一代信息网络、
云计算、新兴软件等)领域进行投资,覆盖前述领域产业链的上中下游,同时对国家战略性新兴产业项下的其他产业进行部分投资。
四、基金的管理模式
(一)基金管理人
合伙企业拟聘请西藏金缘投资管理有限公司作为基金管理人,向有限合伙提供投资项目管理和行政事务服务。
(二)基金管理费
1、管理费的计提方法、标准和支付方式:管理费的计提方法、标准和支付方式:A) 投资期内,年管理费为本合伙企业按照本款 C 项确定的计提时点时的实缴出资总额的 2%。退出期内,年管理费为本合伙企业未退出项目投资成本总额的 2%。B)在本合伙企业延长期及清算期内,不支付管理费。C) 管理费按半年度支付,由本合伙企业在每半年度初 10 日内将本半年度管理费划入基金管理人指定账户。如管理费的计提基数变化,本合伙企业支付管理费之前,基金管理人应于每半年度初 10 日内向本合伙企业提供书面的确认函。首笔管理费支付时间为实际缴付首批出资之日起 30 日内,支付期间为本合伙企业成立日至当期半年度末,按天计算。
2、基金托管人的托管费用按《托管协议》约定由本合伙企业承担。
3、费用调整:如果对基金管理人的委托因任何原因在本合伙企业存续期届满前终止,则预支给基金管理人的相关半年期管理费应根据基金管理人该半年期内实际管理的天数进行折算,并向本合伙企业退回折算后应退还的部分。在计算某一计算期间的固定管理费时,应按计算当日本合伙企业实缴出资总额或未收回投资额为基础计算该计算期间的固定的基金管理费。本合伙企业实缴出资总额或未收回投资额在该计算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