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300670 证券简称:大烨智能 公告编号:2019-078
江苏大烨智能电气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暨关联交易报告书(草案)
的修订说明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 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江苏大烨智能电气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上市公司”)于2019年8月19日收到中国证监会下发的《中国证监会行政许可项目审查一次反馈意见通知书》(192145号)(以下简称“一次反馈意见”),公司已经按照证监会的要求对一次反馈意见所列出的问题做出了书面回复,根据回复内容对重组报告书进行了修订、补充和完善,主要内容如下(如无特别说明,本公告中的简称或释义均与《重组报告书》中“释义”所定义的词语或简称具有相同的含义):
一、在《重组报告书》之“第一节 本次交易概况”之“三、本次交易具体方案”
中补充披露:1、上市公司未购买标的资产全部股权的原因,有无后续收购剩余股权的安排;2、上市公司与剩余股权股东对股权优先受让权、公司控制权和公司治理等达成的协议,以及上述安排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二、在《重组报告书》之“第三节 交易标的基本情况”之“七、主营业务情况”
之“(六)主要经营模式、盈利模式和结算模式”之“3、结算模式”之“(2)与客户结算” 中补充披露:标的公司应收账款账龄与信用政策的匹配性。
三、在《重组报告书》之“第三节 交易标的基本情况”之“七、主营业务情况”
之“(七)主要产品产销情况”之“3、报告期内主要客户情况”中补充披露:标的资产2019年1-5月前五大客户变动较大的原因,是否存在国网公司客户流失的风险。
四、在《重组报告书》之“第五节 交易标的评估情况”之“三、评估方法选择
和重要评估参数及相关依据”之“(四)评估结果的最终确定”中补充披露:上次评估和本次评估的差异,以及数额变动的原因及合理性。
五、在《重组报告书》之“第八节 管理层讨论与分析”之“二、交易标的行业
特点和经营情况的讨论与分析”之“(三)财务状况分析”之“1、资产、负债构成及主要资产减值准备提取情况”中补充披露:1、报告期各期苏州国宇应收账款及应收票据占比较高以及变动的原因及合理性;2、报告期末应收账款的期后回款情况,是否存在大额应收账款逾期情况;3、坏账准备计提是否充分。
六、在《重组报告书》之“第八节 管理层讨论与分析”之“二、交易标的行业
特点和经营情况的讨论与分析”之“(三)财务状况分析”之“2、偿债能力及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情况”中补充披露:2019年1-5月与以往年度相比经营性现金流量净额大幅提升的原因及合理性。
七、在《重组报告书》之“第八节 管理层讨论与分析”之“二、交易标的行业
特点和经营情况的讨论与分析”之“(三)财务状况分析”之“2、偿债能力及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情况”中补充披露:1、活动现金流与企业生产经营采购之间的勾稽关系;2、报告期营业收入与经营性现金流入及资产变动额不一致的原因及合理性;3、报告期采购总额与购买商品接受劳务支付的现金金额及应付款项变动额之间的勾稽关系。
八、在《重组报告书》之“第八节 管理层讨论与分析”之“二、交易标的行业
特点和经营情况的讨论与分析”之“(四)盈利能力分析”之“3、可能影响盈利能力连续性和稳定性的主要因素”之“(1)与主要客户建立稳定合作关系的依据”中补充披露:标的资产与客户的合同具体情况,包括但不限于类型、期限、续期条款等,以及对标的资产的持续盈利能力的影响。
九、在《重组报告书》之“第十节 同业竞争和关联交易”之“一、本次交易对
上市公司同业竞争的影响”之“(二)本次交易后同业竞争情况”中补充披露:交易完成后,交易对方在上市公司是否有任职安排,以及是否构成竞业禁止情形。
特此公告。
江苏大烨智能电气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9年10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