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300668 证券简称:杰恩设计 公告编号:2019-014
深圳市杰恩创意设计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2017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第一个行权期可行权及
注销部分已授期权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深圳市杰恩创意设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9年4月4日分别召开了第二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及第二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会议均审议通过了《关于审议公司2017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第一个行权条件成就的议案》及《关于注销2017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部分已授期权的议案》,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公司2017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简述
1、2017年12月18日,公司分别召开了第一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及第一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会议均审议通过了《关于<深圳市杰恩创意设计股份有限公司2017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及摘要>的议案》等相关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对此发表了明确同意的独立意见,公司监事会对本次激励对象名单进行主体资格核查并出具了核查意见。
2、2017年12月19日至2017年12月30日,公司通过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公司内部OA系统对2017年股权激励对象的姓名及职务进行了公示,公司监事会结合公示情况,对激励对象进行了核查。截止公示期满,监事会未收到公司员工针对激励对象名单提出的异议;本次激励对象名单的公示内容及公示期限符合《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2018年1月3日,监事会发布了《监事会关于公司2017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的核查意见及公示情况说明》(公告编号:2018-001)。
3、2018年1月8日,公司以现场投票、网络投票以及独立董事征集投票权
相结合的方式召开了2018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以特别决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深圳市杰恩创意设计股份有限公司2017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及摘要>的议案》、《关于<深圳市杰恩创意设计股份有限公司2017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以及《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公司2017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相关事宜的议案》。同时,公司根据2017年股权激励计划内幕信息知情人买卖公司股票情况的核查结果,发布了《关于2017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内幕信息知情人及激励对象买卖公司股票情况的自查报告》(公告编号:2018-004)。
4、2018年1月15日,公司分别召开了第一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及第一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会议均审议通过了《关于向激励对象授予股票期权的议案》,同意向符合授予条件的64名激励对象授予共计126.5万份的股票期权;其中原1名激励对象因个人原因离职自愿放弃参与本次激励计划,即激励对象由65人相应减至64人,授予股票期权总份数由128万份相应减至126.5万份。同时,监事会对授予股票期权的激励对象名单再次进行了核实并发表了同意的意见,公司独立董事对此事项发表了明确同意的独立意见,公司律师事务所出具了专项法律意见书。
5、2018年1月30日,公司完成了2017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授予登记工作并于2018年1月31日发布了《关于2017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授予完成登记的公告》(公告编号:2018-012)。
6、2018年7月18日,公司分别召开了第二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及第二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会议均审议通过了《关于注销2017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部分已授期权的议案》及《关于调整2017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行权价格和数量的议案》,同意将已离职的原激励对象获授期权进行注销,并根据《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公司《2017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的有关规定对行权价格及数量进行调整。
经过本次注销,公司2017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激励对象由64人减至61人,授予的股票期权数量由126.5万份减至121.5万份。经过调整后,公司2017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行权价格为28.968元/股,授予的股票期权数量为303.75万
份。公司独立董事对此事项发表了明确同意的独立意见,公司律师事务所出具了专项法律意见书。
7、2019年4月4日,公司分别召开了第二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及第二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会议均审议通过了《关于审议公司2017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第一个行权条件成就的议案》及《关于注销2017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部分已授期权的议案》,认为公司2017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第一个行权期行权条件达成,同意将已离职的原激励对象已获授期权,及激励对象当期多于实际可行权份额进行注销。
本激励计划第一个行权期可行权激励对象共计57名,实际可行权股票期权数量为113.80万份。经过本次注销,公司2017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激励对象由61人减至57人,授予的股票期权数量由303.75万份减至286.30万份。公司独立董事对此事项发表了明确同意的独立意见,公司律师事务所出具了专项法律意见书。
二、注销部分已授予股票期权的原因及基本情况
1、激励对象离职:
公司2017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激励对象中有4名员工因个人原因离职,自愿放弃参与公司2017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根据公司《2017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公司将对其已获授的股票期权进行注销。因上述人员离职时间早于公司2017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第一个行权期,激励对象尚未行权,故将对原激励对象的全部已授期权份额进行注销;即本次注销所涉及人数为:4人,所涉及股票期权数量为:16.25万份。注销后,激励对象由61人相应减至57人,股票期权总份数由303.75万份相应减至287.50万份。
2、激励对象个人业绩考核不达A:
公司2017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激励对象中有2名激励对象个人绩效考核等级为B,即个人绩效考核标准系数为0.8;根据公司《2017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2017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规定:激励对象可按照本股权激励计划规定的行权比例行权,个人当年实际可行权额度=标准系数×个人当年
计划行权额度;剩余当年不能行权的股票期权,由公司统一注销。公司将注销以上2名激励对象在本行权期内多于实际可行权额度的期权,共计1.20万份。
综上,公司本次注销涉及6名激励对象,共计17.45万份的期权份额。经过本次注销,公司2017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激励对象由61人减至57人,授予的股票期权数量由303.75万份减至286.30万份。
三、关于公司满足股权激励计划设定的第一个行权期行权条件的说明
根据《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深圳市杰恩创意设计股份有限公司2017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深圳市杰恩创意设计股份有限公司2017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及公司股东大会的授权,结合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公司经营数据的审计结果,公司董事会对第一个行权期行权条件达成进行以下说明及确认:
序号 行权条件 是否达成行权条件
公司未发生以下任一情形:
①最近一个会计年度财务会计报告被注册
会计师出具否定意见或者无法表示意见的
审计报告;
②最近一个会计年度财务报告内部控制被
1 注册会计师出具否定意见或无法表示意见 公司未发生前述情形,满足行权条件。
的审计报告;
③上市后最近36个月内出现过未按法律
法规、公司章程、公开承诺进行利润分配
的情形;
④法律法规规定不得实行股权激励的;
⑤中国证监会认定的其他情形。
激励对象未发生以下任一情形:
①最近12个月内被证券交易所认定为不
适当人选;
②最近12个月内被中国证监会及其派出
机构认定为不适当人选;
③最近12个月内因重大违法违规行为被 激励对象未发生前述情形,满足行权条
2 中国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行政处罚或者采 件。
取市场禁入措施;
④具有《公司法》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
事、高级管理人员情形的;
⑤法律法规规定不得参与上市公司股权激
励的;
⑥中国证监会认定的其他情形。
公司业绩考核: ①2018年度,公司营业收入为
①以2017年年度业绩为基数,公司2018 34,173.21万元,较2017年度增长
年较2017年营业收入增长率不低于 36.76%;
3 18.00%; ②2018年度,公司净利润与股权激励成
②2018年净利润与股权激励成本(管理费 本(管理费用)之和较2017年度净利润
用)之和较2017年净利润的增长率不低于 增长40.15%;
18.00%。 综上,满足公司层面考核条件。
个人绩效考核要求:
①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将对激励对象每个考
核年度的综合考评进行打分,并依照激励 除4名原激励对象因个人原因离职不再
对象的个人绩效考核确定其当期行权比 参与本激励计划外,剩余57名激励对象
4 例,个人当年实际可行权额度=标准系数× 2018年度个人绩效考核结果均为良好
个人当年计划行权额度; 及以上,满足解锁条件。
②激励对象的绩效评价结果划分为(A)、
(B)、(C)和(D)四个档次,其对应标准系数
分别为1、0.8、0.5和0。
注:以上“净利润”为经审计的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
四、本次行权股票来源、种类、激励对象、可行权数量及行权价格
1、本次行权的股票来源和种类:本计划股票来源为公司向激励对象定向发行本公司股票,涉及的标的股票种类为人民币A股普通股。
2、股权激励计划第一个行权期可行权激励对象及可行权数量(调整后):
获授的股票期权数 第一个行权期可行 获授期权占授予 获授期权占目
姓名 职务 量(万份,尚未行 权数量(万股) 股票期权总数的 前股本总额的
权部分) 比例 比例
刘炜 副总经理 10.00 4.00 3.49% 0.09%
陈文韬 副总经理 8.75 3.50 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