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300666 证券简称:江丰电子 公告编号:2022-136
债券代码:123123 债券简称:江丰转债
宁波江丰电子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延期归还闲置募集资金并继续用于暂时补充流动资金
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 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宁波江丰电子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2 年 9 月 13 日
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九次会议和第三届监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延期归还闲置募集资金并继续用于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全资子公司广东江丰电子材料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广东江丰”)和武汉江丰电子材料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武汉江丰”)在保证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资金需求以及募集资金使用计划正常进行的前提下,延期归还闲置募集资金不超过人民币
2 亿元,并继续用于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使用到期日为 2023 年 2 月 28 日止,到
期将归还至募集资金专户。现将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同意宁波江丰电子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1]2356 号),公司获准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 516.50 万张,每张面值为人民币 100.00元,按面值发行,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 516,500,000.00 元,扣除各项发行费用不含税金额合计人民币 10,049,693.40 元,实际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 506,450,306.60 元。以上募集资金到位情况业经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验证并出具信会师报字[2021]第 ZF10840 号验资报告。
二、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及闲置原因
(一)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截至 2022 年 6 月 30 日,公司累计使用募集资金人民币 41,326.36 万元,公
司募集资金专户余额为人民币 9,544.56 万元(含累计利息收入扣除手续费金额人民币 225.88 万元),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人民币 17,000 万元,公司本次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投资计划及使用情况如下:
单位:人民币万元
序号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 募集资金承诺 累计投入募集资金
投资总额 金额
1 惠州基地平板显示用高纯金属靶材及部件建设项目 11,925.96 6,091.1
2 武汉基地平板显示用高纯金属靶材及部件建设项目 24,619.12 4,135.3
3 补充流动资金 15,104.92 14,099.95
合 计 51,650.00 24,326.35
(二)募集资金闲置原因
公司募集资金按照计划分步投入使用,且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需要一定周期,根据公司全资子公司广东江丰和武汉江丰募集资金使用计划及投资项目进度,现阶段募集资金在短期内出现闲置的情况。
三、前次闲置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
公司召开的第三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和第三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全资子公司广东江丰和武汉江丰在保证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资金需求以及募集资金使用计划正常进行的前提下,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不超过人民币 2 亿元暂时补充流动资金。
四、本次延期归还闲置募集资金并继续用于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情况
(一)本次延期归还闲置募集资金并继续用于暂时补充流动资金原因、金额
及期限
根据公司全资子公司广东江丰和武汉江丰募集资金使用计划及投资项目进度,现阶段募集资金在短期内出现闲置的情况。为了提高闲置募集资金使用效率、降低财务成本,满足广东江丰、武汉江丰日常经营对流动资金需求的增加,在确保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进度的前提下,广东江丰、武汉江丰拟延期归还闲置募集资金不超过人民币 2 亿元,并继续用于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使用到期日
为 2023 年 2 月 28 日止,到期将归还至公司募集资金专户。上述资金仅限于与主
营业务相关的生产经营使用,不直接或者间接安排用于证券投资、衍生品交易等高风险投资。
(二)本次延期归还闲置募集资金并继续用于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合理性与必要性
公司全资子公司广东江丰和武汉江丰本次使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仅用于与公司主营业务相关的生产经营使用,不会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不会影响募集资金投资计划的正常进行,补充流动资金时间不会超过 6 个月,不会将闲置募集资金直接或者间接用于证券投资、衍生品交易等高风险投资。按同期一年期银行贷款基准利率(LPR)计算,本次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补充流动资金,预计最高可为公司节约财务费用约人民币 365 万元,有利于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降低公司财务成本。
因此,全资子公司广东江丰和武汉江丰本次使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具有合理性及必要性。
五、相关审议程序及专项意见
(一)董事会审议情况
公司于 2022 年 9 月 13 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
《关于延期归还闲置募集资金并继续用于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经审议,董事会同意在保证实施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资金需求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正常进行的前提下,全资子公司广东江丰、武汉江丰延期归还闲置募集资金不超过人
民币 2 亿元,并继续用于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使用到期日为 2023 年 2 月 28 日
止,到期将归还至募集资金专户。
(二)监事会审议情况
公司于 2022 年 9 月 13 日召开第三届监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
《关于延期归还闲置募集资金并继续用于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经审核,监事会认为公司全资子公司广东江丰和武汉江丰延期归还闲置募集资金并继续用于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是基于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进度做出的合理资金安排,有利于减少公司财务费用支出,提高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影响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正常进行及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因此,监事会同意本次延期归还闲置募集资金并继续用于暂时补充流动资金。
(三)独立董事意见
经核查,公司独立董事认为:公司全资子公司广东江丰和武汉江丰本次延期归还闲置募集资金并继续用于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事项,审议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有利于提高公司募集资金使用效率,节约公司财务费用,满足广东江丰和武汉江丰日常经营对流动资金的需求,未改变募集资金投向,不会对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正常进行产生重大不利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因此,我们同意公司全资子公司广东江丰和武汉江丰延期归还闲置募集资金并继续用于暂时补充流动资金。
(四)保荐机构核查意见
经核查,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保荐机构”)认为:公司延期归还闲置募集资金并继续用于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事项已获得独立董事事前认可,已经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审议。本次交易履行了必要的内部决策程序,符合《公司章程》、《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
综上,保荐机构对公司延期归还闲置募集资金并继续用于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事项无异议。
六、备查文件
1、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九次会议决议;
2、第三届监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决议;
3、独立董事关于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九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4、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宁波江丰电子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延期归还闲置募集资金并继续用于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核查意见。
特此公告。
宁波江丰电子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 年 9 月 14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