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300666 证券简称:江丰电子 公告编号:2020-174
宁波江丰电子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董事会、监事会完成换届选举及聘任高级管理人员
和证券事务代表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
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宁波江丰电子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0 年 12 月 18 日
召开了 2020 年第五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董事会及监事会换届选举的相关议案,选举出公司第三届董事会及监事会成员。公司完成董事会和监事会换届选举后,于同日召开了第三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选举董事长、董事会各专门委员会委员、聘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聘任公司证券事务代表、选举监事会主席等相关议案。现将相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第三届董事会、董事会各专门委员会、监事会组成情况
1、董事会成员
非独立董事:姚力军先生(董事长)、Jie Pan 先生、张辉阳先生、钱红兵先
生、于泳群女士、徐洲先生
独立董事:费维栋先生、张杰女士、刘秀女士
公司第三届董事会董事中兼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董事人数总计未超过公司董事总数的二分之一,独立董事人数未低于公司董事会成员的三分之一。
上述董事任期三年,自 2020 年第五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三届
董事会届满之日止。
董事会成员简历请见公司发布的《第二届董事会第三十五次会议决议公告》(公告编号:2020-163)
2、董事会各专门委员会成员
(1)董事会战略委员会:姚力军先生(主任委员)、Jie Pan 先生、费维栋先生、张杰女士、刘秀女士
(2)董事会提名委员会:费维栋先生(主任委员)、姚力军先生、刘秀女士
(3)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刘秀女士(主任委员)、Jie Pan 先生、张杰女士
(4)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张杰女士(主任委员)、姚力军先生、费维栋先生
以上委员任期三年,自第三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三届董事会届满之日止。
3、监事会成员
职工代表监事:张英俊先生(监事会主席)
非职工代表监事:韩刚先生、汪宇女士
上述监事任期三年,自 2020 年第五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三届
监事会届满之日止。
监事会成员简历请见公司发布的《第二届监事会第三十一次会议决议公告》(公告编号:2020-164)和《关于选举职工代表监事的公告》(公告编号:2020-167)
二、公司聘任高级管理人员、证券事务代表情况
1、高级管理人员
首席技术官:姚力军先生
总经理:Jie Pan 先生
副总经理:相原俊夫先生、钱红兵先生、边逸军先生、白清女士、彭伟先生、王青松先生
财务总监:于泳群女士
董事会秘书、投资总监:蒋云霞女士
上述高级管理人员,具备与其行使职权相适应的任职条件,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不存在《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第 3.2.4 条所规定的情形。
公司独立董事就聘任高级管理人员的相关议案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董事会秘书蒋云霞女士的联系方式如下:
办公电话:0574-58122405
电子邮箱:Investor@kfmic.com
通讯地址:浙江省余姚市名邦科技工业园区安山路
邮政编码:315400
2、证券事务代表:施雨虹女士
证券事务代表任期自第三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三届董事会届满。
证券事务代表施雨虹女士联系方式如下:
办公电话:0574-58122405
电子邮箱:investor@kfmic.com
通讯地址:浙江省余姚市名邦科技工业园区安山路
邮政编码:315400
高级管理人员和证券事务代表简历请见公司发布的《第三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决议公告》(公告编号:2020-172)
三、部分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离任情况
1、董事离任情况
因公司第二届董事会任期届满,董事李仲卓先生、独立董事 KEY KE LIU 先生、
郭百涛先生、雷新途先生不再担任公司职务。截至本公告披露日,李仲卓先生控制的宁波金天丞创业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持有本公司股份 4,156,930 股将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等相关规定进行管理。KEY KE LIU 先生、郭百涛先生、雷新途先生在担任公司独立董事期间,未直接或间接持有公司股份,不存在应当履行而未履行的承诺事项。
2、监事离任情况
因公司第二届监事会任期届满,监事会主席白清女士不再担任监事、监事会主席,离任后继续在公司任职,担任公司副总经理,监事王晓勇先生将不再担任
公司职务。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白清女士通过公司股东宁波宏德实业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间接持有公司股份 259,202 股将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等相关规定进行管理。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王晓勇先生直接持有本公司股份 1,631,800 股将按照
《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等相关规定进行管理。
3、高级管理人员离任情况
本次换届完成后,周友平先生、王学泽先生、窦兴贤先生不再担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职务,离任后仍担任公司除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外的其他职务。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周友平先生通过公司股东宁波江阁实业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江阁实业”)间接持有公司股份 829,447 股,并通过公司第一期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首次授予股票期权行权直接持有公司股份 12,000 股,合计持有公司股份 841,447 股将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等相关规定进行管理。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王学泽先生通过公司股东江阁实业间接持有公司股份656,649 股,并通过公司第一期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首次授予股票期权行权直接持有公司股份 12,000 股,合计持有公司股份 668,649 股将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等相关规定进行管理。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窦兴贤先生通过公司股东江阁实业间接持有公司股份172,799 股,并通过公司第一期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首次授予股票期权行权直接持有公司股份 60,000 股,合计持有公司股份 232,799 股将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等相关规定进行管理。
上述人员离任后,仍将严格遵守《上市公司股东、董监高减持股份的若干规
定》、《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等对于离任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股份管理的相关法律、法规及其他相关规定。
公司对上述因任期届满离任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在任职期间认真履职、勤勉尽责及为公司发展所做出的贡献表示衷心感谢!
特此公告。
宁波江丰电子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0 年 12 月 21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