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300665 证券简称:飞鹿股份 公告编号:2020-056
债券代码:123052 债券简称:飞鹿转债
株洲飞鹿高新材料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部分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拟减持股份的预披露公告
公司董事兼高级副总裁范国栋、监事会主席陈佳、监事刘帅、高级副总裁兼董事会秘书何晓锋、副总裁刘雄鹰、副总裁彭龙生、副总裁周迪武保证向公司提供的信息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持有公司 822,000 股(占公司总股本的 0.68%)的公司董事兼高级副总裁
范国栋先生,计划自本公告之日起十五个交易日后(即 2020 年 7 月 29 日)六个
月内以集中竞价方式减持公司股份合计不超过 175,500 股(不超过公司总股本的0.144891 %)。
2、持有公司 175,258 股(占公司总股本的 0.14%)的公司监事会主席陈佳女
士,计划自本公告之日起十五个交易日后(即 2020 年 7 月 29 日)六个月内以集
中竞价方式减持公司股份不超过 30,000 股(不超过公司总股本的 0.024768%)。
3、持有公司 55,103 股(占公司总股本的 0.05%)的公司监事刘帅先生,计划
自本公告之日起十五个交易日后(即 2020 年 7 月 29 日)六个月内以集中竞价方
式减持公司股份不超过 13,776 股(不超过公司总股本的 0.011373%)。
4、持有公司 3,517,828 股(占公司总股本的 2.90%)的公司高级副总裁兼董事
会秘书何晓锋先生,计划自本公告之日起三个交易日后(即 2020 年 7 月 13 日)
六个月内以大宗交易方式和自本公告之日起十五个交易日后(即 2020 年 7 月 29
日)六个月内以集中竞价方式减持公司股份合计不超过 879,457 股(不超过公司总股本的 0.726072%)。
5、持有公司 3,685,701 股(占公司总股本的 3.04%)的公司副总裁刘雄鹰先生,
计划自本公告之日起三个交易日后(即 2020 年 7 月 13 日)六个月内以大宗交易
方式和自本公告之日起十五个交易日后(即 2020 年 7 月 29 日)六个月内以集中
竞价方式减持公司股份合计不超过 921,425股(不超过公司总股本的 0.760721%)。
6、持有公司 2,800,693 股(占公司总股本的 2.31%)的公司副总裁彭龙生先生,
计划自本公告之日起三个交易日后(即 2020 年 7 月 13 日)六个月内以大宗交易
方式和自本公告之日起十五个交易日后(即 2020 年 7 月 29 日)六个月内以集中
竞价方式减持公司股份合计不超过 700,173股(不超过公司总股本的 0.578057%)。
7、持有公司 605,716 股(占公司总股本的 0.50%)的公司副总裁周迪武先生,
计划自本公告之日起十五个交易日后(即 2020 年 7 月 29 日)六个月内以集中竞
价方式减持公司股份不超过 136,429 股(不超过公司总股本的 0.112635%)。
公司于 2020 年 7 月 7 日收到公司董事兼高级副总裁范国栋先生、监事会主席
陈佳女士、监事刘帅先生、高级副总裁兼董事会秘书何晓锋先生、副总裁刘雄鹰
先生、副总裁彭龙生先生、副总裁周迪武先生出具的《关于减持所持飞鹿股份公
司股份的减持计划告知函》,现将告知函具体内容公告如下:
一、股东基本情况
序号 股东名称 职务 持股数量(股) 占总股本比例
1 范国栋 董事兼高级副总裁 822,000 0.68%
2 陈佳 监事会主席 175,258 0.14%
3 刘帅 监事 55,103 0.05%
4 何晓锋 高级副总裁兼董事会秘书 3,517,828 2.90%
5 刘雄鹰 副总裁 3,685,701 3.04%
6 彭龙生 副总裁 2,800,693 2.31%
7 周迪武 副总裁 605,716 0.50%
注:本公告全文计算相关股份数量、比例时,总股本已剔除公司回购专用账
户中的股份数量(即 121600000-474700=121125300 股)。
二、本次减持计划的主要内容
(一)范国栋的减持计划
1、减持原因:个人资金需求。
2、股份来源:飞鹿股份首次公开发行前发行的股份(包括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后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部分)及飞鹿股份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获授的股份。
3、减持方式:集中竞价。
4、减持股份数量及比例:本次减持股份数量不超过 175,500 股股份(不超过贵公司总股本的 0.144891%)。在任意连续 90 日内通过交易所集中竞价减持不超过上市公司总股本 1%。(若计划减持期间公司有送股、资本公积转增股本等变动事项,应对上述减持数量做相应调整)。本次拟减持数量未超过其持有公司股份总数的 25%。
5、本次减持期间:通过集中竞价等方式减持期间为本公告披露之日起 15 个
交易日后(即 2020 年 7 月 29 日)的 6 个月内。(窗口期不减持)
6、减持价格:根据减持时的二级市场价格及交易方式确定,减持价格不低于发行价。
(二)陈佳的减持计划
1、减持原因:个人资金需求。
2、股份来源:飞鹿股份首次公开发行前发行的股份(包括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后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部分)。
3、减持方式:集中竞价。
4、减持股份数量及比例:本次减持股份数量不超过 30,000 股股份(不超过公司总股本的 0.024768%)。在任意连续 90 日内通过交易所集中竞价减持不超过上市公司总股本 1%。(若计划减持期间公司有送股、资本公积转增股本等变动事项,应对上述减持数量做相应调整)。本次拟减持数量未超过其持有公司股份总数的25%。
5、本次减持期间:通过集中竞价等方式减持期间为本公告披露之日起 15 个
交易日后(即 2020 年 7 月 29 日)的 6 个月内。(窗口期不减持)
6、减持价格:根据减持时的二级市场价格及交易方式确定,减持价格不低于发行价。
(三)刘帅的减持计划
1、减持原因:个人资金需求。
2、股份来源:飞鹿股份首次公开发行前发行的股份(包括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后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部分)。
3、减持方式:集中竞价。
4、减持股份数量及比例:本次减持股份数量不超过 13,776 股股份(不超过公司总股本的 0.011373%)。在任意连续 90 日内通过交易所集中竞价减持不超过上市公司总股本 1%。(若计划减持期间公司有送股、资本公积转增股本等变动事项,应对上述减持数量做相应调整)。本次拟减持数量未超过其持有公司股份总数的25%。
5、本次减持期间:通过集中竞价等方式减持期间为本公告披露之日起 15 个
交易日后(即 2020 年 7 月 29 日)的 6 个月内。(窗口期不减持)
6、减持价格:根据减持时的二级市场价格及交易方式确定,减持价格不低于发行价。
(四)何晓锋的减持计划
1、减持原因:个人资金需求。
2、股份来源:飞鹿股份首次公开发行前发行的股份(包括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后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部分)。
3、减持方式:集中竞价、大宗交易。
4、减持股份数量及比例:本次减持股份数量不超过 879,457 股股份(不超过公司总股本的 0.726072%)。其中在任意连续 90 日内通过交易所集中竞价减持不超过上市公司总股本 1%;在任意连续 90 日内通过大宗交易减持不超过上市公司总股本 2%,并且受让方在受让后 6 个月内不得转让所受让的股份。(若计划减持期间公司有送股、资本公积转增股本等变动事项,应对上述减持数量做相应调整)。本次拟减持数量未超过其持有公司股份总数的 25%。
5、本次减持期间:通过大宗交易等方式减持期间为本公告披露之日起 3 个交
易日后(即 2020 年 7 月 13 日)的 6 个月内,通过集中竞价方式的减持期间为本
公告披露之日起 15 个交易日后(即 2020 年 7 月 29 日)的 6 个月内。(窗口期不
减持)
6、减持价格:根据减持时的二级市场价格及交易方式确定,减持价格不低于
发行价。
(五)刘雄鹰的减持计划
1、减持原因:个人资金需求。
2、股份来源:飞鹿股份首次公开发行前发行的股份(包括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后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部分)。
3、减持方式:集中竞价、大宗交易。
4、减持股份数量及比例:本次减持股份数量不超过 921,425 股股份(不超过公司总股本的 0.760721%)。其中在任意连续 90 日内通过交易所集中竞价减持不超过上市公司总股本 1%;在任意连续 90 日内通过大宗交易减持不超过上市公司总股本 2%,并且受让方在受让后 6 个月内不得转让所受让的股份。(若计划减持期间公司有送股、资本公积转增股本等变动事项,应对上述减持数量做相应调整)。本次拟减持数量未超过其持有公司股份总数的 25%。
5、本次减持期间:通过大宗交易等方式减持期间为本公告披露之日起 3 个交
易日后(即 2020 年 7 月 13 日)的 6 个月内,通过集中竞价方式的减持期间为本
公告披露之日起 15 个交易日后(即 2020 年 7 月 29 日)的 6 个月内。(窗口期不
减持)
6、减持价格:根据减持时的二级市场价格及交易方式确定,减持价格不低于发行价。
(六)彭龙生的减持计划
1、减持原因:个人资金需求。
2、股份来源:飞鹿股份首次公开发行前发行的股份(包括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后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部分)。
3、减持方式:集中竞价、大宗交易。
4、减持股份数量及比例:本次减持股份数量不超过 700,173 股股份(不超过公司总股本的 0.578057%)。其中在任意连续 90 日内通过交易所集中竞价减持不超过上市公司总股本 1%;在任意连续 90 日内通过大宗交易减持不超过上市公司总股本 2%,并且受让方在受让后 6 个月内不得转让所受让的股份。(若计划减持期间公司有送股、资本公积转增股本等变动事项,应对上述减持数量做相应调整)。本次拟减持数量未超过其持有公司股份总数的 25%。
5、本次减持期间:通过大宗交易等方式减持期间为本公告披露之日起 3 个交
易日后(即 2020 年 7 月 13 日)的 6 个月内,通过集中竞价方式的减持期间为本
公告披露之日起 15 个交易日后(即 2020 年 7 月 29 日)的 6 个月内。(窗口期不
减持)
6、减持价格:根据减持时的二级市场价格及交易方式确定,减持价格不低于发行价。
(七)周迪武的减持计划
1、减持原因:个人资金需求。
2、股份来源:飞鹿股份首次公开发行前发行的股份(包括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后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部分)。
3、减持方式:集中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