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300664 证券简称:鹏鹞环保 公告编号:2020-078
鹏鹞环保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控股股东一致行动人增持公司股份及后续增持计划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
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鹏鹞环保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0 年 6 月 3 日收到控股股东
宜兴鹏鹞投资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鹏鹞投资”)一致行动人陈宜萍女士通知,获
悉其自 2019 年 12 月 9 日至 2020 年 6 月 2 日期间,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增
持公司股份,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计划增持主体的基本情况
1、增持人:公司控股股东鹏鹞投资一致行动人陈宜萍女士
2、增持目的:基于对公司未来发展前景的信心及对公司投资价值的认可
3、增持方式: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以集中竞价的方式增持
4、增持资金来源:自有资金
5、增持明细情况:
姓名 增持日期 成交均价 增持金额 增持股数 增持比例 增持方式
(元) (元) (股)
2019 年 12 月 9
陈宜萍 日至 2020 年 6 8.53 17,542,626 2,057,080 0.29% 集中竞价
月 2 日
公司控股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实施增持前后持股变动情况
股东名称 实施增持前持有股份 实施增持后已持有股份
股数(股) 占总股本比例 股数(股) 占总股本比例
宜兴鹏鹞投资有 216,702,150 30.31% 216,702,150 30.31%
限公司
陈宜萍 0 0% 2,057,080 0.29%
合计 216,702,150 30.31% 218,759,230 30.60%
注:①陈宜萍女士为公司实际控制人、公司董事长王洪春先生之妻,为公司控股股东鹏鹞投资的一致行动人。
②因公司 2019 年年度权益分派方案中以资本公积向全体股东每 10 股转增 5 股并已实施完
毕,上表中增持股数、增持前持有股份数量做相应调整。
③在计算相关比例时,总股本已剔除公司回购专用账户中的股份数量。
6、陈宜萍女士在本次公告前的 12 个月内未披露增持计划,在本次公告前 6 个
月不存在减持公司股份的情形。
二、增持计划的主要内容
1、本次拟增持股份的目的:基于对公司未来发展前景的信心及对公司投资价值的认可,陈宜萍女士拟继续增持公司股份。
2、本次拟增持股份的种类:公司无限售流通 A 股股份。
3、本次拟增持股份的数量:含已增持的 2,057,080 股在内,累计增持数量不低于剔除公司回购专用账户中的股份数量后总股本的 0.5%,不超过剔除公司回购专用账户中的股份数量后总股本的 1%。
4、本次拟增持股份的价格:增持股份价格区间为不超过 12.00 元/股(公司如有派息、送股、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配股等除权除息事项,对应价格将相应进行调整)。
5、本次增持股份计划的实施期限:自 2020 年 6 月 4 日起 6 个月内,将根据资
本市场整体趋势安排执行。
增持计划实施期间,公司股票如因筹划重大事项连续停牌 10 个交易日以上的,增持计划在股票复牌后顺延实施。
6、本次拟增持股份的资金安排:本次拟增持股份的资金为自有资金。
三、增持计划实施的不确定性风险
本次增持计划可能存在因公司股价持续超出增持计划披露的价格区间、所需的资金未能筹措到位等因素,导致增持计划无法实施的风险。
四、其他相关说明
1、本次增持不涉及内幕交易,符合《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及《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有关规定。
2、本次增持计划不会导致公司股权分布不符合上市条件,不会导致公司控制权发生变化。
3、陈宜萍女士承诺,本次增持的公司股份在增持后六个月内不减持。
4、公司将根据中国证监会及深圳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持续关注公司控股股
东及其一致行动人、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及其关联人购买公司股票的行为,并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特此公告。
鹏鹞环保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0 年 6 月 4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