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300663 证券简称:科蓝软件 公告编号:2021-092
北京科蓝软件系统股份有限公司
第二届董事会第四十七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北京科蓝软件系统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四十
七次会议的会议通知于 2021 年 9 月 16 日以邮件方式发出,并于 2021 年 9 月 22
日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和通讯表决相结合的方式召开。本次董事会会议由董事长王安京召集并主持。本次会议应到董事 8 人,实到董事 8 人。公司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本次会议。本次会议的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北京科蓝软件系统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1、审议通过《关于公司董事会换届选举暨提名第三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的议案》
公司董事会同意提名王安京先生、郑仁寰先生、王方圆女士、李国庆先生、吴强先生为第三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简历见附件)。公司第三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任期三年,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计算。
逐项表决结果如下:
1、同意提名王安京先生为公司第三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
表决结果:8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2、同意提名郑仁寰先生为公司第三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
表决结果:8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3、同意提名王方圆女士为公司第三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
4、同意提名李国庆先生为公司第三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
表决结果:8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5、同意提名吴强先生为公司第三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
表决结果:8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独立董事对该议案发表了一致同意的独立意见。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巨潮资讯网上披露的公司相关公告。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1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2、审议通过《关于公司董事会换届选举暨提名第三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的议案》
公司董事会同意提名宁宇先生、史学清先生、张文波先生为第三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简历见附件)。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独立董事任期三年,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计算。
逐项表决结果如下:
1、同意提名宁宇先生为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
表决结果:8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2、同意提名史学清先生为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
表决结果:8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3、同意提名张文波先生为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
表决结果:8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独立董事对该议案发表了一致同意的独立意见。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巨潮资讯网上披露的公司相关公告。
独立董事候选人的任职资格和独立性尚需深圳证券交易所审核无异议后,股东大会方可进行表决。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 2021 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3、审议通过《关于召开公司 2021 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根据《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公司拟于 2021 年 10 月 12 日召开公司 2021
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巨潮资讯网上披露的相关公告。
表决结果:8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三、备查文件
1、北京科蓝软件系统股份有限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四十七次会议决议
2、独立董事关于第二届董事会第四十七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北京科蓝软件系统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1 年 9 月 23 日
附件:
一、第三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简历
王安京先生,1953 年 1 月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公司创始人,
毕业于美国纽约州立大学,获信息技术与管理科学双硕士学位。1983 年至 1998年,曾先后任职于中国银行总行、英国巴克莱银行、美国友邦保险公司和美国花旗银行,从事金融业务和技术咨询工作。王安京于 1992 年投资创办美国科蓝,1999 年投资创办科蓝有限,2002 年投资创办上海科银,2004 年投资创办深圳科银,2009 年投资创办香港科蓝软体,先后任美国科蓝总裁;科蓝有限总经理、董事长;上海科银执行董事、经理;深圳科银执行董事、经理;香港科蓝软体董事。2013 年 12 月股份公司设立后至今任本公司董事长、总经理,负责公司的总体发展战略、发展规划和制定经营方针,以及公司核心客户的关系维护。
王安京先生自本公司成立以来一直担任公司董事长职务,为公司实际控制人,直接持有公司 113,343,900 股,占公司总股本 24.30%,间接持有公司 29,120,100股,占公司总股本 6.31%,为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持股超过 5%以上股东、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亦不存在以下情形:(1)《公司法》第一百四十六条规定的情形之一;(2)被中国证监会采取证券市场禁入措施;(3)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为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4)最近三年内受到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5)最近三年内受到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或者三次以上通报批评;(6)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经查询核实,王安京先生不属于被中国证监会在证券期货市场违法失信信息公开查询平台公示或者被人民法院纳入失信的被执行人。
郑仁寰先生,1952 年 12 月生,英国国籍,计算机科学专业,获英国曼彻斯
特大学学士及博士学位,具有丰富的软件工具开发、关键安全系统应用软件开发等科研工作经历。1999 年至 2013 年任科蓝有限董事,现任本公司董事、香港科蓝副总经理。负责公司技术研发的前瞻性设计及香港科蓝的运行管理工作。
郑仁寰先生未持有公司股份,与公司及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他持股超过 5%以上股东、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亦不存在以下情
形:(1)《公司法》第一百四十六条规定的情形之一;(2)被中国证监会采取证券市场禁入措施;(3)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为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4)最近三年内受到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5)最近三年内受到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或者三次以上通报批评;(6)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经查询核实,郑仁寰先生不属于被中国证监会在证券期货市场违法失信信息公开查询平台公示或者被人民法院纳入失信的被执行人。
王方圆女士,1978 年 8 月生,中国国籍,拥有美国永久居留权,加利福尼
亚大学伯克利分校经济政策学士学位、纽约大学系统管理硕士学位。2000 年至2005 年,历任加利福尼亚第一联邦银行市场部职员、Paradigm Global Advisors对冲基金资本配置部分析员。2005 年至 2008 年,历任摩根士丹利高级分析师、
对冲基金指数委员会成员。2008 年至 2010 年,担任 AFS 国际咨询(有限)公司
咨询顾问。2013 年 12 月至今任本公司董事,负责拓展公司国际业务及发展战略合作伙伴。
王方圆女士间接持有公司 4,526,485 股,占公司总股本 0.97%,与公司控股
股东王安京先生为舅甥关系,与公司及其他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他持股超过 5%以上股东、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亦不存在以下情形:(1)《公司法》第一百四十六条规定的情形之一;(2)被中国证监会采取证券市场禁入措施;(3)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为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4)最近三年内受到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5)最近三年内受到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或者三次以上通报批评;(6)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经查询核实,王方圆女士不属于被中国证监会在证券期货市场违法失信信息公开查询平台公示或者被人民法院纳入失信的被执行人。
李国庆先生,1969 年 10 月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数理统计专
业,本科学历。曾任深圳海实信息系统有限公司和北京贝海网络科技有限公司技术总监,2004 年至 2013 年,先后担任科蓝有限“交通银行新一代外汇宝项目”架构师、“交通银行外汇保证金项目”架构师、“上海银行新一代电子银行渠道整
合项目”架构师。2013 年 12 月至今任本公司副总经理,2015 年 3 月至今任本公
司董事,负责公司技术研发工作、技术中心日常管理工作。
李国庆先生间接持有公司 666,297 股,占公司总股本 0.14%,与公司及控股
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他持股超过 5%以上股东、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亦不存在以下情形:(1)《公司法》第一百四十六条规定的情形之一;(2)被中国证监会采取证券市场禁入措施;(3)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为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4)最近三年内受到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5)最近三年内受到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或者三次以上通报批评;(6)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经查询核实,李国庆先生不属于被中国证监会在证券期货市场违法失信信息公开查询平台公示或者被人民法院纳入失信的被执行人。
吴强先生,1963 年 9 月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陕西财经学院
货币银行学专业经济学博士学位。1985 年至 1995 年任中央财政金融学院研究所副研究员,1993 年至 1994 年任山东威海市兴海城市信用社董事长兼总经理,1994年至 1995 年任北京新源城市信用社总经理以及陕西财经学院研究员,1995 年至2000 年任中国光大银行北京营业部副总经理兼主任助理,2000 年至 2002 年任深圳发展银行北京分行行长助理,2002 年至 2003 年在中国民生银行总行工作。
吴强先生未持有公司股份,与公司及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他持股超过5%以上股东、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亦不存在以下情形:(1)《公司法》第一百四十六条规定的情形之一;(2)被中国证监会采取证券市场禁入措施;(3)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为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4)最近三年内受到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5)最近三年内受到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或者三次以上通报批评;(6)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经查询核实,吴强先生不属于被中国证监会在证券期货市场违法失信信息公开查询平台公示或者被人民法院纳入失信的被执行人。
二、第三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简历
宁宇先生,1972 年 5 月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中国社会科学
院国际贸易研究生学历、北大国际管理学院(BiMBA),EMBA。曾任职于邮电部移动通信局、中国移动通信集团公司、华为技术有限公司。2020 年 6 月至今任咨询顾问,主要为企业的战略规划、产业洞察和企业发展提供咨询,有很强的技术专业能力以及丰富的实战经验。
宁宇先生未持有公司股份,与公司及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他持股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