联系客服

300663 深市 科蓝软件


首页 公告 科蓝软件:第二届监事会第三十九次会议决议公告

科蓝软件:第二届监事会第三十九次会议决议公告

公告日期:2021-09-24

科蓝软件:第二届监事会第三十九次会议决议公告 PDF查看PDF原文

证券代码:300663        证券简称:科蓝软件        公告编号:2021-093
            北京科蓝软件系统股份有限公司

        第二届监事会第三十九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一、监事会议召开情况

    北京科蓝软件系统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二届监事会第三十
九次会议的会议通知于 2021 年 9 月 16 日以邮件方式发出,并于 2021 年 9 月 22
日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的方式召开。本次监事会会议由监事会主席周海朗召集并主持。本次会议应到监事 3 人,实到监事 3 人。本次会议的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北京科蓝软件系统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1、审议通过《关于公司监事会换届选举暨提名第三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候选人的议案》

    公司第二届监事会已任期届满,为了顺利完成监事会的换届选举,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公司将进行监事会换届选举。公司第二届监事会提名王缉志先生、周海朗先生(简历见附件)为第三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候选人。

    上述两位非职工代表监事候选人经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将与公司职工代表大会选举产生的职工代表监事共同组成公司第三届监事会。公司第三届监事会任期三年,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计算。为确保公司监事会的正常运行,在公司第三届监事会就任前,公司第二届监事会仍将继续按照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等的有关规定,忠实、勤勉地履行监事职责。

    逐项表决结果如下:

1、同意提名王缉志先生为公司第三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候选人;
表决结果:3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2、同意提名周海朗先生为公司第三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候选人;
表决结果:3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1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三、备查文件
1、北京科蓝软件系统股份有限公司第二届监事会第三十九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北京科蓝软件系统股份有限公司
                                                          监事会
                                                2021 年 9 月 23 日
附件:第三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候选人简历

    王缉志先生,1941 年 1 月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数学专业,
本科学历。曾长期从事汉字处理的开发工作,获得由北京市人民政府颁发的“北京市有突出贡献的专家”荣誉证书、由国家科学技术委员会等四部门联合授予“中国优秀民办科技实业家”称号。1984 年至 1992 年,任四通集团公司执行副总裁兼总工程师,1992 年至 2003 年,曾先后任职于北京新宝石电脑技术有限公司、北京多方位电信股份有限公司、北京佰能电气股份有限公司、北京仲目科技有限公司,曾担任宝龙达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2013 年 12 月至今任本公司独立董事。

    王缉志先生未持有公司股份,与公司及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他持股超过 5%以上股东、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亦不存在以下情形:(1)《公司法》第一百四十六条规定的情形之一;(2)被中国证监会采取证券市场禁入措施;(3)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为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4)最近三年内受到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5)最近三年内受到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或者三次以上通报批评;(6)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经查询核实,王缉志先生不属于被中国证监会在证券期货市场违法失信信息公开查询平台公示或者被人民法院纳入失信的被执行人。

    周海朗先生,1952 年 9 月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放射化工专
业,本科学历。1979 年至 1996 年,历任北京计算机三厂生产、研发、销售等部门经理,1996 年至 2003 年,曾先后担任(惠州市)休曼集团公司副总经理、上海天时网络有限公司产品总监,2003 年至 2008 年,任北京共创开源软件有限公司副总经理。现兼任深圳科蓝监事。2013 年 12 月至今任本公司监事会主席。
    周海朗先生未持有公司股份,与公司及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他持股超过 5%以上股东、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亦不存在以下情形:(1)《公司法》第一百四十六条规定的情形之一;(2)被中国证监会采取证券市场禁入措施;(3)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为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4)最近三年内受到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5)最近三年内受
到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或者三次以上通报批评;(6)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经查询核实,周海朗先生不属于被中国证监会在证券期货市场违法失信信息公开查询平台公示或者被人民法院纳入失信的被执行人。

[点击查看PDF原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