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300662 证券简称:科锐国际 公告编号:2023-056
北京科锐国际人力资源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部分募投项目延期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2023 年 10 月 26 日,北京科锐国际人力资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
司”或“本公司”“科锐国际”)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部分募投项目延期的议案》,同意公司基于审慎性原则,结合当前募投项目实际进展情况,在募投项目实施主体、募集资金用途及投资项目规模不发生变更的情况下,将募投项目“集团信息化升级建设项目”
与“数字化转型人力资本平台建设项目”的完成时间延长至 2024 年 12 月 31 日。
根据《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
求》、《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公司章程》、《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等相关规定,本次部分募投项目延期事项已经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该事项未超过董事会审批权限,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现将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于 2021 年 4 月 22 日出具的《关于同意北京科锐国
际人力资源股份有限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1]1425 号)。同意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注册申请。
公司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 14,094,955 股,每股面值 1 元,每股发行价
格为 53.92 元,募集资金总额为 759,999,973.60 元,扣除不含税发行费用
11,886,698.11 元后,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 748,113,275.49 元。信永中和会 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上述募集资金到位情况进行了审验,并出具了相 应的《验资报告》(XYZH/2021BJAA20593)。
为规范公司募集资金管理,保护投资者权益,公司及实施募投项目子公司均 开设了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并分别与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分行、中国 光大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分行、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签署了《募集资金 三方监管协议》。
二、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截至 2023 年 10 月 20 日,公司募集资金使用情况详见下表:
单位:万元
序 项目名称 项 目总投资 募集资金 截止 2023 年 10 月 20日 累计完成
号 计划投资金额 募集资金累计投入金 额 进度
1 数字化转型人力资 46,777.72 31,811.33 195.34 0.61%
本平台建设项目
2 集团信息化升级建 32,490.80 23,000.00 1,891.32 8.22%
设项目
3 补充流动资金 20,000.00 20,000.00 20,000.00 100.00%
合计 99,268.52 74,811.33 22,086.66 29.52%
三、部分募投项目延期的具体情况和原因
(一)部分募投项目延期的具体情况
公司结合募投项目的实际建设情况和投资进度,在募投项目投资内容、投资 总额、实施主体不发生变更的情况下,拟对部分募投项目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的 时间做延期调整,具体情况如下:
序号 项目名称 调整前达到预定可使 用 调整后 达到预定可使 用
状态日期 状态日期
1 数字化转型人力资 本平台 2023 年 12 月 31 日 2024 年 12 月 31 日
建设项目
2 集团信息化升级建设项目 2023 年 12 月 31 日 2024 年 12 月 31 日
(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延期的原因
公司募集资金投资的“数字化转型人力资本平台建设项目”“集团信息化升级建设项目”已在前期经过了充分的可行性论证,但在实施过程中受到前期建设中公共卫生事件及建设设备更新迭代等客观因素的不利影响,上述募投项目的整体建设进度有所放缓,预计无法在计划的时间内完成。为确保公司募投项目稳步实施,降低募集资金使用风险,公司根据目前募投项目实际建设进度,经审慎研究,对上述募投项目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的日期进行了优化调整。
四、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延期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部分募投项目延期是公司根据项目实际建设进度及未来发展规划而做出的审慎决定,符合公司实际情况和发展战略,本次延期不会对公司的正常经营产生不利影响,也不存在改变或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其他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
五、审议程序及专项意见
(一)董事会意见
公司于 2023 年 10 月 26 日召开的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关
于公司部分募投项目延期的议案》,同意公司基于审慎性原则,结合当前募投项目实际进展情况,在募投项目投资内容、投资总额、实施主体不发生变更的情况下,将募投项目“集团信息化升级建设项目”与“数字化转型人力资本平台建设
项目”的完成时间延长至 2024 年 12 月 31 日。
(二)监事会意见
公司于 2023 年 10 月 26 日召开的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关
于公司部分募投项目延期的议案》,同意本次募投项目的延期事项。本次对募投
项目的延期是根据公司中长期发展规划和募投项目实际建设进度做出的审慎决策,符合公司发展规划和股东利益,不存在改变或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的情形,也不存在违反中国证监会、深圳证券交易所关于上市公司募集资金使用的有关规定的情形。
(三)独立董事意见
本次部分募投项目延期是根据项目实际进展情况做出的审慎性决策,符合公司实际经营需要和长远发展规划,不存在改变或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其他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的相关规定。因此,我们一致同意本次募投项目延期的事项。
(四)保荐机构核查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认为:
公司本次募投项目延期事项系公司根据募投项目的实际使用情况做出的决定,仅涉及募投项目实施进度的变化,不涉及募投项目实施主体、投资方向等实质性变化,不会对公司的正常经营产生重大不利影响,不存在改变或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公司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公司本次延长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期限事项已经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审议通过,独立董事对此发表了同意的意见,已履行必要的审议程序。
综上,保荐机构对公司本次部分募投项目延期事项无异议。保荐机构提醒公司加快项目建设和募集资金使用,并确保募投项目按计划实施。如项目可行性发生变化,公司应当对该项目的可行性重新进行论证,决定是否继续实施该项目并及时披露。保荐机构提醒投资者关注上述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存在再次延期的风险。
六、备查文件
1、《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决议》;
2、《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决议》;
3、《独立董事会关于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4、《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北京科锐国际人力资源股份有限公司部分募投项目延期的核查意见》。
特此公告。
北京科锐国际人力资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10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