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科锐国际:董事会决议公告

公告日期:2021-04-23

科锐国际:董事会决议公告 PDF查看PDF原文

证券代码:300662        证券简称:科锐国际    公告编号:2021-039
            北京科锐国际人力资源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 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北京科锐国际人力资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以下简称“会议”)于2021年4月9日以微信方式通知全体董事,会议于2021年4月22日上午9:30在公司会议室召开。会议以腾讯视频与现场方式召开,会议由董事长高勇先生召集并主持。本次会议应出席董事7名,实际出席董事7名。公司全体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本次会议。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和表决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及《北京科锐国际人力资源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合法有效。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1、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0 年度总经理工作报告>的议案》

    与会董事认真听取公司总经理所做的《2020 年度总经理工作报告》后认为:
公司经营管理层紧密围绕既定发展战略,科学决策部署,坚持责任担当、坚持社会效益和市场效益相统一,较好地完成了 2020 年度经营目标,并有效执行了股东大会和董事会的各项决议。

    表决情况:7 票同意,占全体董事人数的 100%;0 票弃权;0 票反对。

    2、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0 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2020 年,公司董事会严格按照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
定,贯彻落实股东大会的各项决议,认真履行职责,不断规范公司治理。全体董
事认真负责、勤勉尽职,为公司董事会的科学决策和规范运作做了大量富有成效的工作。

    《2020 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具体内容详见公司 2021 年 4 月 23 日刊登在
中国证监会指定的创业板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相关公告。

    公司第二届独立董事姚宁、赵保东、张伟华分别向董事会提交了《独立董事2020 年度述职报告》,并将在公司 2020 年年度股东大会述职。《独立董事 2020年度述职报告》详见中国证监会指定的创业板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相关公告。

    表决情况:7 票同意,占全体董事人数的 100%;0 票弃权;0 票反对。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 2020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3、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0 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

    同意董事会编制的 2020 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2021年4月23日刊登在中国证监会指定的创业板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相关公告。

    表决情况:7 票同意,占全体董事人数的 100%;0 票弃权;0 票反对。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 2020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4、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1 年度财务预算报告>的议案》

    同意董事会编制的 2021 年度财务预算报告。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2021年4月23日刊登在中国证监会指定的创业板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相关公告。

    表决情况:7 票同意,占全体董事人数的 100%;0 票弃权;0 票反对。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 2020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5、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0 年度财务报告>的议案》

    公司 2020 年度财务报告已经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
并出具了标准无保留意见的《2020 年度审计报告》(XYZH/2021BJAA20248 号)。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2021年4月23日刊登在中国证监会指定的创业板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相关公告。

    表决情况:7 票同意,占全体董事人数的 100%;0 票弃权;0 票反对。


    6、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0 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的议案》

    经董事会审议,通过公司《2020 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公司独立董事对该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保荐机构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出具了核查意见,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了鉴证报告。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2021年4月23日刊登在中国证监会指定的创业板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相关公告。

    表决情况:7 票同意,占全体董事人数的 100%;0 票弃权;0 票反对。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 2020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7、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0 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的议案》

    董事会认为:公司已严格按照《公司法》、《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及其配套指引和证券监管机构的要求,建立了较为完善的内部控制制度和内部控制组织架构,现有的内控体系不存在重大缺陷,能有效保证公司各项业务活动的有序运行,保护公司资产的安全与完整。公司出具的《2020 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符合《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编报规则第 21 号——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的一般规定》的要求,真实、客观、全面地反映了公司 2020 年度内部控制的实际情况,公司内部控制合理、有效。

    公司独立董事对该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保荐机构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出具了核查意见,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了鉴证报告。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2021年4月23日刊登在中国证监会指定的创业板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相关公告。

    表决情况:7 票同意,占全体董事人数的 100%;0 票弃权;0 票反对。

    8、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0 年年度报告全文及其摘要>的议案》

    公司董事认真审议了公司《2020 年年度报告全文及其摘要》,认为报告内容
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公司经营的实际情况,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2020 年年度报告全文及其摘要》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1 年 4 月 23 日
刊 登 在 中 国 证 监 会 指 定 的 创 业 板 信 息 披 露 网 站 — 巨 潮 资 讯 网
(www.cninfo.com.cn)。《公司 2020 年年度报告披露提示性公告》同时刊登于

2021 年 4 月 23 日的《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和《证券时报》。
    表决情况:7 票同意,占全体董事人数的 100%;0 票弃权;0 票反对。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 2020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9、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0 年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

    鉴于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该项工作正在有序推进中,若实施利润分配可能会与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时间窗口产生冲突。为保证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顺利实施,公司拟计划在向特定对象发行股份实施完成前暂不派发现金红利,不送红股,不进行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2021年4月23日刊登在中国证监会指定的创业板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相关公告。

    表决情况:7 票同意,占全体董事人数的 100%;0 票弃权;0 票反对。

    公司独立董事对该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 2020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10、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1 年度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的议案》
    根据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勤勉尽职的情况,基于公司发展战略,为充分调动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积极性、主动性和创造性,促进公司稳健、有效发展,同时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对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和津贴进行调整,调整的具体情况如下:

    董事长、总经理薪酬税前不高于 400 万元/年,副董事长兼任副总经理薪酬
税前不高于 400 万元/年,其他副总经理薪酬税前不高于 200 万元/年 ,财务总
监/董事会秘书薪酬税前不高于 200 万元/年。

    独立董事津贴税前不高于 15 万元/年。其中余兴喜先生、张伟华先生在任期
内的津贴为:每人每年 15 万元人民币(税前)。荀恩东先生不在公司领取独立董事津贴。

    表决情况:7 票同意,占全体董事人数的 100%;0 票弃权;0 票反对。

    公司独立董事对该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 2020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11、审议通过《关于公司续聘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 2021 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董事会同意聘请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 2021 年度
审计机构。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2021年4月23日刊登在中国证监会指定的创业板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相关公告。

    表决情况:7 票同意,占全体董事人数的 100%;0 票弃权;0 票反对。

    公司独立董事对该事项发表了事前认可意见及独立意见。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 2020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12、审议通过《关于<公司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占用资金情况专项审计说明>的议案》

    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了《2020 年度与控股股东及
其他关联方资金往来情况的专项说明》(XYZH/2021BJAA20251 号)。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2021年4月23日刊登在中国证监会指定的创业板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相关公告。

    表决情况:7 票同意,占全体董事人数的 100%;0 票弃权;0 票反对。

    公司独立董事对该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

    13、审议通过《关于公司及控股子公司 2021 年度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
及借款事项及担保额度并授权董事会办理相关授信手续的议案》

    同意公司及控股子公司 2021 年度向银行申请合计总额不超过人民币 7 亿元
的综合授信额度。综合授信内容包括但不限于流动资金贷款、各类商业票据开立及贴现、项目贷款、银行保函、保理、银行承兑汇票、开立信用证等综合授信业务(具体业务品种以相关银行审批为准)。各银行具体授信额度、贷款利率、费用标准、授信期限等以公司及控股子公司与银行最终协商签订的授信协议为准。
    根据上述授信情况及公司实际资金需求,2021 年度公司拟向控股子公司、
控股子公司拟向公司、控股子公司之间提供合计总额不超过(含)人民币 7 亿元的担保,担保的方式包括但不限于保证、抵押、质押等。

    上述综合授信额度及担保额度的申请期限为自 2020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
过之日起至 2021 年年度股东大会召开之日止,该授信额度及担保额度在授权期限内可循环使用。

    在此授信额度及担保额度范围内,公司将不再就每笔授信、借款及因此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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