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300662 证券简称:科锐国际 公告编号:2020-035
北京科锐国际人力资源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持股 5%以上股东计划减持股份暨部分高管减持股份
的预披露公告
持股 5%以上的股东天津奇特咨询有限公司、公司董事会秘书兼财务总监陈崧、副总经理曾诚、副总经理段立新保证向本公司提供的信息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与信息披露义务人提供的信息一致。
特别提示:
北京科锐国际人力资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0年 6 月 29
日收到公司持股 5%以上股东天津奇特咨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天津奇特”)出具的《股份减持计划告知函》,持有公司流通股 14,827,050 股(占公司总股本的 8.134%)的股东天津奇特拟计划以集中竞价、大宗交易方式减持公司股份3,828,027 股(其中公司董事会秘书兼财务总监陈崧拟通过上述方式减持 80,000股;副总经理曾诚拟通过上述方式 348,442 股;副总经理段立新拟通过上述方式148,933 股;上述减持计划未超过其自身间接持有公司股票的 25%),占公司总股本的 2.100%,以集中竞价方式减持的,将在本减持计划公告之日起十五个交易日后 90 天内进行,以大宗交易方式减持的,将在本减持计划公告之日起三个交易日后 90 天内进行。
根据《上市公司股东、董监高减持股份的若干规定》(证监会[2017]9 号)、
《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等减持规定,现将相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股东基本情况
1、股东名称:天津奇特咨询有限公司(含公司董事会秘书兼财务总监陈崧、副总经理曾诚、副总经理段立新)
2、股东持股情况:截至本公告日,天津奇特有公司流通股 14,827,050 股(其
中公司董事会秘书兼财务总监陈崧通过天津奇特间接持有公司 898,153.01 股、副总经理曾诚通过天津奇特间接持有公司 1,393,770.39 股、副总经理段立新通过天津奇特间接持有公司 992,889.57 股),占公司总股本的 8.134%(其中公司董事会秘书兼财务总监陈崧通过天津奇特间接持有公司股份占公司总股本的0.493%、副总经理曾诚通过天津奇特间接持有公司股份占公司总股本的 0.765%、副总经理段立新通过天津奇特间接持有公司股份占公司总股本的 0.545%)。
二、本次减持计划的主要内容
1、减持原因:天津奇特为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上市前员工持股平台,现因部分员工自身资金需求,提出减持。
2、股份来源:首次公开发行股票上市前持有的股份。
3、减持方式:集中竞价、大宗交易。
4、减持期间:通过证券交易所集中竞价交易的,减持期间为本公告披露之日起十五个交易日后 90 天内进行;通过大宗交易的,减持期间为本公告披露之日起三个交易日后 90 天内进行。
5、减持数量及比例:本次拟通过集中竞价及大宗交易方式减持 3,828,027
股,占公司总股本 2.100%,且
(1)集中竞价:任意连续九十个自然日内通过证券交易所集中竞价交易减持股份的总数,不超过上市公司股份总数的 1%,即不超过 1,822,870 股(若此期间上市公司有送股、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等股份变动事项,应对该数量进行相应处理);
(2)大宗交易:任意连续九十个自然日内通过大宗交易减持股份的总数,不超过上市公司股份总数的 2%,即不超过 3,645,740 股(若此期间上市公司有送股、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等股份变动事项,应对该数量进行相应处理);
6、减持价格:根据市场价格定价交易,且不低于上市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发行价格(若此期间公司有派发现金红利、送股、转增股本、增发新股等原因进行除权、除息的,则按照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作除权除息处理)。
三、股东的承诺及履行情况
天津奇特在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招股说明书》中作出的承诺如下:
1、限售安排和自愿锁定股份的承诺
①自公司股票上市之日起三十六个月内,本公司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本公司直接和间接持有的公司股份(本次公开发售的部分股份(如有)除外),也不由公司回购该等股份。
②本公司所持公司股票在锁定期满后两年内减持的,减持价格不低于发行价;在公司上市后 6 个月内如公司股票连续 20 个交易日的收盘价均低于发行价,或者上市后 6 个月期末收盘价低于发行价,本公司持有公司股票的上述锁定期自动延长 6 个月。上述发行价指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发行价格,如果公司上市后因派发现金红利、送股、转增股本、增发新股等原因进行除权、除息的,则按照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作除权除息处理。
2、持股意向和减持意向承诺
①如果在锁定期满后,本公司拟减持股票的,将认真遵守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深圳证券交易所关于持有上市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减持股份的相关规定,结合公司稳定股价、开展经营、资本运作的需要,审慎制定股票减持计划,在股票锁定期满后逐步减持;
②本公司减持公司股份应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章的规定,具体方式包括但不限于交易所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大宗交易方式、协议转让方式等;
③如果在锁定期满后两年内,本公司拟减持股票的,减持价格不低于发行价(指发行人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发行价格,如果因公司上市后派发现金红利、送股、转增股本、增发新股等原因进行除权、除息的,则按照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作除权除息处理)。锁定期满后两年内,本公司累计减持所持有的公司股份数量合计不超过本公司持有的股份总数。因公司进行权益分派、减资缩股等导致本公司所持公司股份变化的,相应年度可转让股份额度做相应变更;
④本公司减持公司股份前,应提前三个交易日予以公告,并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的规则及时、准确地履行信息披露义务;但本公司持有公司股份低于 5%以下时除外;
⑤如果本公司违反相关法律、法规及相关承诺减持股份,本公司将在股东大会及中国证监会指定的披露媒体上公开说明未履行承诺的具体原因并向公司股东和社会公众投资者道歉,并在 6 个月内不得减持公司股份。
截止公告披露之日,天津奇特严格遵守了上述相关减持承诺等,本次拟减持事项与己披露的意向、承诺一致。
公司董事会秘书兼财务总监陈崧、副总经理曾诚、副总经理段立新在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招股说明书》中作出的承诺如下:
限售安排和自愿锁定股份的承诺
①自公司股票上市之日起三十六个月内,本人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本人直接和间接持有的公司股份(本次公开发售的部分股份(如有)除外),也不由公司回购本人持有的公司股份;前述锁定期满后,本人在公司担任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期间每年转让的股份不超过本人所直接和间接持有公司股份总数的百分之二十五。
②本人离职后六个月内,不转让直接或间接持有的公司股份;在公司股票上市之日起六个月内申报离职的,自申报离职之日起十八个月内不转让直接或间接持有的公司的股份;在公司股票上市之日起第七个月至第十二个月之间申报离职的,自申报离职之日起十二个月内不转让直接或间接持有的公司股份;若申报离职,则自离职信息申报之日起六个月内,增持的公司股份也将按上述承诺予以锁定。
③本人所持公司股票在锁定期满后两年内减持的,减持价格不低于发行价;在公司上市后 6 个月内如公司股票连续 20 个交易日的收盘价均低于发行价,或者上市后 6 个月期末收盘价低于发行价,本人持有公司股票的上述锁定期自动延长 6 个月。本条股份锁定承诺不因本人职务变更、离职而终止。上述发行价指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发行价格,如果公司上市后因派发现金红利、送股、转增股本、增发新股等原因进行除权、除息的,则按照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作除权除息处理。
截止公告披露之日,公司董事会秘书兼财务总监陈崧、副总经理曾诚、副总经理段立新严格遵守了上述相关减持承诺等,本次拟减持事项与己披露的意向、承诺一致。
四、相关风险提示
1、本次减持计划将根据市场情况、公司股价变化等,决定是否实施本次股份减持计划,存在减持方式、时间、数量、价格的不确定性,也存在是否按期实施完成的不确定性。
2、天津奇特属于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截止本公告披露之日,天津
奇特持有公司流通股 14,827,050 股,占公司总股本 8.134%;本次减持计划按照减持上限完成减持后,天津奇特持有公司流通股 10,999,023 股,占公司总股本的 6.034%。
3、天津奇特不属于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本次减持计划实施不会导致上市公司控制权发生变更,不会对治理结构、股权结构及持续性经营产生影响。
4、本次减持计划实施期间,公司将督促天津奇特严格遵守《公司法》、《证券法》和相关的法律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以及证券交易所规则中关于股份转让的限制性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5、本次减持计划不存在违反《公司法》、《证券法》和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股东、董监高减持股份的若干规定》等规定的情况。
五、备查文件
1、天津奇特出具的《股份减持计划告知函》。
特此公告
北京科锐国际人力资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0 年 6 月 30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