联系客服

300661 深市 圣邦股份


首页 公告 圣邦股份:关于注销部分股票期权的公告

圣邦股份:关于注销部分股票期权的公告

公告日期:2024-12-20


 证券代码:300661        证券简称:圣邦股份      公告编号:2024-072
            圣邦微电子(北京)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注销部分股票期权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 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圣邦微电子(北京)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4 年 12 月
20 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并通过了《关于注销部分股票期权的议案》,上述议案涉及公司《2022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2023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现将有关事项说明如下:

    一、股权激励计划已履行的审批程序

    (一) 2022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

  1、2022 年 8 月 1 日,公司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第四届监事会第
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圣邦微电子(北京)股份有限公司 2022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等相关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2、2022 年 8 月 2 日至 2022 年 8 月 11 日,公司对本激励计划拟首次授予激
励对象的姓名和职务在公司内部进行了公示。在公示期限内,公司监事会未收到
任何异议。2022 年 8 月 11 日,公司监事会发表了《监事会关于 2022 年股票期
权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名单的审核意见及公示情况说明》。

  3、2022 年 8 月 17 日,公司 2022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
<圣邦微电子(北京)股份有限公司 2022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等相关议案,公司实施本激励计划获得批准,董事会被授权确定授予日、在激励对象符合条件时向激励对象授予股票期权,并办理授予所必需的全部事宜。

  4、2022 年 8 月 17 日,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和第四届监事会第九
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向激励对象首次授予 2022 年股票期权的议案》。监事会对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名单再次进行了核实并发表了同意的意见;公司独立董事
对此发表了独立意见,认为激励对象主体资格合法、有效,确定的授予日符合相关规定。

  5、2022 年 10 月 12 日,公司发布了《关于 2022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首次
授予登记完成的公告》,公司完成了首次授予的股票期权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的登记手续,向 631 名激励对象授予 380.70 万份股票期权,行权价格为 133.00 元/份。

  6、2023 年 4 月 21 日,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和第四届监事会第
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注销公司 2022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股票期权的议案》,决定对首次授予部分的十一名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行权的102,300 份股票期权予以注销。本次注销事宜经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
深圳分公司审核确认,于 2023 年 4 月 27 日办理完成。

  7、2023 年 6 月 27 日,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和第四届监事会第
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 2018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及 2022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授予权益数量及价格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监事会对调整事项进行了审核并发表了核查意见。
  8、2024 年 4 月 26 日,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和第四届监事会第
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注销部分股票期权及作废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本次注销事宜经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审核确认,于 2024年 5 月 8 日办理完成。

  9、2024 年 6 月 19 日,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和第四届监事会第
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公司股权激励计划授予价格的议案》《关于注销部分股票期权及作废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监事会对上述事项进行了审核并发表了核查意见。本次注销事宜经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
审核确认,于 2024 年 6 月 24 日办理完成。

  10、2024 年 10 月 11 日,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和第五届监事会第
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 2022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一个行权期可行权的议案》。监事会对上述事项进行了审核并发表了核查意见。

  11、2024 年 12 月 20 日,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和第五届监事会第
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注销部分股票期权的议案》。


  1、2023 年 8 月 28 日,公司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第四届监事
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圣邦微电子(北京)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等相关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2、2023 年 8 月 29 日至 2023 年 9 月 7 日,公司对本激励计划拟首次授予激
励对象的姓名和职务在公司内部进行了公示。在公示期限内,公司监事会未收到
任何异议。2023 年 9 月 8 日,公司监事会发表了《监事会关于 2023 年股票期权
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名单的审核意见及公示情况说明》。

  3、2023 年 9 月 13 日,公司 2023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
<圣邦微电子(北京)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等相关议案,公司实施本激励计划获得批准,董事会被授权确定授予日、在激励对象符合条件时向激励对象授予股票期权,并办理授予所必需的全部事宜。

  4、2023 年 9 月 13 日,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和第四届监事会第
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向激励对象首次授予 2023 年股票期权的议案》。监事会对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名单再次进行了核实并发表了同意的意见;公司独立董事对此发表了独立意见,认为激励对象主体资格合法、有效,确定的授予日符合相关规定。

  5、2023 年 11 月 8 日,公司发布了《关于 2023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首次授
予登记完成的公告》,公司完成了首次授予的股票期权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的登记手续,向1,104名激励对象授予825.92万份股票期权,行权价格为 66.00 元/份。

  6、2024 年 4 月 26 日,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和第四届监事会第
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注销部分股票期权及作废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本次注销事宜经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审核确认,于 2024年 5 月 8 日办理完成。

  7、2024 年 6 月 19 日,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和第四届监事会第
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公司股权激励计划授予价格的议案》《关于注销部分股票期权及作废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监事会对上述事项进行了审核

审核确认,于 2024 年 6 月 24 日办理完成.

  8、2024 年 8 月 29 日,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和第四届监事会第
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向激励对象授予 2023 年预留股票期权的议案》《关于公司 2023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一个行权期可行权的议案》。监事会对上述事项进行了审核并发表了核查意见。

  9、2024 年 10 月 24 日,公司发布了《关于 2023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预留
授予登记完成的公告》,公司完成了预留授予的股票期权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的登记手续,向 468 名激励对象授予 206.48 万份股票期权,行权价格为 58.00 元/份。

  10、2024 年 12 月 20 日,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和第五届监事会第
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注销部分股票期权的议案》。

    二、本次注销股票期权的原因及数量

    (一) 2022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

  根据公司《2022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第六章 本激励计划的有效期、授予日、等待期、可行权日、禁售期”之“四、本激励计划的可行权日”的规定,首次授予股票期权的第一个行权期为自首次授予之日起15个月后的首个交易日起至首次授予之日起27个月内的最后一个交易日当日止。各行权期内,当期可行权但未行权或因未满足行权条件而不能行权的股票期权,由公司办理注销。

  鉴于公司《2022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一个行权期已于2024年11月16日届满,当期可行权但未行权的1,009,350份股票期权由公司注销。

    (二) 2023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

  根据公司《2023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第十三章 公司/激励对象发生异动的处理”之“二、激励对象个人情况发生变化”的规定,激励对象因辞职、公司裁员、劳动合同到期及协商一致解除劳动合同而离职,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行权的股票期权不得行权,由公司注销。

  根据公司《2023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第八章 股票期权的授予与行权条件”之“二、股票期权的行权条件”的规定,若激励对象上一年度个人绩效考核评级为优秀、良好、合格,则上一年度激励对象个人绩效考核“达标”,激励对象可按照《2023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规定的比例行权,当期未行权部分由公司办理注销。


  鉴于公司《2023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的三名激励对象个人绩效考核结果为“合格”,其已获授但不符合行权条件的563份股票期权由公司注销;首次授予部分的十六名激励对象因个人原因离职,已不符合有关激励对象的要求,前述已获授但不符合行权条件的86,090份股票期权由公司注销。

  上述合计86,653份股票期权注销完成后,公司《2023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已获授但尚未达到行权条件的股票期权数量由6,351,691份调整为6,265,038份,首次授予人数由1,085人调整为1,069人。

    三、对公司业绩的影响

  本次注销部分股票期权事项不会对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本产生重大影响,不会影响公司管理团队的勤勉尽职,也不影响公司《2022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2023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的继续实施;本次注销部分股票期权事项而失效的股票期权数量将根据授予日确定的公允价值进行年度费用摊销的调整。公司管理团队将继续履行工作职责,尽力为股东创造价值。

    四、本次部分股票期权的注销不影响公司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的实施。

    五、监事会意见

  经审议,监事会认为:本次涉及的注销部分股票期权符合《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南第1号——业务办理》等相关法律、行政法规及公司《2022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2023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的规定,不会对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产生实质性影响,也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公司董事会关于本次注销部分股票期权的审核程序符合相关规定,合法有效。因此,监事会同意公司本次注销部分股票期权事项。

    六、律师法律意见书结论性意见

  北京市君合律师事务所认为:截至本法律意见书出具日,公司本次注销已取得现阶段必要的批准和授权,符合《管理办法》及《激励计划》的有关规定;本次注销的原因及数量符合《管理办法》及《激励计划》的有关规定。

    七、备查文件

  1、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决议;

  2、公司第五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决议;

  3、《北京市君合律师事务所关于圣邦微电子(北京)股份有限公司注销部
分股票期权相关事项的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