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300661 证券简称:圣邦股份 公告编号:2024-065
圣邦微电子(北京)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 2023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预留授予登记完成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 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重要内容提示:
1、股票期权代码:036580
2、股票期权简称:圣邦 JLC7
3、预留授予登记数量:2,064,800 份
4、预留授予登记人数:468 人
5、预留授予登记完成日:2024 年 10 月 25 日
根据《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圣邦微电子(北京)股份有限公司2023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以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有关业务规则的规定,圣邦微电子(北京)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已完成 2023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以下简称“本激励计划”)预留授予登记工作,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本激励计划已履行的审批程序
(一)2023 年 8 月 28 日,公司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第四届监
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圣邦微电子(北京)股份有限公司 2023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等相关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二)2023 年 8 月 29 日至 2023 年 9 月 7 日,公司对本激励计划拟首次授予
激励对象的姓名和职务在公司内部进行了公示。在公示期限内,公司监事会未收
到任何异议。2023 年 9 月 8 日,公司监事会发表了《监事会关于 2023 年股票期
权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名单的审核意见及公示情况说明》。
(三)2023 年 9 月 13 日,公司 2023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
于<圣邦微电子(北京)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等相关议案,公司实施本激励计划获得批准,董事会被授权确定授予日、在激励对象符合条件时向激励对象授予股票期权,并办理授予所必需的全部事宜。
(四)2023 年 9 月 13 日,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和第四届监事会
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向激励对象首次授予 2023 年股票期权的议案》。监事会对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名单再次进行了核实并发表了同意的意见;公司独立董事对此发表了独立意见,认为激励对象主体资格合法、有效,确定的授予日符合相关规定。
(五)2023 年 11 月 8 日,公司发布了《关于 2023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首次
授予登记完成的公告》,公司完成了首次授予的股票期权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的登记手续,向 1,104 名激励对象授予 825.92 万份股票期权,行权价格为 66.00 元/份。
(六)2024 年 4 月 26 日,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和第四届监事会
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注销部分股票期权及作废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本次注销事宜经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审核确认,于
2024 年 5 月 8 日办理完成。
(七)2024 年 6 月 19 日,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和第四届监事会
第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公司股权激励计划授予价格的议案》《关于注销部分股票期权及作废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监事会对上述事项进行了审核并发表了核查意见。本次注销事宜经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
司审核确认,于 2024 年 6 月 24 日办理完成。
(八)2024 年 8 月 29 日,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和第四届监事会
第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向激励对象授予 2023 年预留股票期权的议案》《关于公司 2023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一个行权期可行权的议案》。监事会对上述事项进行了审核并发表了核查意见。
二、股票期权预留授予的具体情况
(一)预留授予日:2024 年 8 月 29 日
(二)股票来源:公司向激励对象定向发行公司 A 股普通股股票
(三)预留授予数量:2,065,000 份
(四)预留授予人数:470 人
(五)预留授予行权价格:58.00 元/份
(六)有效期
本激励计划有效期自股票期权预留授予之日起至激励对象获授的股票期权全部行权或注销之日止,最长不超过 60 个月。
(七)等待期
股票期权自预留授予之日起至股票期权可行权日之间的时间段为等待期,激励对象获授的股票期权适用不同的等待期,均自预留授予之日起计算分别为 12个月、24 个月、36 个月、48 个月。等待期内,激励对象根据本激励计划获授的股票期权不得转让、用于担保或偿还债务。
(八)行权安排
本激励计划的等待期届满之后,激励对象获授的股票期权进入可行权期。股票期权在满足相应行权条件后将按本激励计划的行权安排进行行权。可行权日必须为交易日,但不得在下列期间内行权:
1、公司年度报告、半年度报告公告前十五日内,因特殊原因推迟公告日期的,自原预约公告日前十五日起算;
2、公司季度报告、业绩预告、业绩快报公告前五日内;
3、自可能对本公司股票及其衍生品种交易价格产生较大影响的重大事件发生之日或者进入决策程序之日,至依法披露之日;
4、中国证监会及深圳证券交易所规定的其它期间。
如相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对不得行权的期间另有新的规定的,则以新的相关规定为准。
本激励计划预留授予股票期权的行权期及各期行权时间和比例的安排如下表所示:
行权安排 行权时间 行权比例
第一个行权期 自预留授予之日起12个月后的首个交易日起至预留授 22%
予之日起24个月内的最后一个交易日当日止
第二个行权期 自预留授予之日起24个月后的首个交易日起至预留授 24%
予之日起36个月内的最后一个交易日当日止
第三个行权期 自预留授予之日起36个月后的首个交易日起至预留授 26%
予之日起48个月内的最后一个交易日当日止
第四个行权期 自预留授予之日起48个月后的首个交易日起至预留授 28%
予之日起60个月内的最后一个交易日当日止
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行权的股票期权由于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送股等情形增加的权益同时受行权条件约束,且行权之前不得转让、用于担保或偿还债务等,若届时股票期权不得行权的,则因前述原因获得的权益同样不得行权。
各行权期内,当期可行权但未行权或因未满足行权条件而不能行权的股票期权,由公司办理注销。
(九)股票期权的行权条件
各行权期内,同时满足下列条件的,激励对象获授的股票期权方可行权:
1、公司未发生如下任一情形:
(1)最近一个会计年度财务会计报告被注册会计师出具否定意见或者无法表示意见的审计报告;
(2)最近一个会计年度财务报告内部控制被注册会计师出具否定意见或者无法表示意见的审计报告;
(3)上市后最近 36 个月内出现过未按法律法规、公司章程、公开承诺进行利润分配的情形;
(4)法律法规规定不得实行股权激励的;
(5)中国证监会认定的其他情形。
2、激励对象未发生如下任一情形:
(1)最近 12 个月内被证券交易所认定为不适当人选;
(2)最近 12 个月内被中国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认定为不适当人选;
(3)最近 12 个月内因重大违法违规行为被中国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行政处罚或者采取市场禁入措施;
(4)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情形的;
(5)法律法规规定不得参与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的;
(6)中国证监会认定的其他情形。
之一的,该激励对象根据本激励计划已获授但尚未行权的股票期权应当由公司注销。
3、公司层面业绩考核要求
本激励计划预留授予部分的考核年度为 2024-2027 年四个会计年度,每个会计年度考核一次。
对各考核年度的营业收入值(A)或营业收入累计值(B)进行考核,根据下述任一指标完成情况确定公司层面行权比例 X,各年度业绩考核目标安排如下表所示:
年度营业收入值(A) 年度营业收入累计
行权期 对应考 该考核年度使用的营业收 值(B)
核年度 入值或营业收入累计值 目标值 触发值 目标值 触发值
(Am) (An) (Bm) (Bn)
第一个 2024 年营业收入值或
行权期 2024 2023-2024 年两年营业收 30.00 26.50 55.00 49.00
入累计值
第二个 2025 年营业收入值或
行权期 2025 2023-2025 年三年营业收 36.00 31.30 91.00 80.30
入累计值
第三个 2026 年营业收入值或
行权期 2026 2023-2026 年四年营业收 41.00 35.30 132.00 115.60
入累计值
第四个 2027 年营业收入值或
行权期 2027 2023-2027 年五年营业收 47.00 40.10 179.00 155.70
入累计值
考核指标 考核指标完成比例 公司层面行权比例 X
A≧Am 100%
年度营业收入值(A) An≦A
A
B≧Bm 100%
年度营业收入累计值(B) Bn≦B
B
确定公司层面行权比例 X 值 当考核指标出现 A≧Am 或 B≧Bm 时,X=100%;当考核
的规则 指标出现 A
其他组合分布时,X=80%。
注:上述“营业收入”以经公司聘请的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