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圣邦股份:2021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公告日期:2021-09-15

圣邦股份:2021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PDF查看PDF原文

证券代码:300661        证券简称:圣邦股份      公告编号:2021-088
            圣邦微电子(北京)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本次股东大会不存在否决议案的情形;

    2、本次股东大会不涉及变更以往股东大会已通过的决议;

    3、为保护中小投资者利益,提高中小投资者对公司股东大会决议事项的参与度,本次股东大会就中小投资者对有关议案的表决进行单独计票。中小投资者(即中小股东)是指除上市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及单独或者合计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会议召开情况

    1、会议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2、会议召开时间:

    (1)现场会议时间:2021 年 9 月 15日下午 14:10;

    (2)网络投票时间:2021 年 9 月 15 日;其中,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
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时间为:2021 年 9 月 15 日 9:15-9:25 、9:30-11:30 和
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投票的具体时间为:
2021 年 9 月 15 日 9:15-15:00 期间的任意时间。

    3、会议召开方式:本次会议采取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公
司 将 通 过 深 圳 证 券 交 易 所 交 易 系 统 和 互 联 网 投 票 系 统
(http://wltp.cninfo.com.cn)向公司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股东可以在网络投票时间内通过上述系统行使表决权。参加股东大会的方式:公司股东只能选择现场投票(现场投票可以委托代理人代为投票)和网络投票中的一种
为准。

    4、股权登记日:2021 年 9 月 10 日(星期五)

    5、现场会议地点:公司会议室(北京市海淀区西三环北路 87 号国际财经
中心 D座 1106 室)

    6、现场会议主持人:副董事长、副总经理兼董事会秘书张勤女士

    7、会议召开的合法、合规性:

    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和表决程序均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等有关法律、行政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圣邦微电子(北京)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股东大会议事规则》等制度的规定。

    (二)会议出席情况

    1、出席会议的总体情况

    本次股东大会出席现场会议和参加网络投票的股东(或股东代理人)共66 人,代表公司有表决权股份 128,390,307 股,占本次会议股权登记日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54.6093%。

    其中:通过现场投票的股东(或股东代理人)共 10 人,代表公司有表决
权股份 20,883,695 股,占本次会议股权登记日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8.8826%。

    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共 56 人,代表公司有表决权股份 107,506,612 股,占
本次会议股权登记日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45.7267%。

    公司部分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北京市君合律师事务所见证律师出席了本次股东大会。

    2、出席现场会议和参加网络投票的中小投资者情况

    本次股东大会出席现场会议和参加网络投票的中小投资者(指除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及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下同)共 63 人,代表公司有表决权股份 48,893,326 股,占本次会议股权登记日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20.7962%。

    其中:通过现场投票的股东(或股东代理人)共 9 人,代表公司有表决权
股份 2,550,014 股,占本次会议股权登记日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0846%。
本次会议股权登记日公司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9.7116%。

    二、议案审议表决情况

    本次股东大会采取现场记名投票及网络投票相结合的表决方式,经与会股东及股东代理人逐项审议并通过了以下议案:

    1、以累积投票方式,逐项审议通过《关于公司董事会换届选举非独立董事的议案》

    1.01选举张世龙先生为第四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表决结果:同意股份数114,701,097股。其中,中小股东同意股份数46,454,116股。

    张世龙先生当选公司第四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任期自本次股东大会选举通过之日起三年。

    1.02选举张勤女士为第四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表决结果:同意股份数115,808,098股。其中,中小股东同意股份数47,561,117股。

    张勤女士当选公司第四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任期自本次股东大会选举通过之日起三年。

    1.03选举林林先生为第四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表决结果:同意股份数115,705,283股。其中,中小股东同意股份数47,458,302股。

    林林先生当选公司第四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任期自本次股东大会选举通过之日起三年。

    2、以累积投票方式,逐项审议通过《关于公司董事会换届选举独立董事的议案》

    2.01选举陈景善女士为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表决结果:同意股份数116,959,681股。其中,中小股东同意股份数48,712,700股。

    陈景善女士当选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任期自本次股东大会选举通过之日起三年。

    2.02选举盛庆辉女士为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表决结果:同意股份数117,129,907股。其中,中小股东同意股份数
48,882,926股。

    盛庆辉女士当选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任期自本次股东大会选举通过之日起三年。

    3、以累积投票方式,逐项审议通过《关于公司监事会换届选举非职工代表监事的议案》

    3.01选举黄小琳女士为第四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

    表决结果:同意股份数117,139,208股。其中,中小股东同意股份数48,892,227股。

    黄小琳女士当选公司第四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任期自本次股东大会选举通过之日起三年。

    3.02选举鲁立斌先生为第四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

    表决结果:同意股份数116,505,721股。其中,中小股东同意股份数48,258,740股。

    鲁立斌先生当选公司第四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任期自本次股东大会选举通过之日起三年。

    4、审议通过《关于公司第四届董事会成员薪酬及津贴方案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37,180,307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962%;反对1,4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38%;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基于谨慎性原则,关联股东对本议案进行了回避表决。

    其中,出席会议持有公司5%以下股份的中小股东表决情况:同意37,180,307 股, 占 出席 会议 中小 股 东所 持有 表决 权 股份 总 数的 99.9962% ;反 对1,4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38%;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

    5、审议通过《关于公司第四届监事会成员薪酬及津贴方案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126,304,348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989%;反对1,4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11%;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
总数的0.0000%。基于谨慎性原则,关联股东对本议案进行了回避表决。

    其中,出席会议持有公司5%以下股份的中小股东表决情况:同意46,807,367 股, 占 出席 会议 中小 股 东所 持有 表决 权 股份 总 数的 99.9970% ;反 对1,4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30%;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

    6、审议通过《关于变更公司注册资本、修订<公司章程>并办理工商变更登记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128,390,307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0000%;反对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

    其中,出席会议持有公司5%以下股份的中小股东表决情况:同意48,893,326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0000%;反对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

    三、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律师认为,公司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和召开程序、现场出席会议人员资格和召集人资格,以及表决程序等事宜,符合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由此作出的股东大会决议是合法有效的。

    四、备查文件

    1、公司 2021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决议;

    2、北京市君合律师事务所关于圣邦微电子(北京)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
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圣邦微电子(北京)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 年 9月 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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