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300661 证券简称:圣邦股份 公告编号:2020-061
圣邦微电子(北京)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控股股东的一致行动人股份减持计划的预披露公告
弘威国际发展有限公司保证向本公司提供的信息内容真实、准确、完
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与信息披露义务人提供的信息一 致。
特别提示:
弘威国际发展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弘威国际”)持有圣邦微电子(北京)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9,126,000 股股份(占公司总股本比例5.87%),现计划通过集中竞价、大宗交易方式减持公司股份。通过大宗交易方式减持的,减持期间为本减持计划公告之日起 3 个交易日后的 6 个月内;通过集中竞价方式减持的,减持期间为本减持计划公告之日起 15 个交易日后的6 个月内。预计减持数量合计不超过 1,554,279 股,即不超过公司总股本的1.00%(若减持期间公司有送股、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等股份变动事项,减持股份数量进行相应调整)。
公司于近日收到弘威国际(公司控股股东北京鸿达永泰投资管理有限责任公司的一致行动人之一,实际控制人张世龙先生的配偶 Wen Li 女士 100%持股)的《关于股份减持计划的告知函》,现将有关内容公告如下:
一、股东的基本情况
股东名称 持股数量(股) 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
弘威国际 9,126,000 5.87%
合计 9,126,000 5.87%
二、本次减持计划的主要内容
1、本次拟减持的原因、股份来源、数量、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
序 拟减持股 占公司
号 股东名称 份数量 总股本 减持原因 股份来源
(股) 比例
公司首次公开发行
不超过 不超过 股票并上市前持有
1 弘威国际 1,554,279 1.00% 股东资金需求 的股份、公司资本
公积金转增股本而
相应增加的股份
合计 不超过 不超过 —— ——
1,554,279 1.00%
2、减持方式
通过集中竞价交易、大宗交易等法律法规允许的方式。其中,通过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减持的,在任意连续 90 个自然日内减持股份总数合计不超过公司股份总数的 1%;通过大宗交易方式进行减持的,在任意连续 90 个自然日内减持股份总数合计不超过公司股份总数的 2%。
3、减持期间
通过大宗交易方式减持的,减持期间为本减持计划公告之日起 3 个交易日
后的 6 个月内;通过集中竞价方式减持的,减持期间为本减持计划公告之日起15 个交易日后的 6 个月内。
以下时间不可实施减持:
(1)公司定期报告公告前三十日内,因特殊原因推迟定期报告公告日期的,自原预约公告日前三十日起算,至公告前一日;
(2)公司业绩预告、业绩快报公告前十日内;
(3)自可能对本公司股票及其衍生品种交易价格产生较大影响的重大事件发生之日或者进入决策程序之日,至依法披露后二个交易日内;
(4)中国证监会及深圳证券交易所规定的其他期间。
4、减持价格区间
在遵守相关法律、法规和深圳证券交易所规则的前提下,根据减持时的市场价格及交易方式确定,且每股价格不低于发行价(若减持期间公司有送股、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等除权除息事项的,则减持价格作复权处理)。
三、相关承诺及履行情况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弘威国际作出的承诺及其履行情况如下:
承诺方 承诺内容 承诺时间 承诺期限 履行情况
自圣邦股份在中国境内首次公
开发行 A 股股票并在深圳证 已履行完
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之日起 2017 年 6 毕。承诺
弘威国际 36 个月内,不转让或者委托 2017 年 6 月 6 日至 方在承诺
他人管理本公司直接或者间接 月 6 日 2020 年 6 期间严格
持有的圣邦股份首次公开发行 月 6 日 履行了上
股票前已持有的股份,也不由 述承诺
圣邦股份回购该部分股份
本公司/本企业在锁定期满后
两年内拟进行有限度股份减
持,每年减持股份数量不超过
上一年末所持股份数量的
25%,且如果预计本公司/本
企业未来三个月内公开出售解
除限售存量股份的数量合计超
过圣邦股份届时股份总数的
1%,将不通过证券交易所集
中竞价交易系统转让所持股
份,减持价格不低于圣邦股份
A 股上市发行价(若圣邦股份
股票有派息、送股、资本公积
金转增股本等除权、除息事项
的,发行价将进行除权、除息 正常履行
调整)。若本公司/本企业拟 2017 年 6 中。承诺
弘威国际 通过证券交易所集中竞价交易 2017 年 6 月 6 日至 方在承诺
系统进行减持,将配合圣邦股 月 6 日 2022 年 6 期间严格
份在本公司/本企业减持前提 月 6 日 履行了上
前至少 15 个交易日公告减持 述承诺
计划;若本公司/本企业拟通
过其他方式进行减持,将配合
圣邦股份在减持前提前至少 3
个交易日公告减持计划,减持
计划的内容包括但不限于:拟
减持股份的数量、来源、减持
时间、方式、价格区间、减持
原因。按该等减持计划减持股
份行为的期限为减持计划公告
后六个月,减持期限届满后,
若本公司/本企业拟继续减持
股份,则需按照上述安排再次
履行减持公告。公司的减持将
严格遵守中国证监会关于大股
东减持的相关规定。
锁定期满后,在本人配偶张世
龙在圣邦股份担任董事/监事/
高级管理人员期间,本人每年
转让的持股实体股权/权益不
超过本人所持有持股实体股权
/权益的股权/权益总数的
25%,且在张世龙离职后的半
年内不转让本人所持持股实体
的股权/权益。 正常履行
张世龙如在圣邦股份 A 股上 中。承诺
Wen Li 市起 6 个月内申报离职的,自 2017 年 6 长期有效 方在承诺
申报离职之日起 18 个月内不 月 6 日 期间严格
转让本人直接持有的持股实体 履行了上
股权/权益;如在圣邦股份 A 述承诺
股上市起第 7 至 12 个月内申
报离职的,自申报离职之日起
12 个月内不转让本人持有的
持股实体股权/权益。
因持股实体进行权益分派等导
致本人持有持股实体的股权/
权益发生变化的,仍应遵守上
述规定。
支持和巩固张世龙的控制权,
于其持有圣邦股份期间,在股
东大会行使股东的表决权、向
董事会及股东大会行使提案
权、行使董事、独立董事及监 正常履行
事候选人提名权等有关经营决 中。承诺
弘威国际 策事项时作出与鸿达永泰相同 2017 年 6 长期有效 方在承诺
的意思表示,保持一致行动, 月 6 日 期间严格
即不作出与鸿达永泰意思表示 履行了上
相悖或弃权的意思表示,促使 述承诺
并保证所推荐的董事人选在圣
邦股份的董事会行使表决权
时,与鸿达永泰采取相同的意
思表示。
本企业确认,目前尚无减持计 正常履行
划。自上市公司通过本次重组 中。承诺
的首次董事会决议公告日起至 2019 年 本次重组 方在承诺
弘威国际 本次重组实施完毕期间,如本 12 月 20 实施完毕 期间严格
企业存在资金需求等原因,拟 日 履行了上
减持上市公司股份的,本企业 述承诺
将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规
范性文件及深圳证券交易所的
相关规定操作。
四、相关风险提示
1、本次股份减持计划系股东的正常减持行为,但本次减持计划存在减持时间、减持价格的不确定性,也存在是否按期实施完成的不确定性,股东将根据市场情况、公司股价情况等情形决定是否实施本次股份减持计划。
2、本次减持计划的实施不会导致上市公司控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