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雷利电机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文件(2017)
江苏雷利电机股份有限公司
第一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决议
2017年1月20日,江苏雷利电机股份有限公司(下称“公司”)在常州召开第一届
董事会第十次会议。会议应到董事9人,实到董事9人。公司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列席
了本次会议。会议由公司董事长苏建国主持,会议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及《江苏雷利电机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全体董事以记名投票表决方式表决通过了如下议案:
一、经逐项表决,以9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公司首
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及其可行性的议案》,并同意将该项议案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根据公司201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关于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
在创业板上市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及其可行性的议案》,原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名称 投资总额 募集资金拟投资额
微特电机制造项目 22,875.24 22,875.24
节能电机及泵产品扩产项目 22,968.06 22,968.06
研发中心建设项目 8,486.50 8,486.50
补充流动资金 30,000.00 30,000.00
合计 84,329.80 84,329.80
公司根据业务发展的最新情况及相应的资金需求,经充分调研,拟新增募投项目“家电智能化组件项目”,并变更补充流动资金总额,其他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不变,变更后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名称 投资总额 募集资金拟投资额
微特电机制造项目 22,875.24 22,875.24
节能电机及泵产品扩产项目 22,968.06 22,968.06
研发中心建设项目 8,486.50 8,486.50
家电智能化组件项目 38,752.91 38,752.91
补充流动资金 35,000.00 35,000.00
合计 128,082.71 128,082.7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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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本次发行的实际募集资金量少于项目资金需求量,公司将通过自有资金或银行贷款解决;部分项目已作先期投资或将进行先期投资,募集资金到位以后将根据实际情况置换先期投入。
二、以5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4票回避表决审议通过了《关于补充确认公
司关联交易的议案》,并同意将该项议案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2015年7月至2016年6月,公司与关联方孙玉琴之间已发生的关联交易累计金额
131.40 万元,公司确认:1、该等关联交易均遵循平等、自愿的原则,并在公平、互利
的基础上进行;2、该等关联交易价格参考市场价格而确定,作价公允合理,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公司股东利益或向公司输送利益的情况,不会对公司本期以及未来的财务状况、经营成果产生大的影响,也不会影响公司的独立性。
三、以9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延长公司境内首次公开发
行人民币普通股(A 股)股票并在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决议有效期的议案》,并
同意将该项议案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公司201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就公司首次公开发行并在创业板上市相关事
宜形成决议的有效期为18个月,至2017年4月8日到期。公司决定将首次公开发行并
上市相关事宜形成决议的有效期延长18个月,即有效期延长至2018年10月8日,并
继续授权公司董事会办理相关具体事宜。
四、以9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江苏雷利电机股份有限公司关
于召开2017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以下无正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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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此页无正文,为江苏雷利电机股份有限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决议的签字页)与会董事签字:
苏建国 华荣伟 苏达
华盛 黄文波 殷成龙
徐岳珠 蔡桂如 周旭东
江苏雷利电机股份有限公司
2017年1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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