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300659 证券简称:中孚信息
中孚信息股份有限公司
2022 年员工持股计划(草案)
(修订稿)
中孚信息股份有限公司
二〇二二年六月
声 明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本次员工持股计划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风险提示
一、有关本员工持股计划的具体资金来源、出资比例、实施方案等属初步结果,能否完成实施,存在不确定性。
二、若员工认购资金较低,则本员工持股计划存在不能成立的风险;若员工认购资金不足,本员工持股计划存在低于预计规模的风险。
三、公司后续将根据规定披露相关进展情况,敬请广大投资者谨慎决策,注意投资风险。
特别提示
1、中孚信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称“中孚信息”或“公司”)2022年员工持股计划(以下称“本次员工持股计划”或“本计划”)系公司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关于上市公司实施员工持股计划试点的指导意见》、《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有关法律、行政法规、规章、规范性文件和《中孚信息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规定制定。
2、本次员工持股计划遵循公司自主决定、员工自愿参加的原则,不存在摊派、强行分配等强制员工参加本持股计划的情形。
3、本次员工持股计划的参与对象为对公司整体业绩和中长期发展具有重要作用和影响的公司董事(不含独立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核心管理人员及核心技术(业务)骨干。参加本次持股计划的总人数为不超过178人,其中董事(不含独立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为6人,具体参加人数根据员工实际缴款情况确定。
4、本次员工持股计划资金总额不超过10,000万元,以“份”为单位,每份份额为1元,具体金额根据实际出资缴款金额确定。本员工持股计划的资金来源主要包括参与对象的自筹资金、公司控股股东魏东晓先生提供的借款支持,控股股东借款资金部分与员工自筹资金部分的比例不超过1:1,具体金额根据实际出资缴款金额确定。公司不以任何方式向参与对象提供垫资、担保、借贷等财务资助。
对于本次员工持股计划的清算与分配,公司控股股东魏东晓先生对其个人提供的借款部分,拟定如下方案:待本员工持股计划进行收益分配时,若可分配给参与对象的最终金额高于参与对象自筹资金金额但低于其认购本员工持股计划本金扣除借款利息(如有,下同)后的金额,参与对象认购本员工持股计划的本金扣除借款利息后金额与最终收益分配的金额的差值部分可通过免除相应负债等方式实现。具体以控股股东与持有人签订的借款协议为准。
5、按照本员工持股计划的募集资金总额上限10,000万元,以及2022年3月30日公司股票收盘价27.32元/股作为购买均价进行初步测算,不考虑相关税费的影响,本员工持股计划预计可购买标的股票约3,660,322股,约占公司当前总股本的比例为1.62%。
本员工持股计划实施后,全部有效的员工持股计划所持有的股票总数累计不超过公司股本总额的10%,任一持有人持有的员工持股计划份额所对应的标的股票数量不超过公司股本总额的1%。员工持股计划持有的股票总数不包括员工在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上市前获得的
股份、通过二级市场自行购买的股份及通过股权激励获得的股份。
本员工持股计划的实施仍存在不确定性,最终购股情况以实际执行情况为准,公司将根据要求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6、本员工持股计划通过二级市场购买(包括竞价交易、大宗交易、协议转让)等法律法规许可的方式取得并持有公司股票(以下简称“标的股票”),自公司股东大会批准本员工持股计划之日起6个月内完成标的股票的购买。
7、本员工持股计划的存续期不超过36个月,自公司公告最后一笔标的股票购买完成之日起算,在履行本草案规定的程序后可以提前终止或展期。本员工持股计划所持标的股票的锁定期为12个月,自公司公告最后一笔标的股票购买完成之日起算。
8、本次员工持股计划持有人将放弃因参与本次员工持股计划而间接持有公司股票的表决权。
9、在获得股东大会批准后,本持股计划将由公司自行管理,具体实施方式根据实际情况确定。本持股计划的内部管理权力机构为持有人会议,员工持股计划设管理委员会,监督员工持股计划的日常管理,代表持有人行使股东权利。
10、公司实施本次员工持股计划前,已通过有关方式征求员工意见。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本次员工持股计划后,公司将发出召开股东大会通知,提请股东大会审议并经公司股东大会批准后方可实施。公司审议本次员工持股计划的股东大会将采取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公司将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向公司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股东可以在网络投票时间内通过上述系统行使表决权。
11、公司实施本次员工持股计划的财务、会计处理及其税收等问题,按有关财务制度、会计准则、税务制度规定执行,员工因员工持股计划实施而需缴纳的相关税费由员工个人自行承担。
12、本次员工持股计划实施后不会导致公司股权分布不符合上市条件要求。
目 录
释 义......7
一、员工持股计划的目的......8
二、员工持股计划的基本原则......8
三、员工持股计划的参加对象、确定标准 ......8
四、员工持股计划的规模、股票来源、资金来源......10
五、员工持股计划的存续期、锁定期......10
六、存续期内公司融资时持股计划的参与方式 ......11
七、员工持股计划的管理模式......12
八、员工持股计划的变更、终止及决策程序......16
九、持有人变更时所持股份权益的处置办法......17
十、员工持股计划的资产构成及权益处置 ......17
十一、实施员工持股计划的程序......19
十二、持股计划的关联关系及一致行动关系......20
十三、其他重要事项......20
释 义
在本计划草案中,除非文义另有所指,下列简称特指如下含义:
中孚信息、本公司、公司 指 中孚信息股份有限公司
员工持股计划、本次员工持股计划 指 中孚信息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员工持股计划
员工持股计划草案、 本计划草案 指 《中孚信息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员工持股计划(草案)》
持有人 指 出资参加本次员工持股计划的公司员工
持有人会议 指 员工持股计划持有人会议
管理委员会 指 员工持股计划管理委员会
《员工持股计划管理办法》 指 《中孚信息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员工持股计划管理办法》
标的股票 指 中孚信息A股普通股股票
中国证监会 指 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
深交所 指 深圳证券交易所
登记结算公司 指 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
元、万元、亿元 指 人民币元、人民币万元、人民币亿元
《公司法》 指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证券法》 指 《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
《指导意见》 指 《关于上市公司实施员工持股计划试点的指导意见》
《自律监管指引》 指 《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
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
《公司章程》 指 中孚信息股份有限公司公司章程
本文中若出现总数与各分项值之和尾数不符的情况,均为四舍五入原因造成。
一、员工持股计划的目的
公司依据《公司法》、《证券法》、《指导意见》、《自律监管指引》等有关法律、行政法规、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制定了本持股计划草案。
公司设立员工持股计划的目的和意义在于:
(一)建立和完善劳动者与所有者的长效利益共建共享机制,有利于实现公司价值最大化、股东价值最大化,有利于实现价值创造、价值发现与价值分配的和谐统一;
(二)有利于提升公司的吸引力和凝聚力,通过制度机制的牵引,聚合优秀人才加盟,提升公司核心竞争能力;
(三)有利于进一步完善公司治理,促进公司持续、健康、高效发展。
二、员工持股计划的基本原则
(一)依法合规原则
公司实施员工持股计划,严格按照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履行程序,真实、准确、完整、及时地实施信息披露。任何人不得利用员工持股计划进行内幕交易、操纵证券市场等证券欺诈行为。
(二)自愿参与原则
公司实施员工持股计划遵循公司自主决定,员工自愿参加,公司不以摊派、强行分配等方式强制员工参加员工持股计划。
(三)风险自担原则
员工持股计划参与人盈亏自负,风险自担,与其他投资者权益平等。
三、员工持股计划的参加对象、确定标准
(一)参加对象确定的法律依据
公司根据《公司法》、《证券法》、《指导意见》、《自律监管指引》等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而确定,公司员工按照依法合规、自愿参与、风险自担的原则参加本次员工持股计划。
(二)参加对象确定的职务依据
本次员工持股计划的参加对象应符合以下标准之一:
1、公司董事(不含独立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
所有参加对象均需在公司任职,领取报酬并签订劳动合同或受公司聘任。
参加本次员工持股计划的公司董事(不含独立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公司核心管理人员及核心技术(业务)骨干,总人数不超过178人,其中,公司董事(不含独立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共计6人,具体参加人数根据员工实际缴款情况确定。以上员工参加本次员工持股计划遵循公司自主决定、员工自愿参加的原则,不存在以摊派、强行分配等方式强制员工参加的情形。
(三)本次员工持股计划的参加对象及分配比例
本次员工持股计划资金总额不超过10,000万元,以“份”为单位,每份份额为1元,具体金额根据实际出资缴款金额确定。本员工持股计划的资金来源主要包括参与对象的自筹资金、公司控股股东魏东晓先生提供的借款支持,控股股东借款资金部分与员工自筹资金部分的比例不超过1:1,具体金额根据实际出资缴款金额确定。公司不以任何方式向参与对象提供垫资、担保、借贷等财务资助。
参加本次员工持股计划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