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300659 证券简称:中孚信息 公告编号:2022-014
中孚信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调整 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价格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 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中孚信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2 年 3 月 30 日召开了第
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和第五届监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 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价格的议案》,同意根据公司《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以下简称“《激励计划》”或“本激励计划”)的有关规定,对《激励计划》授予价格进行调整,由 18.30 元/股调整为 18.05 元/股。现将有关事项说明如下:
一、本激励计划已履行的决策程序和信息披露情况
1、2021 年 3 月 31 日,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
公司<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股权激励相关事宜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就本次股权激励计划是否有利于公司的持续发展及是否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发表了独立意见。
2、2021 年 3 月 31 日,公司第五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
司<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核实公司<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的议案》等议案。
3、2021 年 4 月 6 日至 2021 年 4 月 15 日,公司对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名单的
姓名和职位在公司内部进行了公示,在公示期内,公司监事会未接到与本激励计
划拟激励对象有关的任何异议。2021 年 4 月 15 日,公司披露了《监事会关于 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的审核及公示情况说明》。
4、2021 年 4 月 20 日,公司召开 2021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
《关于公司<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股权激励相关事宜的议案》,并披露了《关于公司 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内幕信息知情人及激励对象买卖公司股票情况的自查报告》。
5、2021 年 4 月 20 日,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和第五届监事会第
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向激励对象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议案》。董事会
认为本次激励计划规定的授予条件已经成就,同意确定以 2021 年 4 月 20 日为首
次授予日,授予 201 名激励对象 302.50 万股第二类限制性股票。公司独立董事对该事项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认为首次授予部分激励对象主体资格合法有效,确定的首次授予日符合相关规定。监事会对截止首次授予日的激励对象名单进行审核并发表了核查意见。
6、2022 年 3 月 30 日,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和第五届监事会
第二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 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价格的议案》《关于向激励对象授予预留限制性股票的议案》。董事会认为本次激励计划
规定的预留授予条件已经成就,同意确定以 2022 年 3 月 30 日为预留授予日,授
予 55 名激励对象 75.00 万股第二类限制性股票。公司独立董事对该事项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认为预留授予部分激励对象主体资格合法有效,确定的授予日符合相关规定。监事会对预留授予激励对象名单进行审核并发表了核查意见。
二、调整事由及方法
1、调整事由
2021 年 4 月 29 日,公司召开 2020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公
司2020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本次利润分配以公司现有总股本 226,689,141股为基数,向公司全体股东实施每 10 股派发现金红利 2.50 元(含税),不以资
本公积金转增股份。2021 年 5 月 12 日公司披露了《2020 年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公
告》,股权登记日为 2021 年 5 月 18 日,除权除息日为 2021 年 5 月 19 日。
鉴于上述利润分配方案已实施完毕,根据《激励计划》第九章第二条规定,若在《激励计划》公告当日至激励对象完成限制性股票归属前,公司有资本公积
转增股本、派送股票红利、股份拆细、配股、缩股或派息等事项,应对限制性股票的授予价格进行相应的调整。
2、调整方法
根据公司《激励计划》的规定,授予价格的调整方法如下:
P=P0-V
其中:P0 为调整前的授予价格;V 为每股的派息额;P 为调整后的授予价格。
经派息调整后,P 仍须大于 1。根据以上公式,本次调整后的授予价格=18.3-0.25=18.05 元/股。
三、本次调整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本次对 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价格进行调整,符合《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和公司《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不会对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产生实质性影响。
四、独立董事意见
独立董事认为,公司本次限制性股票授予价格的调整符合《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及公司《激励计划》中关于授予价格调整方法的规定,本次调整事项在公司 2021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决策的事项范围内,且履行了必要的审批程序,本次授予价格的调整合法、有效。表决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我们同意公司本次对 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价格进行调整。
五、监事会意见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公司 2020 年年度权益分派已于 2021 年 5 月 19 日实
施完毕,公司董事会根据 2020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授权对公司 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价格进行调整,审议程序合法合规,符合《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等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因此,监事会同意 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价格由 18.30 元/股调整为 18.05 元/股。
六、法律意见书的结论性意见
律师认为,截至法律意见书出具日,中孚信息本次价格调整和授予预留相关事项已获得现阶段必要的批准和授权;本次价格调整和授予预留满足《管理办法》
《上市规则》《自律监管指南》以及《股权激励计划》规定的条件;本次授予预留部分限制性股票涉及的授予日、授予对象、授予数量符合《管理办法》《上市规则》《自律监管指南》以及《股权激励计划》的规定。
七、备查文件
1、中孚信息股份有限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决议;
2、中孚信息股份有限公司第五届监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决议;
3、独立董事关于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4、北京海润天睿律师事务所关于中孚信息股权激励 2021 年限制性股票的授予价格调整和授予预留部分的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中孚信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 年 3 月 31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