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300659 证券简称:中孚信息 公告编号:2021-041
中孚信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签署购买房产意向协议书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风险提示:
1、本次《意向协议书》仅为意向性协议,对买卖双方不具有买卖标的房产的约束力。
2、本次购买房产事项最终能否达成尚存在不确定性,购买事项存在终止的可能。公司将根据相关事项的进展情况及时履行相应的审批程序和信息披露义务。
3、本次交易未构成关联交易。
敬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投资风险。
一、意向协议书签署概述
中孚信息股份有限公司(简称“公司”或“买方”)近日与济南东拓置业有限公司(简称“交易对方”或“卖方”)签署了《意向协议书》(简称“意向书”),公司有意向交易对方购买中国航天科技园(济南)项目 2#楼(以下简称“标的房产”),实际购买面积和购买价格以买卖双方最终签订的《商品房买卖协议》为准。
二、交易对方的介绍
1、基本信息
名称:济南东拓置业有限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701002643304097
企业类型:有限责任公司(非自然人投资或控股的法人独资)
法定代表人:李建忠
注册资本:114000万元人民币
住所:山东省济南市高新区舜华路2000号舜泰广场6号楼3401室
成立日期:1995年2月27日
营业期限:1995年2月27日至无固定期限
经营范围:房地产开发经营;自有房屋租赁;建筑材料的销售。(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2、股权结构:济南高新控股集团有限公司100%控股。
3、是否与公司存在关联关系:交易对方与公司不存在关联关系。
4、交易对手方是否为失信被执行人:否。
三、交易标的介绍
名称:中国航天科技园(济南)项目 2#楼
所在地:济南市高新区经十路北侧,凤凰路西侧
权属人:济南东拓置业有限公司
土地性质及期限:该标的房产坐落地的土地性质为商务金融用地,使用期限
自 2015 年 8 月 6 日起到 2055 年 8 月 5 日止。
该标的房产现已完成封顶工作,地上建筑面积为 63231.90 平方米(该面积为设计暂估面积,最终以实测面积为准),公司实际购买面积以买卖双方最终签订的《商品房买卖协议》为准。
该项目已经取得以下证照:
(1)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证书,产权证号:鲁(2017)济南市不动产权第0148919 号;
(2)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许可证号:地字第 370101201600075 号;
(3)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许可证号:建字第 370101201800016 号;
(4)建筑工程施工许可证,编号:370199201811210101;
(5)预售许可证,编号:济建预许 2020086 号。
四、意向书的主要内容
(一)意向标的房产情况
1、公司有意向向卖方购买的标的房产坐落在济南市高新区经十路北侧,凤凰路西侧 2#楼,项目名称:中国航天科技园(济南)项目,该标的房产地上建筑面积为 63231.90 平方米(该面积为设计暂估面积,最终以实测面积为准),
实际购买面积以买卖双方最终签订的《商品房买卖协议》为准。
2、该标的房产坐落地的土地性质为商务金融用地,使用期限自 2015 年 8
月 6 日起到 2055 年 8 月 5 日止。
3、标的房产现状:截至本协议签署之日,标的房产已完成封顶工作。
4、卖方承诺标的房产已取得完备的土地权证、开发手续,达到预售条件,该项目已经取得现阶段相关证照,包括但不限于国有土地使用权证、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建设工程施工许可证、商品房预售许可证。
5、卖方承诺该标的房产权属无争议,不存在影响本次交易的权利受限情况,无潜在纠纷,无影响买卖双方最终达成交易的法律障碍。
(二)定价及付款方式
由于买卖双方就标的房产的购买处于意向阶段,具体定价和付款方式暂未最终确定,故最终交易金额、付款方式等以双方签订的《商品房买卖协议》为准。
(三)合同意向金
1、买卖双方一致同意买方向卖方支付一定金额的意向金。本协议生效后 3日内,买方向卖方指定的账户支付意向金¥10,000,000.00 元(大写:壹仟万元),卖方保证在收到该意向金后不再向其他任何第三方推介或销售上述房产。
2、买方支付意向金后三个月内,卖方应及时尽最大可能性配合买方对交易标的房产、交易对手方进行法律、财务等情况尽职调查,确保买方全面了解交易标的房产、交易对手方情况。
3、买方将依据卖方提供的资料对交易标的房产、交易对手方情况进行尽职调查,并将依据尽职调查结果与卖方签订《房屋买卖框架协议》约定购房定金及其他事项。
4、买方向指定账户打入意向金后三个月内且双方签订《房屋买卖框架协议》之前,卖方保证不再将标的房产以任何形式进行推介或销售,否则买方有权要求卖方退还意向金。
5、双方未签署《房屋买卖框架协议》前,买方向卖方发出不予购买通知书,即买方不予购买上述房产,则卖方应于买方发出不予购买通知书 3 日内无条件返还买方已经支付的意向金,双方互不承担其它违约责任。
6、如买卖双方最终正式签署《房屋买卖框架协议》,则本协议涉及的意向
金直接转为购房定金。
(四)其他
本协议为意向性协议,对买卖双方不具有买卖标的房产的约束力,本次标的房产的买卖以《房屋买卖框架协议》《商品房买卖协议》为准。
五、本次购买房产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基于国家网络安全战略,面向党政机关、央企集团等客户,以数据为核心,持续构建基础安全、数据采集、数据分析、数据防护、可视化呈现等核心技术能力,为客户提供网络安全产品及信息安全服务。作为网络安全企业,对研发环境要求高,需搭建专门的研发实验室、专业测试机房等。目前公司现有主要办公场所为租赁,办公场所的稳定性、场地条件、网络环境等基础设施的限制,对软件开发、测试等环境难以提供长期、稳定、有效的保障和优化,影响相关开发等工作的质量。同时,目前受办公场地限制,部分业务部门分散,导致管理成本和沟通成本较高。
本次购买的房产将主要用于公司办公和研发基地建设。本次购买房产有利于优化研发、测试环境,促进技术研发能力、产品创新能力的提高,更好地满足客户对产品与服务的使用体验与不断升级的技术需求;有利于公司对会议、培训和展示空间做出整体布局、统一规划,提高企业形象,进一步拓展公司业务,从整体上提高公司的运营服务水平,提升公司品牌影响力。同时,也有利于改善工作和研发环境,留住和吸引高端人才,进一步提高公司综合竞争力,符合公司战略发展的需要。
六、其他事宜
1、本次《意向书》的签署只是各方对目前意图的一个陈述,对买卖双方不具有买卖标的房产的约束力,本次标的房产的买卖以《房屋买卖框架协议》《商品房买卖协议》为准。
2、本次购买房产最终能否达成尚存在不确定性,购买事项存在终止的可能。公司将根据相关事项的进展情况及时履行相应的审批程序和信息披露义务。
敬请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投资风险。
七、备查文件
公司与交易对方签署的《意向协议书》。
特此公告。
中孚信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 年 6 月 4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