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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孚信息:中孚信息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拟续聘2021年度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

公告日期:2021-03-31

中孚信息:中孚信息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拟续聘2021年度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 PDF查看PDF原文

证券代码:300659        证券简称:中孚信息          公告编号:2021-015
                  中孚信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拟续聘公司2021年度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中孚信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称“公司”)于 2021 年 3 月 29 日召开第五届董
事会第十次会议和第五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续聘公司2021 年度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拟继续聘请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 2021 年度审计机构,现将相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拟聘任会计师事务所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机构信息

    1.基本信息。

    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具有从事证券、期货相关业务资格,具备为上市公司提供审计服务的经验与能力。公司 2019 年年度股东大会聘任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 2020 年度的财务审计机构。在 2020 年年报审计过程中,该所体现了较高的组织能力和执业水平,能够遵循独立、客观、公正的职业准则,恪尽职守,其出具的报告能够客观、真实地反映公司的实际情况、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切实履行了审计机构职责,顺利完成了 2020 年度财务报告的审计工作。因此,公司拟继续聘请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担任公司 2021 年度财务审计机构,聘期一年。

    2020 年度,公司给予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的年度审计报酬
为 60 万元。

    本议案尚需提交 2020 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二、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基本信息


    (1)机构名称: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2)成立日期:2012-02-09

    (3)机构性质:特殊普通合伙企业

    (4)历史沿革:本所品牌源自 1985 年 10 月上海财政局和上海财经大
学共同发起设立的大华会计师事务所。2009 年 11 月 26 日,为适应形势发
展的需要,遵照财政部《关于加快我国注册会计师行业发展的若干意见》
的战略方针,北京立信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与广东大华德律会计师事务
所(特殊普通合伙)等几家较大规模的会计师事务所进行整体合并。合并重组、整合后北京立信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更名为“立信大华会计师事务所有

限公司”。2011 年 8 月 31 日,更名为“大华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 。2011
年 9 月,根据财政部、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联合下发的《关于推动大中
型会计师事务所采取特殊普通合伙组织形式的暂行规定》转制为特殊普通

合伙制会计师事务所。2011 年 11 月 3 日“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获得北京市财政局京财会许可[2011]0101 号批复。2012 年 2 月 9 日,经北
京市工商行政管理局批准,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登记设立。

    (5)注册地址:北京市海淀区西四环中路 16 号院 7 号楼 1101

    (6)业务资质:1992 年首批获得财政部、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核
发的《会计师事务所证券、期货相关业务许可证》,2006 年经 PCAOB 认
可获得美国上市公司审计业务执业资格,2010 年首批获得 H 股上市公司审计业务资质,2012 年获得《军工涉密业务咨询服务安全保密条件备案证书》至今。

    (7)首席合伙人:梁春

    (8)是否曾从事过证券服务业务:是。

    (9)2020 年末合伙人数量:232 人

    截至 2020 年末注册会计师人数:1647 人,其中:签署过证券服务业务
审计报告的注册会计师人数:821 人;

    (10)业务信息

    2019 年度业务总收入:199,035.34 万元

    2019 年度审计业务收入:173,240.61 万元


    2019 年度证券业务收入:73,425.81 万元

    2019 年度上市公司审计客户家数:319

    主要行业:制造业、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批发和零售业、房地产业、建筑业

    2019 年度上市公司年报审计收费总额:2.97 亿元

    本公司同行业上市公司审计客户家数:33 家

    是否有涉及上市公司所在行业审计业务经验:是

    2、投资者保护能力。

    职业风险基金 2019 年度年末数:266.73 万元;职业责任保险累计赔偿
限额:70,000 万元;相关职业保险能够覆盖因审计失败导致的民事赔偿责任。

    是否加入相关国际会计网络:加入大华国际会计公司(原马施云国际会计公司)。

    3、诚信记录。

    大华会计师事务所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 0 次、行政处罚 2
次、监督管理措施 20 次、自律监管措施 3 次和纪律处分 0 次。41 名从业人
员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 0 次、行政处罚 2 次、监督管理措施 20
次和自律监管措施 3 次。

    拟签字注册会计师近三年未受到刑事处罚、行政处罚、行政监管措施和自律处分。

    (二)项目信息

    1、基本信息。

    是否具备相应专业胜任能力:

    项目合伙人:姓名李东昕,注册会计师,合伙人,1993 年起从事审计
业务,至今负责过多家企业改制上市审计、上市公司年度审计、清产核资、绩效考核、上市公司重组等工作,有证券服务业务从业经验,无兼职。

    项目质量控制负责人:熊亚菊,注册会计师,合伙人,1997 年开始从事审
计业务,专注于企业资产重组、上市公司及央企审计业务,曾负责多家上市公司、央企及其他公司年度审计工作。2012 年开始专职负责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
普通合伙)重大审计项目的质量复核工作,审核经验丰富,有证券服务业务从业经验,无兼职。从事证券业务的年限 20 年,具备相应的专业胜任能力。

    签字注册会计师:姓名祁振东,注册会计师,2020 年 1 月开始为本公司提
供审计服务;有证券服务业务从业经验,具备相应的专业胜任能力,无兼职。
    2、拟签字注册会计师姓名和从业经历等

    拟签字注册会计师姓名:李东昕、祁振东

    拟签字注册会计师从业经历:

    李东昕,注册会计师,合伙人,1993 年起从事审计业务,至今负责过
多家企业改制上市审计、上市公司年度审计、清产核资、绩效考核、上市公司重组等工作,有证券服务业务从业经验,无兼职。

    祁振东,注册会计师,2012 年开始从事审计业务,至今参与过多家企
业改制上市审计、上市公司年度审计等工作。

    3、诚信记录。

    大华会计师事务所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 0 次、行政处罚 2
次、监督管理措施 20 次、自律监管措施 3 次和纪律处分 0 次。41 名从业人
员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 0 次、行政处罚 2 次、监督管理措施 20
次和自律监管措施 3 次。

    拟签字注册会计师近三年未受到刑事处罚、行政处罚、行政监管措施和自律处分。

    4、独立性。

    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及其从业人员不存在违反《中国注册会计师职业道德守则》对独立性要求的情形。

    5、审计收费。

    本期审计费用 60 万元,系按照大华所提供审计服务所需工作人日数和
每个工作人日收费标准收取服务费用。工作人日数根据审计服务的性质、繁简程度等确定;每个工作人日收费标准根据执业人员专业技能水平等分别确定。上期审计费用 60 万元,本期审计费用较上期审计费用增加 0 万元。
    三、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的程序

    1、审计委员会履职情况


    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的有关资格证照、相关信息和诚信纪录进行了审阅,对拟签字会计师近三年的诚信记录进行了审阅,一致认为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的独立性、专业胜任能力和投资者保护能力。审计委员会就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事项形成了书面审核意见:大华会计师事务所审计工作认真负责,表现了良好的职业水平和职业道德,审计委员会对该所的工作表示肯定和满意。为此,审计委员会提议继续聘请大华会计事务所担任审计以及内部控制审计机构。

    2、公司独立董事的事前认可意见和独立意见

    (1)独立董事事前认可意见

    我们一致认为:大华会计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具备证券相关业务执业资格,具有从事上市公司审计工作的丰富经验和职业素养,项目人员在 2020 年年度财务审计过程中秉持独立、客观、公正的原则,为公司出具的审计报告客观、公正地反映了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我们一致同意续聘大华会计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 2021 年度审计机构,并提交第五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

    (2)独立董事意见

    经核查,我们认为,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具有证券业从业资格,具有上市公司审计工作的丰富经验和职业素养,其在担任公司审计机构期间,勤勉尽责,为公司出具的审计报告客观、公正。我们同意继续聘请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 2021 年度审计机构,并同意将《关于公司续聘公司 2020 年度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提交至公司 2020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3、第五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情况

    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续聘公司 2021 年度会
计师事务所的议案》。本次续聘会计师事务所事宜尚需提交公司 2020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四、备查文件

    1、《中孚信息股份有限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决议》;

    2、《中孚信息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第三次审计委员会会议决议》;

    3、《独立董事关于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4、《独立董事关于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相关事项的事前认可意见》。
    5、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营业执业证照,主要负责人和监管业务联系人信息和联系方式,拟负责具体审计业务的签字注册会计师身份证件、执业证照和联系方式。

    特此公告。

                                          中孚信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 年 3 月 31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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