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300659 证券简称:中孚信息 公告编号:2018-023
中孚信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重大资产重组继续停牌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本次重大资产重组停牌情况概述
中孚信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因筹划重大事项,经向深圳证券交易所申请,公司股票自2017年11月14日开市起停牌。公司已分别于2017年11月13日、11月20日披露了《关于重大事项停牌的公告》、《关于重大事项停牌进展公告》(公告编号:2017-054、2017-055)。经公司与有关各方核实和论证,本次交易构成重大资产重组,经公司申请,公司股票自2017年11月28日开市起转入重大资产重组程序继续停牌。公司已于2017年11月27日披露了《关于重大资产重组停牌的公告》(公告编号:2017-056)。
由于未完成相关工作,在停牌期满1个月前,经公司申请,公司股票自2017
年12月14日开市起继续停牌;在停牌期满2个月前,公司于2018年1月12
日召开了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筹划重大资产重组事项申请继续停牌的议案》,经公司申请,公司股票自2018年1月15日开市起继续停牌。在停牌期满3个月前,公司于2018年1月24日召开了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筹划重大资产重组事项申请继续停牌的议案》。2018年1月24日,公司披露了《关于重大资产重组意向协议主要内容的公告》(公告编号:2018-008),公司独立董事及独立财务顾问就公司股票继续停牌事项发表了相关意见。公司于2018年2月9日召开了2018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上述议案。经公司申请,公司股票自2018年2月14日开市起继续停牌,预计继续停牌时间不超过3个月,停牌时间自停牌首日起累计不超过6个月。 公司分别于2017年12月13日和2018年1月12日、2月13日披露了《关于重大资产重组继续停牌的公告》(公告编号:2017-059、2018-005、2018-016)。
公司股票停牌期间,公司及时披露了本次交易停牌的进展情况。
二、本次重大资产基本情况及进展
1、标的资产及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具体情况
公司本次交易标的资产为武汉剑通信息技术有限公司100.00%股权,该公司
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为黄建和丁国荣。
2、交易具体情况
本次重大资产重组拟以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的方式购买标的资产,同时募集配套资金。本次交易不会导致公司控制权发生变更。
3、与交易对方的沟通、协商情况
截至目前,公司与交易对方已初步就本次交易达成共识,并与交易对方及标的公司签署了意向协议,目前正与交易对方就交易细节进行进一步商洽。
4、本次重组涉及的中介机构及工作进展情况
针对本次交易,公司已聘请民生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为独立财务顾问,聘请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审计机构,聘请中水致远资产评估有限公司为评估机构,聘请北京市金杜律师事务所为法律顾问,截至目前,本次重大资产重组所涉及的尽职调查、审计、评估、法律等各项工作正在有序进行中。
5、本次重大资产重组尚需履行的审批及批准程序
本次重大资产重组尚需履行的审批及批准程序包括但不限于: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本次重组事项、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本次重组事项、中国证监会核准本次重组事项。
三、继续停牌的原因、后续工作安排及预计复牌时间
自停牌以来,公司以及有关各方积极推动各项工作,相关中介机构已按进度开展相应工作。但由于本次重大资产重组工作涉及的工作量较大,尽职调查、审计、评估等工作仍在进行当中,重组方案的具体内容仍需要进一步商讨、论证和完善,经审慎评估,公司预计无法在进入重大资产重组停牌程序后4个月内(2018年3月14日前)披露本次重大资产重组预案或报告书。为确保本次重大资产重组工作披露的资料真实、准确、完整,确保本次重大资产重组事项的顺利进行,防止公司股价异常波动,保护广大投资者的合法权益,公司股票将继续停牌。
继续停牌期间,公司及有关各方将积极推进相关工作的进展,争取早日披露重大资产重组预案或者报告书并申请复牌,预计继续停牌时间不超过2个月,即不迟于2018年5月14日前披露符合《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26号-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要求的重大资产重组预案或报告书。同
时,公司将严格按照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履行信息披露义务,至少每五个交易日对本次交易停牌进展情况进行信息披露。
如公司未能在上述停牌期限内披露重大资产重组预案或报告书,并拟继续推进本次交易的,公司将及时申请公司股票复牌,同时披露本次重大资产重组的基本情况、是否继续推进本次重大资产重组及相关原因。
如公司在上述停牌期限内终止筹划重大资产重组或复牌后最终未能披露重组方案并决定终止重组的,公司将及时披露终止筹划重大资产重组的相关公告,并承诺自发布终止重大资产重组公告之日至少 2 个月内不再筹划重大资产重组事项。公司股票将在公司披露终止筹划重大资产重组的相关公告后恢复交易。
四、独立财务顾问核查意见
独立财务顾问民生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就公司本次重大资产重组停牌期间重组进展信息披露的真实性、继续停牌的合理性和6个月内复牌可行性出具了专项核查意见。
经核查,独立财务顾问认为:公司自2017年11月14日停牌以来,根据《重
组办法》、《创业板信息披露业务备忘录第22号:上市公司停复牌业务》等相
关规定编制信息披露文件,公司停牌期间披露的重组进展信息真实;考虑到本次重组的复杂性及相关尽职调查等工作的工作量较大,公司继续停牌具有合理性;公司及有关各方正在积极推进相关重组事宜,停牌6个月内披露重组方案并复牌具有可行性。
五、风险提示
本次资产重组事项的重组方案及交易细节需进一步商讨和完善,交易事项尚存在不确定性,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公司指定的信息披露媒体为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及《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公司所有信息均以在上述指定媒体披露的正式公告为准,敬请广大投资者关注。
六、备查文件
1、《民生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中孚信息股份有限公司重大资产重组停牌期间重组进展信息披露的真实性、继续停牌合理性和6个月内复牌可行性的核查意见》
特此公告。
中孚信息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〇一八年三月十三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