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300656 证券简称:民德电子 公告编号:2024-035
深圳市民德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关于 2023 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2022 年修订)》(证监会公告〔2022〕15 号)、《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以及《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南第 2 号——公告格式创业板上市公司业务办理指南第6 号——信息披露公告格式》的相关规定,本公司就 2023 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作如下专项报告: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一)实际募集资金金额、资金到位情况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出具的《关于同意深圳市民德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1]3731 号)批复,深圳市民德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民德电子”)向特定对象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 股)10,993,843 股,发行价为每股人民币 45.48 元,本次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499,999,979.64 元,扣除不含税发行费用人民币 5,669,845.87 元,募集资金净额为人
民币 494,330,133.77 元。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已于 2022 年 1 月 5 日
对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资金到位情况进行了审验,并出具了“信会师报字[2022]第 ZL10002 号”《验资报告》。
(二)以前年度已使用金额、本报告期使用金额及当前余额情况
单位:元
项目 金额
募集资金净额 494,330,133.77
减:以前年度已使用金额 436,820,553.59
减:本报告期使用金额 16,005,000.00
加:募集资金利息收入和收益扣减手续费净额 6,593,288.31
减: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金额 0.00
募集资金专户余额 48,097,868.49
二、募集资金存放和管理情况
(一)募集资金的管理情况
为规范公司募集资金的存放、管理,保证募集资金的安全,保护投资者的合法利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行政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公司结合实际情况制定了《募集资金管理制度》。
根据上述法律法规及管理制度的要求,公司对募集资金采取专户存储、专款专用。2022 年 1 月,公司与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开户银行(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南头支行、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田背支行)及保荐机构长城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签订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明确了各方的权利和义务,三方监管协议与深圳证券交易所三方监管协议范本不存在重大差异,公司严格按照该《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的规定,存放和使用募集资金。
公司于 2022 年 1 月 12 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八次会
议、2022 年 1 月 28 日召开的 2022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暂
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使用不超过 42,000 万元暂时闲置的募集资金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银行理财产品,使用期限不超过 12 个月。公司独立董事、监事会和保荐机构均发表了明确同意的意见。
2022 年 1 月 12 日,公司发布了《关于注销部分募集资金账户的公告》(公告编号:
2022-007 ), 公司 募 集资金 专户 中国建 设银行 深圳 田背支 行(银 行账 号:
44250100001800003789)对应项目为补充流动资金项目已完成,募集资金专用账户余额为零,公司已完成了此募集资金专用账户的注销手续,公司与开户银行中国建设银行深圳田背支行及保荐机构签订的《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相应终止。
公司于 2022 年 3 月 15 日召开的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及第三届监事会第十
次会议,并于 2022 年 3 月 31 日召开 2022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分别审议通过了
《关于变更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合作方、实施主体及实施地点的议案》以及《关于使用募集资金向全资子公司增资的议案》,公司 2021 年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投资的“碳化硅功率器件的研发和产业化项目、适用于新型能源供给的高端沟槽型肖特基二极管产能的提升及技术改进项目”的合作方、实施主体及实施地点做如下变更:拟由原来与外部晶圆代工厂深圳方正微电子有限公司合作建立产线,变更为与公司参股晶圆代工厂浙江广芯微电子有限公司进行合作;实施主体由控股子公司广微集成技术(深圳)有限公司变更为全资子公司民德电子(丽水)有限公司;相应的项目实施地点由广东省深圳市变更为浙江省丽水市。公司独立董事、监事会和保荐机构均发表了
明确同意的意见。2022 年 5 月 26 日,公司发布了《关于募投项目实施主体签订募集资
金三方监管协议及公司注销部分募集资金专用账户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059),公司完成了募集资金专户中国银行深圳南头支行(银行账号:745875463580)的注销手续,民德电子与开户银行中国银行深圳南头支行及保荐机构签订的《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相应终止。同时,公司已与民德(丽水)、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南头支行及保荐机构长城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签订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明确了各方的权利和义务,三方监管协议与深圳证券交易所三方监管协议范本不存在重大差异,公司严格按照该《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的规定,存放和使用募集资金。
公司于 2023 年 2 月 15 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十
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对不超过 5,500 万元暂时闲置的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使用期限不超过 12 个月,在上述额度及决议有效期内,可循环滚动使用。公司独立董事、监事会和保荐机构均发表了明确同意的意见。
(二)募集资金专户存放情况
截至 2023 年 12 月 31 日,公司 2021 年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募集资金在专项账
户的存款存放情况如下:
账户名称 开户行名称 账号 账户余额(元) 募集资金用途
民德电子 中国银行深 碳化硅功率器件的研发
7692758407 和产业化项目、适用于
(丽水) 圳桃园路支 48,097,868.49 新型能源供给的高端沟
57 槽型肖特基二极管产能
有限公司 行 的提升及技术改进项目
合计 48,097,868.49
注:本报告期内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主要情况,请参考公司 2023 年年度报告。
三、本报告期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
(一)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本报告期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参见“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附表 1)。
(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地点、实施方式变更情况
公司于 2022 年 3 月 15 日召开的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及第三届监事会第十
次会议,并于 2022 年 3 月 31 日召开 2022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分别审议通过了
《关于变更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合作方、实施主体及实施地点的议案》以及《关于使用募集资金向全资子公司增资的议案》,同意对公司 2021 年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项目中“碳化硅功率器件的研发和产业化项目、适用于新型能源供给的高端沟槽型肖特基二极管产能的提升及技术改进项目”的合作方、实施主体及实施地点做出如下变更:由原来与外部晶圆代工厂深圳方正微电子有限公司合作建立产线,变更为与公司参股晶圆代工厂浙江广芯微电子有限公司进行合作;实施主体由控股子公司广微集成技术(深圳)有限公司变更为全资子公司民德电子(丽水)有限公司,并使用募集资金增资民德(丽水);相应的项目实施地点由广东省深圳市变更为浙江省丽水市,公司本次募投项目的募集资金投入金额、募投项目产品等均未发生变化。
(三)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先期投入及置换情况
本报告期,公司不存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先期投入及置换情况。
(四)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
本报告期,公司未发生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
(五)节余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本报告期,公司不存在节余募集资金使用的情况。
(六)超募资金使用情况
本报告期,公司不存在超募资金使用的情况。
(七)尚未使用的募集资金用途及去向
截至 2023 年 12 月 31 日,尚未使用的募集资金余额计 4,809.79 万元(包括累计
收到的利息收入及现金管理收益扣除手续费等净额),全部存放于募集资金专户。
(八)募集资金使用的其他情况
本公司不存在募集资金使用的其他情况。
四、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一) 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
公司对 2021 年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碳化硅功率器件的研发和产业化项目”、“适用于新型能源供给的高端沟槽型肖特基二极管产能的提升及技术改
进项目”的合作方、实施主体及实施地点进行了变更。公司于 2022 年 3 月 15 日召开
的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及第三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并于 2022 年 3 月 31 日召
开 2022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分别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合作方、实施主体及实施地点的议案》以及《关于使用募集资金向全资子公司增资的议案》,同意对公司 2021 年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项目中“碳化硅功率器件的研发和产业化项目、适用于新型能源供给的高端沟槽型肖特基二极管产能的提升及技术改进项目”的合作方、实施主体及实施地点做出如下变更:由原来与外部晶圆代工厂深圳方正微电子有限公司合作建立产线,变更为与公司参股晶圆代工厂浙江广芯微电子有限公司进行合作;实施主体由控股子公司广微集成技术(深圳)有限公司变更为全资子公司民德电子(丽水)有限公司,并使用募集资金增资民德(丽水);相应的项目实施地点由广东省深圳市变更为浙江省丽水市,公司本次募投项目的募集资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