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300655 证券简称:晶瑞股份 公告编号:2020-034
债券代码:123031 债券简称:晶瑞转债
苏州晶瑞化学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
交易相关各方承诺事项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苏州晶瑞化学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晶瑞股份”)已于 2020年 1 月 17 日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核发的《关于核准苏州晶瑞化学股份有限公司向李虎林等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的批复》(证监许可[2020]34 号),核准公司向李虎林发行 11,749,143 股股份,向徐萍发行 8,812,885 股股份购买相关资产,并核准公司非公开发行股份募集配套资金不超过 30,000 万元(以下简称“本次交易”)。
2020 年 2 月 24 日,本次交易涉及的股权过户事宜已履行了工商变更登记手
续,并取得了渭南市华州区市场监督管理局核发的《营业执照》(统一社会信用代码为 916105215671438388)。前述工商变更登记办理完毕后,晶瑞股份持有载元派尔森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载元派尔森”)100%股权,载元派尔
森成为公司的全资子公司。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0 年 2 月 26 日在巨潮资讯网
披露的《苏州晶瑞化学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之标的资产完成过户的公告》(公告编号:2020-027)。同时公
司向李虎林、徐萍非公开发行股份合计 20,562,028 股,公司已于 2020 年 3 月 3
日收到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出具的《股份登记申请受理确认书》,相关股份登记到账后将正式列入公司的股东名册。公司于 2019 年 8 月
29 日发行的“晶瑞转债”于 2020 年 3 月 5 日进入转股期,可转债转股会增加公
司总股本。根据截至 2020 年 3 月 9 日公司股权结构情况,本次非公开发行股份
完成后,公司总股本变更为 177,603,232 股。
现将本次交易涉及的相关方承诺事项公告如下(相关释义与《苏州晶瑞化学股份有限公司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报告书》释义相同):
承诺事项 承诺人 承诺内容
公司所出具的关于本次交易的申请文件内容真实、准确、完整,不存
上市公司 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承诺对本次交易申请文件的
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1、本人保证为本次交易所提供的有关信息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
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2、本人保证向晶瑞股份及参与本次交易的各中介机构所提供的资料均
为真实、准确、完整的原始书面材料或副本资料,副本资料或复印件
与其原始资料或原件一致;所有文件的签名、印章均是真实的,该等
文件的签署人已经合法授权并有效签署该文件,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
上市公司董 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关于本次交易信息 事、监事及 3、本人保证为本次交易所出具的说明及确认均为真实、准确和完整的,披露和申请文件真 高级管理人 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保证已履行了法定
实性、准确性和完 员 的披露和报告义务,不存在应当披露而未披露的合同、协议、安排或
整性的承诺函 其他事项。
4、本人保证本次交易的各中介机构在本次交易申请文件引用的由本人
所出具的文件及引用文件的相关内容已经本人审阅,确认本次交易申
请文件不致因上述内容而出现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5、如本次交易所提供或披露的信息涉嫌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
大遗漏,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的,在形成
调查结论以前,本人不转让在上市公司拥有权益的股份。
上市公司控 本公司/本人所出具的关于本次交易的信息披露和申请文件内容真实、
股股东、实 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承诺对本
际控制人 次交易信息披露和申请文件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承担个别和连
带的法律责任。
1、保证所提供的文件资料的副本或复印件与正本或原件一致,且该等
文件资料的签字与印章都是真实的,该等文件的签署人业经合法授权
并有效签署该文件;保证所提供信息和文件真实、准确和完整,不存
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所提供信息的真实性、
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2、在参与本次交易期间,将依照相关法律、法规、规章、中国证监会
和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及时向上市公司提供和披露本次交易相关
信息,并保证所提供的信息真实、准确、完整,如因提供的信息存在
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给上市公司或者投资者造成损
失的,将依法承担赔偿责任;
关于所提供信息真 3、如本次交易所提供或披露的信息涉嫌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
实性、准确性、完 交易对方 大遗漏,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的,在形成
整性的承诺函 调查结论以前,不转让在上市公司拥有权益的股份,并于收到立案稽
查通知的两个交易日内将暂停转让的书面申请和股票账户提交上市公
司董事会,由董事会代其向证券交易所和登记结算公司申请锁定;未
在两个交易日内提交锁定申请的,授权董事会核实后直接向证券交易
所和登记结算公司报送其身份信息和账户信息并申请锁定;董事会未
向证券交易所和登记结算公司报送其身份信息和账户信息的,授权证
券交易所和登记结算公司直接锁定相关股份;如调查结论发现存在违
法违规情节,承诺锁定股份自愿用于相关投资者赔偿安排。
本人承诺:上述事项说明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
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如违反上述声明和承诺,本人愿意承担相应的法
律责任。
1、本人对所持有的载元派尔森的股权具有合法、完整的所有权,本人
关于出资及持股情 交易对方 取得的载元派尔森的股权已依法履行实缴出资义务。
况的承诺 2、本人有权转让本人所持有的载元派尔森的股权。
3、本人持有的载元派尔森股权不存在质押、冻结或者其他权利限制的
承诺事项 承诺人 承诺内容
情形,不存在权属纠纷。本人承诺,在本次重组办理完成载元派尔森
股权交割之前不会对本人持有的载元派尔森股权进行质押;若本人持
有的载元派尔森股权在本次重组办理完成载元派尔森股权交割之前被
冻结或被采取其他权利限制措施的,本人将无条件承担因此给上市公
司造成的任何损失。
4、本人所持有的载元派尔森的股权权属清晰、完整,不存在信托、委
托持股或者其他任何类似安排,不存在代他人持有载元派尔森股权的
情形,也不存在委托他人代为持有载元派尔森股权的情形。本人承诺,
在本次重组办理完成载元派尔森股权交割之前不发生代他人持有载元
派尔森股权的情形,也不发生委托他人代为持有载元派尔森股权的情
形。
1、本公司依法设立并合法存续,不存在根据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
及公司章程的规定需予以终止的情形。
2、本公司不存在因涉嫌犯罪正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涉嫌违法违规正
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的情形。
3、本公司不存在最近 36 个月内受到过中国证监会的行政处罚(与证
券市场明显无关的除外)或刑事处罚的情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