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300655 证券简称:晶瑞股份 公告编号:2019-009
苏州晶瑞化学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首发前持股5%以上股东股份减持计划的预披露公告
一致行动人、首发前合计持股5%以上股东上海祥禾泓安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上海祥禾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保证向本公司提供的信息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与信息披露义务人提供的信息一致。
特别提示:
分别持有公司股份1,966,624股(占本公司总股本的比例为1.298736%)和5,604,622股(占本公司总股本的比例为3.701229%)的一致行动人、首次公开发行(以下简称“首发”)前合计持股5%以上股东上海祥禾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上海祥禾”)和上海祥禾泓安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祥禾泓安”)计划通过集中竞价、大宗交易、协议转让等深圳证券交易所认可的合法方式减持本公司股份,减持数量合计不超过7,571,246股(占公司总股本比例为4.999965%)。
苏州晶瑞化学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8年12月26日收到一致行动人、首发前合计持股5%以上股东上海祥禾、祥禾泓安出具的《关于公司股份减持计划的告知函》。现将相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股东减持情况
1、股东减持股份情况:
一致行动人、首发前合计持股5%以上股东上海祥禾及祥禾泓安的具体持股情况如下:
股东名称 持股数量(股) 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 股份来源
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前已发行的股份
上海祥禾 1,966,624 1.298736%
及资本公积转增股本取得的股份
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前已发行的股份
祥禾泓安 5,604,622 3.701229%
及资本公积转增股本取得的股份
合计 7,571,246 4.999965%
二、本次减持计划的主要内容
1、本次拟减持原因:自身资金需求。
2、减持股份来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前已发行的股份及资本公积转增股本取得的股份。
3、减持方式:集中竞价、大宗交易、协议转让等深圳证券交易所认可的合法方式。
4、减持期间:通过大宗交易、协议转让方式减持的,为自本减持计划公告之日起3个交易日之后六个月内;通过证券交易所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减持的,为自本减持计划公告之日起3个交易日之后六个月内。
5、减持数量及比例:上海祥禾、祥禾泓安本次预计通过集中竞价、大宗交易、协议转让等深圳证券交易所认可的合法方式减持股份的数量合计不超过7,571,246股,减持比例合计不超过公司当前总股本的4.999965%,减持数量及比例将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执行。
6、拟减持价格:按照减持实施时的市场价格确定。
7、若在减持计划实施期间公司发生派发红利、送红股、转增股本、增发新股或配股等股本除权、除息事项的,上述股东减持股份数及减持价格将相应进行调整。
8、若前述六个月减持时间届满后尚未减持完毕,上述股东将继续按照此次减持计划相关内容执行,直至所持公司股份全部减持完毕。
三、本次计划减持股东的承诺及其履行情况
1、一致行动人、首发前合计持股5%以上股东上海祥禾、祥禾泓安在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招股说明书》、《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之上市公告书》中做出如下承诺:
“自发行人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之日起12个月内,本合伙企业将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本合伙企业直接或者间接持有的发行人公开发行股票前已发行的股份,也不由发行人回购本合伙企业直接或者间接持有的发行人公开发行股票前已发行的股份。
本合伙企业所持股票在锁定期满后两年内减持的,将提前3个交易日向发行人提交减持原因、减持数量、减持方式、未来减持计划、减持对发行人治理结构及持续经营影响的说明,并由发行人在减持前3个交易日予以公告。
本合伙企业减持发行人股票时,将依照《公司法》、《证券法》、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和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执行。若公司股票在此期间发生除权、除息的,上述发行价格将作相应调整。”
2、截至本公告披露日,上海祥禾、祥禾泓安严格履行了相应承诺,未发生违反上述承诺的行为。
四、其他相关说明
1、上海祥禾、祥禾泓安将根据市场情况、公司股价情况等因素决定在减持期间是否实施本次减持计划,本次减持计划是否实施以及是否按期实施完成存在不确定性。在上述减持计划实施期间,公司将严格遵守并督促上海祥禾、祥禾泓安遵守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规章制度,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2、本次减持计划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上市公司股东、董监高减持股份的若干规定》、《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等法律法规及相关
规定的要求。
3、上海祥禾、祥禾泓安不属于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本次减持计划的实施不会导致公司控制权发生变更,不会对公司治理结构及持续经营产生重大影响。
4、在本计划实施期间,上海祥禾、祥禾泓安将严格遵守相应的法律法规等的规定,并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五、备查文件
1、上海祥禾及祥禾泓安出具的《关于公司股份减持计划的告知函》。
特此公告。
苏州晶瑞化学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9年1月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