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300655 证券简称:晶瑞股份 公告编号:2018-063
苏州晶瑞化学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股东股份减持的进展公告
股东尤家栋保证向本公司提供的信息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与信息披露义务人提供的信息一致。
苏州晶瑞化学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于2018年5月25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披露了《关于股东股份减持计划的预披露公告》(公告编号:2018-050),对公司股东尤家栋先生股份减持计划进行了公告。尤家栋先生计划在前述公告之日起三个交易日后的三个月内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合计减持本公司股份不超过880,000股(占本公司当时总股本比例为0.9972%)。
公司于近日收到公司股东尤家栋先生出具的《关于公司股份减持计划实施情况的告知函》,截至目前,尤家栋先生减持计划的减持时间已过半,依据《上市公司股东、董监高减持股份的若干规定》、《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及《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规定,现将其减持计划实施进展情况公告如下:
一、股东减持情况
1、股东减持股份情况:
股东减持的股份来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前已发行的股份以及发行上市后以资本公积转增股本取得的股份。
减持均价 减持股数 占减持时公司
股东名称 减持方式 减持期间
(元/股) (股) 股本比例(%)
2018年5月31日 31.18 83,000 0.0930
2018年6月1日 31.25 31,300 0.0351
2018年6月4日 30.72 22,400 0.0251
2018年6月5日 31.90 48,000 0.0538
2018年6月6日 32.83 36,400 0.0408
尤家栋 集中竞价 2018年6月7日 30.70 5,000 0.0056
2018年6月8日 30.94 25,000 0.0280
2018年6月11日 18.94 80,590 0.0534
2018年6月12日 18.39 57,415 0.0380
2018年6月13日 18.75 78,677 0.0521
2018年6月14日 18.31 59,885 0.0397
2018年6月15日 16.12 200 0.0001
2018年6月20日 15.70 19965 0.0132
2018年6月22日 15.60 50000 0.0331
2018年6月25日 16.58 18,123 0.0120
2018年6月26日 15.99 19,100 0.0126
2018年6月27日 16.71 13,000 0.0086
2018年6月28日 17.40 215,900 0.1430
2018年6月29日 17.80 37,900 0.0251
2018年7月3日 17.70 25,000 0.0166
2018年7月6日 17.60 10,000 0.0066
2018年7月9日 17.55 11,000 0.0073
2018年7月10日 18.20 50,000 0.0331
2018年7月12日 18.52 24,000 0.0159
合计 — 1,021,855 0.7918
注:表中部分数据为四舍五入的数据。
2、股东减持前后持股情况:
本次减持前持有股份 本次减持后持有股份
股东
股份性质 占当时公司 占当前公司
名称 股数(股) 股数(股)
总股本比例 总股本比例
(%) (%)
合计持有股份 3,363,976 3.8119 4,496,792 2.9776
IPO前取得
其中:无限售条 2,342,121;
尤家栋 3,363,976 3.8119 2.9776
件股份 其他方式取得
2,154,671
有限售条件股份 — — — —
注:
(1)股东减持计划预披露后的公司股本变化说明
公司于2018年5月31日完成了第一期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登记工作,向48名激励对象授予共计997,000股限制性股票,公司股份总数由88,249,935股增加至89,246,935股。公司于2018年6月11日实施了2017年年度权益分派,以资本公积金向全体股东每10股转增6.921801股,除权后公司总股本由89,246,935股变更为151,021,887股。
(2)股东持股变化说明
截至减持股份计划披露日(2018年5月25日),尤家栋先生持有公司股份3,363,976股,占公司当时总股本的3.8119%。尤家栋先生在2018年6月11日前减持公司股份251,100股,公司于2018年6月11日实施了2017年年度权益分派,尤家栋先生在权益分派实施后持有公司股份5,267,547股,占公司最新总股本的3.4879%。
二、其他相关说明
1、本次减持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上市公司股东、董监高减持股份的若干规定》、《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
2、尤家栋先生本次减持情况与此前已披露的意向、承诺或减持计划一致,不存在违反任何承诺的情形。
3、本次减持股东尤家栋先生不属于公司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本次减持
不会导致公司控制权发生变更,不会对公司治理结构及持续经营产生影响。
4、截止本公告日,股东尤家栋先生的减持计划尚未全部实施完毕,公司将继续关注其减持计划后续的实施情况,并按照相关规定要求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三、备查文件
1、尤家栋先生出具的《关于公司股份的减持计划实施情况的告知函》。
特此公告。
苏州晶瑞化学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