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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陵体育:关于2018年度利润分配及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的预披露公告

公告日期:2018-12-17


    证券代码:300651          证券简称:金陵体育          编号:2018-141
                      江苏金陵体育器材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18年度利润分配及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的预披露公告

      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
  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江苏金陵体育器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金陵体育”)

    董事会于2018年12月17日收到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之一、董事长

    李春荣提交的《关于2018年度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的提案

    及承诺》,为维护广大投资者的利益,保证信息披露的公平性,现将相关情

    况公告如下:

  一、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的基本情况

  (一)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的具体内容
提议人: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之一、董事长李春荣先生

    提议理由:李春荣先生基于对公司2018年前三季度业绩报告披露业绩的分析及自身对公司2018年第四季度盈利水平的判断,考虑公司目前未分配利润、资本公积金较为充足且股本规模相对较小等因素,提议公司在符合公司利润分配政策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保障公司正常经营和长远发展的前提下进行2018年利润分配和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以优化公司股本结构、增强股票流动性,更好地回报全体股东。

        送红股(股)      派息(元)        公积金转增股本(股)

每十股          0              2.8                    7

              以公司现有总股本75,733,400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
  分配

  总额  现金股利人民币2.8元(含税),同时进行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向全体
        股东每10股转增7股,共计转增53,013,380股,转增后公司总股本将增

      加至128,746,780股。

提示    若方案实施前总股本发生变动的,将按照分配总额不变的原则,将按照
      分配总额不变的原则对分配比例进行调整。

(二)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的合法性、合规性

  1.本次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符合《公司法》、《企业会计准则》、中国证监会《关于进一步落实上市公司现金分红有关事项的通知》、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3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及《公司章程》等规定。符合公司确定的利润分配政策、股东长期回报规划以及做出的相关承诺。

  2.目前公司处于快速发展阶段,经营规模不断扩大,基于公司稳健的经营能力和良好的财务状况,考虑到公司股本总额较小。公司拟通过现金分红、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有利于扩大公司股本规模,增强公司股票流动性,符合公司战略规划和发展预期。不会造成公司流动资金短缺或其他不良影响,不存在损害股东以及各相关方利益的情形。
二、提议人、5%以上股东及董监高持股变动情况及未来减持计划

    (一)提议人、5%以上股东、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在本次资本公积
金转增股本预案披露前6个月内的持股变动情况:

    1.公司于2018年8月27日和2018年11月15日接到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之一李剑峰先生的通知,李剑峰先生于2018年8月27日和2018年11
月15日分别在二级市场通过集中竞价交易增持公司股份100,000股和39,000
股,具体内容详见2018年8月27日披露的《江苏金陵体育器材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之一增持公司股份的进展公告》(公告编号:
2018-096)和2018年11月15日披露的《江苏金陵体育器材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之一增持计划完成的公告》(公告编号:2018-120);
截止2018年11月15日收盘,李剑峰先生持有公司股份14,810,2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19.56%,李剑峰先生本次增持计划已实施完毕。李剑峰在本次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披露后6个月内不存在减持计划;

    2.公司股东江苏紫金文化创业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于2018年11月7日向公司提交了《买卖完毕告知函》,减持计划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18年11月7日披露的《江苏金陵体育器材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股东减持股份实施完毕的公告》(公告编号:2018-119)和2018年5月16日披露的《江苏金陵体育器材股份有限公司股东减持股份预披露公告》(公告编号:2018-064)。江苏紫金文化创业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在本次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披露后6个月内不存在新增的减持计划;

    3.公司高级管理人员施兴平、孙军、赵育龙、施永华分别于2018年6月5日披露了《关于江苏金陵体育器材股份有限公司股东减持股份预披露公告》(公告编号:2018-070)。施兴平、孙军、赵育龙、施永华于2018年11月15、16日向公司提交了《买卖完毕告知函》,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18年11月16日披露的《江苏金陵体育器材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股东减持股份实施完毕的公告》(公告编号:2018-121)。公司高级管理人员施兴平、孙军、赵育龙、施永华在本次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披露后6个月内不存在新增的减持计划;

    4.除上述人员外,提议人、其他持股5%以上股东、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减持计划。

    (二)江苏金陵体育器材股份有限公司第一期员工持股计划在本次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披露后6个月内存在减持计划:


    公司于2018年11月6日披露了《江苏金陵体育器材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第一期员工持股计划锁定期届满的提示性公告》(公告编号:2018-118),公司该次员工持股计划的股票锁定期为2017年11月7日至2018年11月6日。按照公司《2017年第一期员工持股计划(草案)》的规定,员工持股计划的存续期为不超过18个月(2019年3月11日届满)。
三、相关风险提示

    1、本次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对公司报告期内净资产收益率以及投资者持股比例没有实质性影响。本次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实施后,公司总股本将增加至128,746,780股,预计每股净资产、每股收益等指标将相应被摊薄。
    2、公司在本次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披露前6个月内存在限售股解禁情况(其中江苏紫金文化创业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部分董事、高管已减持完毕:公告编号:2018-119、2018-121),后6个月内不存在限售股即将届满的情形。

    3、公司在本次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披露后6个月内公司第一期员工持股计划2018年11月6日解锁,2019年3月11日届满。

    4、本次分配预案仅代表提议人及与会董事的个人意见,尚需经公司董事会、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确定最终的2018年度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方案,存在不确定性,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四、其他说明

    1、公司在接到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李春荣先生提交的《关于2018年度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的提案及承诺》后,通知各位董事并对该预案进行讨论。公司李春荣、李剑峰、李剑刚、施永华、黄雄、王家宏、万如平董事参与讨论,占公司董事会成员半数以上,大家一致认为:公司2018年度利润
分配及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与公司成长性相匹配,目前公司正处于体育消费的快速成长期,公司经营规模不断扩大,公司业绩明显增长,预案在保证公司正常经营和长远发展的前提下,兼顾了股东的即期利益和长远利益,体现了公司积极回报股东的原则,适应公司未来经营发展的需要,并且上述现金分红不会造成公司流动资金短缺,以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有利于扩大公司股本规模,增强公司股票流动性,符合公司战略规划和发展预期,同时也并充分考虑中小投资者的利益和合理诉求。该预案符合公司发展战略,对公司业绩稳定不会造成不良影响,分配预案符合相关法律、法规以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具备合法性、合规性、合理性。综上,同意此项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并承诺:在公司董事会审议上述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时投赞成票。

    2、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李春荣先生承诺:在该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提交股东大会审议时投赞成票。

    3、在本方案披露前,公司严格控制内幕信息知情人的范围,对相关内幕信息知情人履行了保密和严禁内幕交易的告知义务,同时做好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工作,防止内幕信息的泄露。

    五、备查文件

    1、提议人签字的提案原件及相关承诺;

    2、半数以上董事签字确认的书面文件。

        特此公告。

                                  江苏金陵体育器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8年12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