太龙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
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证监会公告[2022]15 号)、《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以及《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南第 2 号——公告格式》的相关规定,太龙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将 2021 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报告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一)实际募集资金金额、募集资金到位情况
1、2017年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首次公开发行募集资金”)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太龙(福建)商业照明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17] 476号)核准,公司首次向社会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1,578.70万股,每股发行价为人民币13.95元,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22,022.87万元,根据有关规定扣除发行费用含税人民币3,025.00万元后,实际募集资金金额为人民币18,997.87万元。该募集资金已于2017年4月27日到位。上述资金到位情况已经华普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会验字[2017]3623号《验资报告》验证。
2、2021年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募集资金(“向特定对象发行募集资金”)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同意太龙(福建)商业照明股份有限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1]1783号)核准,公司向特定对象非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21,222,839.00股,每股发行价为人民币19.79元,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42,000.00万元,根据有关规定扣除发行费用不含税人民币683.21万元后,实际募集资金金额为人民币41,316.79万元,该募集资
金已于2021年7月29日到位。上述资金到位情况已经华兴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
通合伙)华兴验字[2021]21009370026号《验资报告》验证。
(二) 以前年度已使用金额、本年度使用金额及当前余额
单位:人民币元
项 目 金 额
首次公开发行募集资金 向特定对象发行募集资金
截止 2020 年 12 月 31 日募集资金余额 15,792,181.96
减:本期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支出金额 11,127,086.34 408,525,484.37
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购买银行理财产品 30,000,000.00
银行手续费 948.77 215.00
加:向特定对象发行募集资金 413,167,887.05
理财产品到期赎回本金 30,000,000.00
理财产品收益 181,125.42
利息收入 7,065.96 140,249.67
截止 2021 年 12 月 31 日募集资金余额 4,852,338.23 4,782,437.35
截至2021年末,公司累计使用首次公开发行募集资金投入募投项目金额为
200,330,203.42元,其中: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已投入募投项目自筹资金
18,545,388.00元,2017年募投项目新增投入8,903,890.52元,2018年募投项目
新增投入26,065,826.32元,2019年募投项目新增投入68,032,963.08元,2020
年募投项目新增投入67,655,049.16元,本年度募投项目新增投入11,127,086.34
元。
截至2021年末,公司累计使用向特定对象发行募集资金投入募投项目金额为
408,525,484.37元,其中: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已投入募投项目自筹资金
221,025,484.37元,本年度募投项目新增投入187,500,000.00元。
二、募集资金存放和管理情况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
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证监会公告[2022]15号)、深圳证券交易
所发布的《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
规范运作》及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遵循规范、安全、高效、透明的原则,
公司制定了《募集资金管理办法》,对募集资金的存储、审批、使用、管理
与监督做出了明确的规定,已在制度上保证募集资金的规范使用。
(一)首次公开发行募集资金
2017年5月8日,公司与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漳州角美支行(以下简称
“兴业银行角美支行”)、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漳州角美支行(以下
简称“建行角美支行”)和天风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天风证券”)
分别签署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在兴业银行角美支行开设募集资金
专项账户(账号:162030100188288888)、建行角美支行开设募集资金专项
账户(账号:35050166829009888888)。三方监管协议与深圳证券交易所三
方监管协议范本不存在重大差异,三方监管协议的履行不存在问题。
截至2021年12月31日,公司募集资金在各银行专户存放情况如下:
单位:人民币元
开户行 账 号 余 额
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漳州角美支行 162030100188288888 4,975.14
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漳州角美支行 35050166829009888888 4,847,363.09
合 计 4,852,338.23
(二)向特定对象发行募集资金
2021年7月30日,公司与中国光大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漳州分行(以下简称
“光大银行漳州分行”)、兴业银行角美支行、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厦门
分行(以下简称“招行厦门分行”)和天风证券分别签署了《募集资金三方
监 管 协 议 》 , 在 光 大 银 行 漳州分行开设募集资金专项账户(账号:
79830180688888806)、兴业银行角美支行开设募集资金专项账户(账号:
162030100152588888)、招行厦门分行开设募集资金专项账户(账号:
596900447610888)。三方监管协议与深圳证券交易所三方监管协议范本不存
在重大差异,三方监管协议的履行不存在问题。
截至2021年12月31日,公司募集资金在各银行专户存放情况如下:
单位:人民币元
开户行 账 号 余 额
中国光大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漳州分行 79830180688888806 113,756.72
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漳州角美支行 162030100152588888 3,032,458.68
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厦门分行 596900447610888 1,636,221.95
合 计 4,782,437.35
三、本年度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
(一)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1、首次公开发行募集资金
截至2021年12月31日止,公司实际投入相关项目的首次公开发行募集资金款项共计人民币200,330,203.42元,各项目的投入情况及效益情况详见附表1《首次公开发行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2、向特定对象发行募集资金
截至2021年12月31日止,公司实际投入相关项目的向特定对象募集资金款项共计人民币408,525,484.37元,各项目的投入情况及效益情况详见附表2《向特定对象发行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二)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购买理财产品情况
1、首次公开发行募集资金
根据公司2017年5月24日召开的第二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并经2017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公司2018年3月5日召开的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并经2017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公司2019年4月22日召开的第三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公司2020年3月19日召开的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以及公司 2021 年4月23日召开的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同意公司在确保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和正常生产经营的 前 提下 ,使 用不 超过 人民 币 1.5 亿元 、1.5亿元、1.3亿元、8,000万元以及1,500万元的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使用期限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12个月。在上述期限和金额范围内,资金可循环滚动使用。
2021年度,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购买理财产品情况如下:
单位:人民币元
年度 期初余额 本期购入 本期赎回 期末余额
2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