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300650 证券简称:太龙照明 公告编号:2021-047
太龙(福建)商业照明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获得政府补助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
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获得政府补助的基本情况
太龙(福建)商业照明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1 年 6 月
25 日收到各项政府补助资金共计 600.00 万元。具体情况如下:
补 补助金 是否与 与资产 是否
序 收款 发放 获得补助的原因 收款 助 额(万 补助依据 日常经 相关/与 具有
号 单位 主体 或项目 日期 形 元) 营活动 收益相 可持
式 相关 关 续性
《中共漳州市委
太龙(福 漳州台 落实《关于促进民 漳州市人民政府
建)商业 商投资 营企业加快发展 2021 现 印发<关于促进民 收益
1 照明股份 区经济 的若干措施》-鼓 年6月 金 500.00 营企业加快发展 否 相关 否
有限公司 发展局 励民营企业兼并 25 日 若干措施>的通
重组 知 》( 漳 委 发
【2018】20 号)
《中共漳州市委
太龙(福 漳州台 落实《关于促进民 漳州市人民政府
建)商业 商投资 营企业加快发展 2021 现 印发<关于促进民 收益
2 照明股份 区经济 的若干措施》-列 年6月 金 100.00 营企业加快发展 是 相关 否
有限公司 发展局 入国家绿色工厂 25 日 若干措施>的通
示范名单的企业 知 》( 漳 委 发
【2018】20 号)
合计 600.00 -
二、政府补助的类型及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1、补助的类型
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 16 号——政府补助》的有关规定,与资产相关的政
府补助是指企业取得的、用于构建或其他方式形成长期资产的政府补助;与收益
相关的政府补助是指除与资产相关的政府补助之外的政府补助。公司根据该规定确认并划分补助的类型,上述补助款均与收益相关,合计人民币 600.00 万元。
2、补助的确认和计量
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 16 号——政府补助》的有关规定,公司收到的与收益相关的政府补助,用于补偿企业以后期间的相关成本费用的,确认为递延收益,并在确认相关成本费用的期间,计入当期损益其他收益科目;用于补偿企业已发生的相关成本费用或损失的,直接计入当期损益其他收益科目。根据该规定,上述补助中,公司获得与收益相关的政府补助累计金额为600.00 万元,其中500.00万元计入营业外收入,100.00 万元计入其他收益。
3、补助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 16 号——政府补助》的有关规定,公司将上述政府
补助按照 15%的税率缴纳企业所得税,预计增加公司 2021 年度净利润 510.00 万
元,具体会计处理以会计师年度审计后的结果为准。
4、风险提示和其他说明
公司将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及相关政府部门的要求,合理合规的使用政府补助资金,实现政府补助资金的高效使用。政府补助的具体的会计处理需以审计机构年度审计确认后的结果为准,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三、备查文件
1、有关补助的政府批文;
2、上述补助收款凭证。
特此公告。
太龙(福建)商业照明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1 年 6 月 28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