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300650 证券简称:太龙照明 公告编号:2021-006
太龙(福建)商业照明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持股 5%以上股东减持股份比例累计达到 1%暨
减持计划时间过半的公告
持股 5%以上股东苏芳先生、向潜先生保证向本公司提供的信息内容真实、准确、
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与信息披露义务人提供的信息一致。
太龙(福建)商业照明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于
2020 年 10 月 16 日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披露了《关于
持股 5%以上股东减持股份的预披露公告》(公告编号:2020-089),公司持股 5%
以上股东苏芳先生和向潜先生计划自 2020 年 11 月 9 日至 2021 年 5 月 8 日以通
过集中竞价交易和大宗交易方式减持公司股份不超过 3,100,000 股和 1,900,000 股。
公司于近日收到苏芳先生和向潜先生出具的《股权变动情况告知函》,截至 本公告日,股东减持计划尚未实施完成,但减持计划时间已过半,且在 2020 年
11 月 9 日至 2021 年 2 月 8 日期间,股东苏芳先生通过集中竞价交易方式累计减
持公司股份 521,000 股,占公司股份总数的 0.49%,通过大宗交易方式累计减持
公司股份 980,000 股,占公司股份总数的 0.91%,合计减持公司股份 1,501,000
股,占公司股份总数的 1.40%,达到公司总股本 1%;股东向潜先生未减持公司股 份。根据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现将上述股东减持计划实施进展情况公告如下:
一、股东减持计划实施情况
股东 减持方式 减持时间 减持均价 减持股数(股) 减持比例(%)
名称
集中竞价交易 2020 年 11 月 13 日 25.89 145,000 0.14%
集中竞价交易 2020 年 11 月 16 日 25.66 100,400 0.09%
苏芳
大宗交易 2020 年 11 月 17 日 23.60 450,000 0.42%
集中竞价交易 2020 年 11 月 25 日 22.36 80,500 0.07%
集中竞价交易 2020 年 12 月 9 日 22.67 60,000 0.06%
集中竞价交易 2020 年 12 月 10 日 22.50 65,100 0.06%
集中竞价交易 2020 年 12 月 21 日 19.58 70,000 0.07%
大宗交易 2021 年 2 月 5 日 15.10 530,000 0.49%
合 计 1,501,000 1.40%
向潜 未减持
注:1、上述减持股份来源:首次公开发行前的股份。2、本公告表格中若出现总计数与所列
数值总和不符的情况,均为四舍五入计算所致。
二、股东减持股份比例达到 1%的具体情况
1.基本情况
信息披露义务人 苏芳
住所 福建省厦门市思明区
权益变动时间 2020 年 11 月 13 日至 2021 年 2 月 5 日
股票简称 太龙照明 股票代码 300650
变动类型(可多选) 增加□ 减少 一致行动人 有□ 无
是否为第一大股东或实际控制人 是□ 否
2.本次权益变动情况
股份种类(A 股、B 股等) 减持股数(万股) 减持比例(%)
A 股 150.10 1.40%
合 计 150.10 1.40%
通过证券交易所的集中交易 协议转让 □
通过证券交易所的大宗交易 间接方式转让 □
本次权益变动方式(可多选) 国有股行政划转或变更 □ 执行法院裁定 □
取得上市公司发行的新股 □ 继承 □
赠与 □ 表决权让渡 □
其他 □(请注明)
3. 本次变动前后,投资者及其一致行动人拥有上市公司权益的股份情况
本次变动前持有股份 本次变动后持有股份
股份性质 占总股本比例 占总股本比例
股数(股) (%) 股数(股) (%)
合计持有股份 13,081,500 12.19% 11,580,500 10.79%
其中:无限售条件股份 3,270,375 3.05% 2,497,625 2.33%
有限售条件股份 9,811,125 9.14% 9,082,875 8.46%
4. 承诺、计划等履行情况
是 否□
公司 2020 年 10 月 16 日在巨潮资讯网披露了《关于持股 5%以
上股东减持股份的预披露公告》(公告编号:2020-089)。公司股东
本次变动是否为履行已作出 苏芳先生计划在本减持计划公告之日起十五个交易日后的 6 个月
的承诺、意向、计划 内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和在本减持计划公告之日起三个交易日后
的 6 个月内以大宗交易方式减持公司股份,减持股份不超过
3,100,000 股。
减持计划的实施与此前披露一致,减持计划时间已过半,且在
减持计划范围内。
本次变动是否存在违反《证
券法》《上市公司购买管理办
法》等法律、行政法规、部 是□ 否
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本所
业务规则等规定的情况
5. 被限制表决权的股份情况
按照《证券法》第六十三条
的规定,是否存在不得行使 是□ 否
表决权的股份
6.备查文件
1.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持股变动明细
2.相关书面承诺文件□
3. 律师的书面意见□
4.深交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注:本公告表格中若出现总计数与所列数值总和不符的情况,均为四舍五入计算所致。
三、相关情况说明
1、上述股东本次减持计划遵守《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
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上市公司股东、董监高减持股份
的若干规定》、《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
股份实施细则》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未违反上述股东在公司《首次公开发行
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招股说明书》和《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之上市
公告书》中作出的相关承诺;
2、苏芳先生和向潜先生本次减持计划的实施情况与此前已披露的意向、减
持计划一致;
3、苏芳先生和向潜先生不属于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本次减持计划的实施不会导致公司控制权发生变更,不会对公司治理结构及持续经营产生重大影响;
4、截至本公告日,苏芳先生已减持的股份数量为 1,501,000 股,占公司总
股本比例 1.40%,未超过其减持计划的股份数量。向潜先生未减持股份。苏芳先生和向潜先生的减持计划尚未实施完毕,公司董事会将持续关注上述股东股份减持计划实施的进展情况,严格遵守相应的法律法规等的规定,并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四、备查文件
1、苏芳先生、向潜先生出具的《股权变动情况告知函》。
2、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持股变动明细
特此公告。
太龙(福建)商业照明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1 年 2 月 8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