兴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福建星云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新增 2021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事项的核查意见
兴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兴业证券”或“保荐机构”)作为福建星云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星云股份”或“公司”)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持续督导保荐机构,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和《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有关规定,经审慎核查,就星云股份新增 2021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事项发表核查意见如下:
一、新增日常关联交易基本情况
(一)日常关联交易概述
1、福建星云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星云股份”)根据业务发展及日常生产经营需要,预计2021年度拟与宁德东投车充网能源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东投能源”)发生日常关联交易总金额不超过人民币1,500.00万元,主要关联交易内容为销售光储充检一体化系统等产品。
2、公司于2021年10月22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新增2021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事先认可了上述关联交易预计事项,并发表了明确同意的独立意见。公司保荐机构兴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对此出具了专项核查意见。
3、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福建星云电子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福建星云电子股份有限公司关联交易管理制度》等相关规定,本次公司新增2021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4、本次关联交易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
(二)预计2021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类别和金额
单位:人民币万元
关联交易 关联交易 关联交易 合同签订 截至披露 上年发生
关联人
类别 内容 定价原则 金额或预 日已发生 金额
计金额 金额
销售光储
向关联人 宁德东投车
充检一体
销售产 充网能源科 市场定价 1,500.00 0.00 -
化系统等
品、商品 技有限公司
产品
(三)2020年度日常关联交易实际发生情况
单位:人民币万元
实际发生 实际发生额占 实际发生额与
关联交易 关联交易
关联人 金额(经 预计金额 同类业务比例 预计金额差异
类别 内容
审计) (%) (%)
销售逆变
向关联人 福建时代
系统、充
销售产 星云科技 1,100.80 5,000.00 5.12% -77.98%
电桩等产
品、商品 有限公司
品
公司预计的日常关联交易额度是在遵守关联交易的
相关规定同时兼顾经营决策效率的前提下进行的,是双
公司董事会对日常关联交易实际
方可能签署合同的上限金额;实际发生额是按照双方实
发生情况与预计存在较大差异的
际执行进度确定。公司根据业务发展需要,同时根据关
说明
联方实际运营情况对交易进行了适时适当调整,导致日
常关联交易实际发生金额少于预计金额。
经核查,独立董事认为:公司2020年度日常关联交
公司独立董事对日常关联交易实 易实际发生金额与预计金额存在差异的原因均属于正常际发生情况与预计存在较大差异 的经营行为;公司根据实际情况对关联交易适时适当调
的说明 整,交易事项符合市场原则,交易定价公允合理,不存
在损害公司和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二、关联方介绍及关联关系
1、基本情况
公司名称:宁德东投车充网能源科技有限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50901MA8U5500X8
类 型:其他有限责任公司
住 所:宁德市东侨经济开发区东海商务广场 3 号楼 2 层
法定代表人:林昌丛
注册资本:600 万元人民币
成立日期:2021 年 10 月 20 日
主营业务:技术推广服务;充电桩销售;机动车充电销售;集中式快速充电站;停车场服务;合同能源管理。
最近一年财务数据:东投能源于 2021 年 10 月 20 日成立,暂未开展业务。
2、与本公司的关联关系:
星云股份的全资子公司持有东投能源30%的股权。
3、履约能力分析
目前,东投能源依法存续,经济和财务状况正常,有良好的履约能力,不会给交易双方的生产经营带来风险。
三、关联交易主要内容
(一)关联交易的定价政策及定价依据
公司与关联方之间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是在不违反《公司法》《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规定的前提下,为日常生产经营所需要。公司将遵循诚实守信、互惠互利、客观公平的原则,以市场公允价格为依据,并根据市场价格变化及时对关联交易价格做相应调整;若无可供参考的市场价格,则以实际成本加合理的利润率来确定具体结算价格。
(二)关联交易协议签署情况
关联交易协议由公司与关联方根据实际发生的业务情况签署。
四、关联交易目的和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本次新增2021年度关联交易的主要目的系为满足公司业务发展及生产经营的正常需要,且各方将遵循平等互利及等价有偿的定价原则,通过参考市场价格并公允、合理协商的方式确定关联交易价格,不存在损害公司和全体股东利益的
情况,也不存在违反相关法律法规的情况,本次关联交易不会对公司的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及独立性构成重大影响。
五、独立董事的事前认可意见和独立意见
(一)事前认可意见
经核查,我们认为:此次新增2021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事项为公司正常业务发展的需要,按照公平、公正、自愿、诚信的原则进行,保证了公司及关联方生产经营活动的正常、连续、稳定运行。交易方资信情况良好,具有较强的履约能力;相关日常关联交易的实施,不会对公司独立性产生不利影响,公司不会因此对关联方产生依赖或被其控制。因此,我们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
(二)独立意见
经核查,我们认为:本次新增2021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是公司日常经营所需,符合公司的实际情况;交易价格以市场价格为依据,按照公平、公正、自愿、诚信的原则进行,有利于公司的生产经营,不影响公司的独立性,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公司董事会在审议表决上述议案的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和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因此,我们一致同意将该议案提交2021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六、保荐机构关于新增2021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核查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
星云股份新增2021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事项属于公司日常经营活动所需,已经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及第三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独立董事、监事会发表了专项意见,该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保荐机构对公司新增2021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事项无异议。
(此页无正文,为《兴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福建星云电子股份有限公司新增2021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事项的核查意见》之签章页)
保荐代表人:
吕泉鑫 戴劲
兴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