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300644 证券简称:南京聚隆 公告编号:2021-047
南京聚隆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个别股东超自愿承诺比例减持股份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南京聚隆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近日获悉股东祝树军存在超自愿承诺比例减持股份的情形。公司现将相关情况披露如下:
一、情况说明
2021 年 5 月 11 日,股东祝树军(非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通过
证券非交易过户方式持有公司股份 109,713 股,占公司总股本 0.1714%,占公司总股本剔除回购户中股份后的比例 0.1721%。
根据证券非交易过户时祝树军作出的自愿承诺:“(1)自衡水时昌所持南京聚隆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股份过户至本人名下之日起,就本人过入的股份,本人承诺继续严格遵守衡水时昌(原南京聚赛特投资管理中心(有限合伙))在南京聚隆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招股说明书的有关承诺。如违反减持比例的承诺,应将超比例出售股票所取得的收益(如有)上缴公司。”祝树军在 2021
年 5 月 7 日-2022 年 2 月 6 日可减持公司股份数量为 13,714 股。
经核实,祝树军自 2021 年 5 月 31 日至 2021 年 6 月 21 日减持股份 15,700
股,超出的部分数量为 1,986 股。祝树军因委托撤单操作失误造成超自愿承诺比例减持,不存在主观上的故意减持,在事实发生后主动配合公司核实买卖公司股票情况和信息披露工作。
二、处理情况
1、经公司提醒后,祝树军认识到上述减持已经超出自愿承诺比例,并表示严格遵守承诺,加强对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学习,加强持有公司股票的证券账户的管理,防止此类事情的再次发生。
2、公司将继续督促并要求祝树军切实履行相关承诺,同时公司将再次提醒
相关股东认真学习相关减持规定,加强对证券账户的管理,避免此类情况再次发生。
3、祝树军已将超比例出售股票所取得的收益上缴公司。
三、备查文件
1、超比例出售股票所取得的收益上缴公司凭证。
特此公告。
南京聚隆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21 年 6 月 23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