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透景生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章程修正案
根据上海透景生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
十九次会议决议,公司拟对《上海透景生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
“《公司章程》”)修订。本次会议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公司章程》
的有关规定,所作决议合法有效。变更的具体内容如下:
原条款 修订后
第六条 公司注册资本为人民币 9,072.9375 万 第六条 公司注册资本为人民币 9,069.3375 万
元。 元。
第十三条 经公司登记机关核准,公司的经营范围 第十三条 经公司登记机关核准,公司的经营范为:生物、医药技术、医药中间体、诊断及科研 围为:
试剂、仪器的研究、开发,自有技术成果转让; 许可项目:第三类医疗器械生产;第二类医疗科研试剂及医疗器械生产,销售自产产品;科研 器械生产;第三类医疗器械经营;货物进出口;仪器、科研试剂及医疗器械(限《医疗器械经营 技术进出口;医疗器械互联网信息服务。(依法许可证》中核定的医疗器械,其他医疗器械除外) 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的批发、佣金代理(拍卖除外)、进出口;提供上 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相关部门批准文件述相关领域的技术咨询、技术服务、技术转让; 或许可证件为准)
自有房屋租赁、设备租赁。(不涉及国营贸易管理 一般项目:第一类医疗器械生产;第二类医疗商品,涉及配额、许可证管理、专项规定、质检、 器械销售;第一类医疗器械销售;工程和技术安检管理等要求的,需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取得相 研究和试验发展;医学研究和试验发展;技术应许可后开展经营业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 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
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展开经营活动】 转让、技术推广;医疗设备租赁;非居住房地
产租赁。【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
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第十九条 公司股份总数为 9,072.9375 万股,均 第十九条 公司股份总数为 9,069.3375 万股,
为普通股。 均为普通股。
上述变更以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最终核准和登记为准。
除上述修订条款外,《公司章程》其他条款保持不变。本次修订章程事项尚
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上海透景生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0 年 11 月 23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