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 300642 证券简称:透景生命 公告编号: 2020-127
上海透景生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之一致行动人减持公司股份计划实施进展
暨股份减持比例超过 1%的公告
股东长兴景人企业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保证向本公司提供的信息内
容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与信息披露义务人提供的信息一
致。
特别提示:
1、 股东长兴景人企业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股东”或“长
兴景人”) 为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姚见儿先生担任执行事务合伙人的员工
持股平台, 作为姚见儿先生的一致行动人,拥有公司权益的股份比例合并计算。
2、 本次权益变动不涉及姚见儿先生直接持股数量的变动,系一致行动人减
持股份引起, 不会引起公司控股股东、 实际控制人变更。
上海透景生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透景生命”或“公司”)于 2020
年 09 月 23 日在巨潮资讯网( www.cninfo.com.cn)披露了《关于控股股东、实
际际控制人之一致行动人减持公司股份的预披露公告》(公告编号: 2020-115),
长兴景人计划通过证券交易所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大宗交易方式或交易所认可的
其他方式减持公司股份不超过 2,400,000 股,即不超过公司总股本的 2.64%。
公司于近日收到股东长兴景人出具的《关于股份减持计划实施进展暨减持公
司股份比例超过 1%的告知函》,截至本公告披露日,长兴景人本次减持计划的减
持数量已过半。现将有关内容公告如下:
一、股东本次减持情况
1、股东本次减持股份情况
股东名称 减持方式 减持时间 减持均价
(元/股)
减持股数
(股)
减持比例
( %)
长兴景人 集中竞价交易 2020 年 10 月 26 日至 62.06 900,000 0.99
2020 年 11 月 11 日
大宗交易 2020 年 11 月 9 日 57.52 800,000 0.88
合计 1,700,000 1.87
股东减持股份来源: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前持有的公司股份(包括送股、
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部分)。
2、 股东本次减持前后持股情况
股东名称 股份性质
本次减持前持有股份 本次减持后持有股份
股数(股) 占总股本
比例(%) 股数(股) 占总股本 比例(%)
长兴景人
合计持有股份 2,400,000 2.64 700,000 0.77
其中:无限售条件股份 2,400,000 2.64 700,000 0.77
有限售条件股份 -- -- -- --
二、 股东本次权益变动比例超过 1%的情况
1. 基本情况
信息披露义务人 长兴景人企业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住所
浙江省湖州市长兴县开发区明珠路 1278 号长兴世贸大厦 A 楼 24
层 2403-23 室
权益变动时间 2020 年 10 月 26 日至 2020 年 11 月 11 日
股票简称 透景生命 股票代码 300642
变动类型(可多
选) 增加□ 减少 一致行动人 有 无□
是否为第一大股东或实际控制人
是□ 否
长兴景人系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姚见
儿先生的一致行动人
2. 本次权益变动情况
股份种类( A 股、 B 股
等) 权益变动股数( 万股) 变动比例( %)
A 股 170.00 1.87
合计 170.00 1.87
本次权益变动方式
(可多选)
通过证券交易所的集中交易 协议转让 □
通过证券交易所的大宗交易 间接方式转让 □
国有股行政划转或变更 □ 执行法院裁定 □
取得上市公司发行的新股 □ 继承 □
赠与 □ 表决权让渡 □
其他 □ (请注明)
本次增持股份的资金来
源(可多选)
自有资金 □ 银行贷款 □
其他金融机构借款 □ 股东投资款 □
其他 □ (请注明)
不涉及资金来源
3. 本次变动前后,投资者及其一致行动人拥有上市公司权益的股份情况
股东
名称 股份性质
本次变动前持有股份 本次变动后持有股份
股数
(万股)
占 总 股 本
比例(%)
股数
(万股)
占总 股本
比例(%)
长兴
景人
合计持有股份 240.00 2.64 70.00 0.77
其中:无限售条件股份 240.00 2.64 70.00 0.77
有限售条件股份 - - - -
姚见儿
合计持有股份 1,819.65 20.04 1,819.65 20.04
其中:无限售条件股份 454.9125 5.01 454.9125 5.01
有限售条件股份 1,364.7375 15.03 1,364.7375 15.03
4. 承诺、计划等履行情况
本次变动是否为履行已作出的承诺、意向、计
划
是 否□
公司于 2020 年 09 月 23 日在巨潮资讯网披
露了《关于控股股东、实际际控制人之一致
行动人减持公司股份的预披露公告》(公告
编号: 2020-115)。
上述减持均已按照证监会、深交所相关法律
规则履行披露义务。
本次变动是否存在违反《证券法》《上市公司
收购管理办法》等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
规范性文件和本所业务规则等规定的情况
是□ 否
5. 被限制表决权的股份情况
按照《证券法》第六十
三条的规定,是否存在
不得行使表决权的股份
是□ 否
三、 其他相关说明
1、股东本次减持计划的实施符合《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
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上市公司股东、
董监高减持股份的若干规定》(证监会公告〔 2017〕 9 号)及《深圳证券交易所
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等法律法规及规
范性文件的规定,不存在违反上述规定的情况。
2、 本次减持事项已按照相关规定及承诺实行了预先披露,截至本公告披露
日,上述减持与此前披露的减持计划一致,减持股份总数未超过本次减持计划中
约定的减持股数。
3、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 长兴景人本次减持计划尚未全部实施完毕,公司将
继续关注其减持计划实施的进展情况,并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及时履行信息
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投资风险。
4、 本次减持计划不会对公司治理结构及持续经营产生影响,公司基本面未
发生重大变化。
四、备查文件
1、 长兴景人出具的《 关于股份减持计划实施进展暨减持公司股份比例超过
1%的告知函》。
特此公告。
上海透景生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20 年 11 月 11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