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300642 证券简称:透景生命 公告编号:2023-018
上海透景生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特定股东减持股份计划实施完成的公告
特定股东上海张江创业投资有限公司保证向本公司提供的信息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与信息披露义务人提供的信息一致。
上海透景生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透景生命”或“公司”)于
2022 年 12 月 05 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了《关于特定股东
减持公司股份的预披露公告》(公告编号:2022-088),特定股东上海张江创业投资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股东”或“张江创投”)计划通过证券交易所集中竞价交易方式或大宗交易方式减持公司股份不超过 36,000 股(以下简称“本次减持计划”)。
公司于近日收到张江创投的《关于股份减持计划实施完成的告知函》。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在本次减持计划时间范围内,张江创投本次减持计划已经全部实施完毕。根据《上市公司股东、董监高减持股份的若干规定》(中国证监会公告[2017]9 号)的有关规定及其公开承诺,现将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股东减持情况
1、股东减持股份情况
股东名称 减持方式 减持期间 减持均价 减持股数 减持比例
(元/股) (股) (%)
集中竞价交易 2022.12.27— 23.15 36,000 0.02
张江创投 2023.2.28
合计 36,000 0.02
股东减持股份来源:透景生命首次公开发行前发行的股份(包括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部分)
2、股东本次减持前后持股情况
本次减持前持有股份 本次减持后持有股份
股东名称 股份性质 股数(股) 占总股本 股数(股) 占总股本
比例(%) 比例(%)
合计持有股份 36,000 0.02 0 0
张江创投 其中:无限售条件股份 36,000 0.02 0 0
有限售条件股份 — — — —
二、其他相关说明
1、股东本次减持计划的实施符合《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不存在违反上述规定的情况,亦不存在违反其在《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招股说明书》及《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之上市公告书》中的承诺。
2、本次减持事项已按照相关规定及承诺实行了预先披露,截至本公告披露日,上述减持股份总数未超过本次减持计划中约定的减持股数。
3、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张江创投本次减持计划已执行完毕。张江创投不属于公司的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本次减持计划的实施不会导致公司控制权发生变更,不会对公司的持续经营产生影响。
三、备查文件
1、张江创投出具的《关于股份减持计划实施完成的告知函》。
2、深交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特此公告。
上海透景生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23 年 03 月 01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