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300642 证券简称:透景生命 公告编号:2019-089
上海透景生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持股 5%以上股东减持股份计划届满
暨实施情况的公告
持股 5%以上的股东上海张江创业投资有限公司保证向本公司提供的信息内
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与信息披露义务人提供的信息一致。
上海透景生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透景生命”或“公司”)于 2019
年 01 月 24 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了《关于持股 5%以上股
东股份减持计划的预披露公告》(公告编号:2019-005),持有公司 6,840,100股(占公司总股本比例 7.53%)股份的股东上海张江创业投资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张江创投”或“股东”)计划通过证券交易所集中竞价方式、大宗交易等深圳证券交易所认可的合法方式减持公司股份不超过公司总股本的 3.00%(以下简称“本次减持计划”)。
公司于 2019 年 03 月 05 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了《关
于持股 5%以上股东减持比例达到 1%的公告》(公告编号:2019-011),张江创投
于 2018 年 11 月 15 日至 2019 年 03 月 04 日期间,通过集中竞价方式减持已达到
公司总股份的 1%。
公司于 2019 年 03 月 28 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了《关
于持股 5%以上股东变更股份减持计划的提示性公告》(公告编号:2019-015),张江创投经中国证券投资基金业协会审核通过,变更本次减持计划的减持方式。变更后的减持方式:若通过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减持的,在任意连续 30 个自然日内减持股份总数不超过公司股份总数的 1%;若通过大宗交易方式进行减持的,在任意连续 30 个自然日内减持股份总数不超过公司股份总数 2%。
公司于 2019 年 04 月 22 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了《关
于持股 5%以上股东减持比例达到 1%的公告》(公告编号:2019-020),张江创投
于 2019 年 03 月 05 日至 2019 年 04 月 19 日期间,通过集中竞价方式减持已达到
公司总股份的 1%。
公司于 2019 年 04 月 26 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了《关
于持股 5%以上股东减持进展的公告》(公告编号:2019-042),截至 2019 年 04
月 22 日,张江创投本次减持计划的减持数量已过半,其通过集中竞价方式累计 减持公司股份 1,430,350 股。
公司于 2019 年 05 月 25 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了《关
于持股 5%以上股东减持的进展公告》(公告编号:2019-051),张江创投本次减 持计划的减持时间已过半,其通过集中竞价方式累计减持公司股份 1,454,650 股。
公司于近日收到股东张江创投的《关于股份减持时间届满的告知函》。截至
2019 年 08 月 24 日,张江创投本次减持计划期限已经届满,在本次减持计划时
间范围内,其通过证券交易所集中竞价交易的方式累计减持了公司股份 1,840,100 股,占公司目前总股本的 2.03%。根据《上市公司股东、董监高减持 股份的若干规定》(中国证监会公告[2017]9 号)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 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的有关规定,现将具体情 况公告如下:
一、股东本次减持情况
1、股东本次减持股份情况
减持均价 减持股数 减持比例
股东名称 减持方式 减持时间
(元/股) (股) (%)
2019年02月26日至
集中竞价交易 43.36 1,840,100 2.03
张江创投 2019 年 08 月 24 日
合计 1,840,100 2.03
股东减持股份来源: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前持有的公司股份(包括送股、 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部分)。
2、股东本次减持前后持股情况
本次减持前持有股份 本次减持后持有股份
股东名称 股份性质 占总股本 占总股本
股数(股) 股数(股)
比例(%) 比例(%)
合计持有股份 6,840,100 7.53 5,000,000 5.50
张江创投 其中:无限售条件股份 6,840,100 7.53 5,000,000 5.50
有限售条件股份 -- -- -- --
二、其他相关说明
1、张江创投本次减持计划的实施符合《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 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上市公司股 东、董监高减持股份的若干规定》(证监会公告〔2017〕9 号)及《深圳证券交 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等法律法规 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不存在违反上述规定的情况。
2、张江创投本次减持事项已按照相关规定及承诺实行了预先披露,截至本 公告披露日,上述减持与此前披露的减持计划一致,减持股份总数未超过此前减 持计划中约定的减持股数。
3、张江创投不属于公司的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本次减持计划的实施不 会导致公司控制权发生变更,不会对公司的持续经营产生影响。
4、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张江创投本次减持计划期限届满,本次减持计划已 执行完毕。上述减持计划实施完毕后,张江创投仍为公司持股 5%以上的股东。
三、备查文件
1、张江创投出具的《关于股份减持时间届满的告知函》;
2、深交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特此公告。
上海透景生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19 年 08 月 26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