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300640 证券简称:德艺文创 公告编号:2024-004
德艺文化创意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董事会、监事会完成换届选举
及聘任高级管理人员、证券事务代表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 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德艺文化创意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3
年 12 月 15 日召开了职工代表大会,2024 年 1 月 3 日召开了 2024 年
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并于 2024 年 1 月 8 日召开了第五届董事会第
一次会议及第五届监事会第一次会议,完成了董事会、监事会的换届选举及高级管理人员、证券事务代表的聘任事项。现将相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组成情况
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由 7 名董事组成,其中非独立董事 3 名,独立
董事 4 名,具体情况如下:
董事长:吴体芳先生
非独立董事:吴体芳先生、欧阳军先生、王斌女士
独立董事:兰绍清女士、唐锦铨先生、刘琨先生、甘萌雨女士
公司第五届董事会成员均具备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的任职资格。独立董事的人数比例符合相关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要求,四名独立董事的任职资格及独立性在公司 2024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召开前已
经深圳证券交易所审核无异议,其中刘琨先生为会计专业人士。董事会中兼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以及由职工代表担任的董事人数总计未超过公司董事总数的二分之一,独立董事人数的比例不低于董事会人员的三分之一。
上述董事的简历详见公司于 2023 年 12 月 19 日刊登在中国证监
会指定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关于董事会换届选举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96)。
二、公司第五届监事会组成情况
公司第五届监事会由 3 名监事组成,其中职工代表监事 1 名,具
体情况如下:
监事会主席:张弦女士
非职工代表监事:王丽玉女士
职工代表监事:张振威先生
公司第五届监事会成员均具备担任上市公司监事的任职资格。公司监事会中职工代表监事的比例未低于三分之一。最近二年内曾担任过公司董事或者高级管理人员的监事人数未超过公司监事总数的二分之一。
上述监事的简历详见公司于 2023 年 12 月 19 日刊登在中国证监
会指定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关于监事会换届选举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97)及《关于选举产生第五届监事会职工代表监事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95)。
三、公司第五届董事会专门委员会组成情况
公司第五届董事会设立战略委员会、提名委员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审计委员会四个专门委员会,各专门委员会具体情况如下:
战略委员会:吴体芳先生、欧阳军先生、王斌女士、甘萌雨女士和唐锦铨先生,由吴体芳先生担任委员会召集人。
提名委员会:甘萌雨女士、欧阳军先生和兰绍清女士,由甘萌雨女士担任委员会召集人。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兰绍清女士、刘琨先生和王斌女士,由兰绍清女士担任委员会召集人。
审计委员会:刘琨先生、兰绍清女士和唐锦铨先生,由刘琨先生担任委员会召集人。
专门委员会委员全部由董事组成,其中审计委员会、提名委员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中独立董事人数占多数并担任召集人,审计委员会所有成员为不在公司担任高级管理人员的董事且召集人为独立董事中会计专业人士,各委员会委员任期至第五届董事会任期届满之日止。
四、公司聘任高级管理人员及证券事务代表情况
总经理:欧阳军先生
副总经理:王斌女士、陈秀娟女士、原静曼女士
财务总监:谢欣欣女士
董事会秘书:吴艳菱女士
证券事务代表:齐琳女士
上述高级管理人员及证券事务代表任期自第五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五届董事会任期届满之日止。相关人员简历详见附件。
上述高级管理人员的任职资格已经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审核通过,聘任财务总监的事项已经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公司董事会秘书吴艳菱女士、证券事务代表齐琳女士均已取得深圳证券交易所颁发的董事会秘书资格证书,具备履行相关职责所必需的专业能力。
董事会秘书及证券事务代表的联系方式如下:
联系电话:0591-87762758
传真:0591-87828800
电子邮箱:board@fz-profit.com
联系地址:福建省福州市闽侯县上街镇创业路 1 号德艺文创中心
邮政编码:350108
五、公司部分董事任期届满离任情况
本次换届选举完成后,骆念蓓女士、吴飞美女士不再担任公司独立董事及董事会专门委员会委员职务,亦不在公司担任其他任何职务。在公司担任独立董事期间,其未直接或间接持有公司股份,不存在应当履行而未履行的承诺事项。
上述人员在任职期间独立公正、勤勉尽责,为公司的规范运作和健康发展发挥了积极作用。公司对上述人员在任职期间为公司所做出的重要贡献表示衷心的感谢!
特此公告。
德艺文化创意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4 年 1 月 10 日
附件:高级管理人员及证券事务代表简历
1、欧阳军先生,中共党员,1972 年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居留权,厦门大学国际贸易专业毕业,本科学历,经济学学士。曾任福州市工艺品进出口公司职员,公司业务一部经理、副总经理;现任公司董事、总经理、福建德艺双馨商贸有限公司经理。
欧阳军先生与公司实际控制人、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目前直接持有公司股票 1,311,900 股,占公司总股本的 0.42%。欧阳军先生不存在《公司法》第一百四十六条规定的情形,没有被中国证监会采取证券市场禁入措施,没有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为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的情形,未曾受到中国证监会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纪律处分,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2、王斌女士,中共党员,1972 年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居留权,厦门大学国际贸易专业毕业,本科学历,经济学学士。曾任公司业务二部副经理、业务二部经理、总经理助理、董事会秘书、副总经理;现任公司董事、副总经理,福建德艺双馨商贸有限公司监事。
王斌女士与公司实际控制人、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目前直接持有公司股票 1,335,260 股,占公司总股本的 0.43%。王斌女士不存在《公司法》第一百四十六条规定的情形,没有被中国证监会采取证券市场禁入措施,没有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为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
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的情形,未曾受到中国证监会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纪律处分,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3、陈秀娟女士,中共党员,1976 年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居留权,本科学历,工学学士。曾任公司业务二部副经理、经理、总经理助理、研发创意中心副总经理。现任公司副总经理、德艺文创产业基地副总经理。
陈秀娟女士与公司实际控制人、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目前直接持有公司股票 902,000 股,占公司总股本的 0.29%。陈秀娟女士不存在《公司法》第一百四十六条规定的情形,没有被中国证监会采取证券市场禁入措施,没有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为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的情形,未曾受到中国证监会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纪律处分,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4、原静曼女士,中共党员,1977 年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居留权,本科学历,文学学士。曾担任福建汇达时装有限公司职员,公司业务四部副经理、经理、总经理助理,现任公司副总经理。
原静曼女士与公司实际控制人、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目前直接持有公司股票 711,000 股,占公司总股本的 0.23%。原静曼女士不存在《公司法》第一百四十六条规定的情形,没有被中国证监会采取证
券市场禁入措施,没有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为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的情形,未曾受到中国证监会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纪律处分,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5、谢欣欣女士,1989 年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居留权,本科学历。曾担任福建明胜展示制作有限公司会计,福建爱施迪通讯器材有限公司会计主管,福建天闽通信有限公司审计主管,公司内审部审计负责人、财务经理,现任公司财务总监。
谢欣欣女士与公司实际控制人、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其本人未持有本公司股份。谢欣欣女士不存在《公司法》第一百四十六条规定的情形,没有被中国证监会采取证券市场禁入措施,没有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为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的情形,未曾受到中国证监会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纪律处分,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6、吴艳菱女士,1988 年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居留权,研究生学历,具有深圳证券交易所董事会秘书资格。曾担任华映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证券事务代表、董事长助理,福建富兰光学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秘书,福建福光股份有限公司证券部部长,现任公司董事会秘书。
吴艳菱女士与公司实际控制人、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其本人未持有本公司股份。吴艳菱女士不存在《公司法》第一百四十六条规定的情形,没有被中国证监会采取证券市场禁入措施,没有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为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的情形,未曾受到中国证监会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纪律处分,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7、齐琳女士,1981 年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居留权,厦门大学工商管理及法律专业,本科学历,具有深圳证券交易所董事会秘书资格。曾担任国元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营业部综合经理,智领三联资产管理有限公司合规经理,福建纳仕达电子股份有限公司证券事务代表兼法务,现任公司证券事务代表。
齐琳女士与公司实际控制人、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其本人未持有本公司股份,不存在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的情形,未曾受到中国证监会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纪律处分,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