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德艺文创: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公告

公告日期:2023-02-28

德艺文创: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公告 PDF查看PDF原文
证券代码:300640  证券简称:德艺文创  公告编号:2023-018
        德艺文化创意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

              流动资金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 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德艺文化创意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德艺文
创”)于 2023 年 2 月 28 日召开的第四届董事会第三十次会议和第四
届监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在保证实施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资金需求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正常进行的前提下,公司使用不超过15,000 万元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期限自公司董事会批准之日起不超过 12 个月,到期将归还至募集资金专户。现将相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1、募集资金的基本情况

    2020 年 10 月 15 日,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出具《关于同
意德艺文化创意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0〕2586 号),同意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注册申请。公司向 18 名特定对象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 股)66,076,254
股 , 每 股 面 值 为 人 民 币 1.00 元 , 募 集 资 金 总 额 为 人 民 币
342,274,995.72 元 ,扣除与 发行有关的费用(含税)人民币12,717,153.88 元,公司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 329,557,841.84元。华兴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本次募集资金到位进行了
审验,并于 2021 年 3 月 16 日出具了华兴验字[2021]21004310026 号
《验资报告》。

    2、募集资金管理情况

    为了规范公司募集资金管理,保护投资者的合法权益,根据《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2022 年修订)》《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2023 年修订)》及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等相关规定,公司对募集资金采取了专户存储制度。公司及全资子公司福建德弘智汇信息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德弘智汇”)已与保荐机构、募集资金专户开户银行签订了《募集资金专户三方监管协议》。

    3、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由于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实际募集资金净额少于拟投入募集资金,为保障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顺利实施,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对募投项目中实际投入募集资金进行调整,具体如下:

                                                          单位:万元

 序      项目名称      项目总投资 预案拟投入 调整后拟投  实施主体
 号                                  募集资金  入募集资金

 1  IP 产品及运营中心  32,473.50  28,710.50  27,438.78  德弘智汇
    项目

 2  大数据营销管理平  4,083.30  2,517.00  2,517.00  德弘智汇
    台建设项目

 3  补充流动资金        3,000.00  3,000.00  3,000.00  德艺文创

 序      项目名称      项目总投资 预案拟投入 调整后拟投  实施主体
 号                                  募集资金  入募集资金

        合计          39,556.80  34,227.50  32,955.78    ——

  注:以上部分合计数与各加数直接相加之和在尾数上如有差异,是由四舍五入造成。
    二、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情况

    (一)募集资金暂时闲置原因

    鉴于公司募集资金按照计划分步投入使用,且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需要一定周期,根据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建设进度,现阶段部分募集资金存在闲置的情况。

    为了节约公司财务费用,公司在保证实施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资金需求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正常进行的前提下,决定将 15,000 万元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期限不超过董事会批准之日起12 个月。

    (二)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合理性和必要性

    为满足公司发展需要,提高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降低财务成本,优化财务结构,维护公司和股东的利益,公司拟使用不超过 15,000万元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期限自公司董事会批准之日起不超过 12 个月。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补充流动资金的时间不会影响募投项目的正常推进。

    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有利于满足日常经营需要,缓解公司流动资金的需求压力,增强公司的业务拓展能力和竞争力。同时,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有
利于提高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降低财务成本。

    (三)闲置募集资金补充流动资金预计节约财务费用的金额

    按照最新一期一年期贷款市场报价利率(LPR)3.65%计算,通过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时间,预期 12 个月可为公司节约财务费用约 547.5 万元,有效降低公司财务成本。

    (四)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承诺

    1、本次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补充流动资金仅用于与主营业务有关的生产经营,不得将闲置募集资金直接或者间接用于证券投资、衍生品交易等高风险投资,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和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

    2、本次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补充流动资金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进行,如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因实施进度需要使用资金,公司将利用自有资金或自筹资金及时将补充流动资金的募集资金归还至募集资金专用账户,以确保募投项目投资顺利进行。

    3、公司承诺将严格按照《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
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2022 年修订)》《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2023 年修订)》及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等规定,做好募集资金的存放、管理与使用工作。在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期限届满之前,及时归还至募集资金专用账户。

    三、前次使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情况


    公司于 2021 年 6 月 3 日召开的第四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和第四
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在保证实施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资金需求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正常进行的前提下,公司使用不超过 15,000 万元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期限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 12 个月。

    公司于 2022 年 6 月 1 日召开的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和第
四届监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延期归还闲置募集资金并继续用于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在保证实施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资金需求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正常进行的前提下,公司延期归还闲置募集资金 15,000 万元,并继续用于暂时补充流动资金,延期归还期限自公司董事会批准之日起不超过 6 个月,到期将归还至募集资金专户。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已将上述用于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闲置募集资金归还至公司募集资金专用账户,该资金的使用期限未超过董事会审议批准的期限。

    四、相关审批程序和审核意见

    (一)董事会审议情况

    公司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三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在保证实施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资金需求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正常进行的前提下,公司使用不超过 15,000 万元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期限
自董事会批准之日起不超过 12 个月。

    (二)监事会审议情况及意见

    公司召开第四届监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可以提高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降低公司运营成本,维护公司和股东的利益;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计划,没有与募集资金项目的实施计划相抵触,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进行,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事项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2022 年修订)》《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2023 年修订)》及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等规定,相关审议程序合法合规,我们同意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事项。

    (三)独立董事的独立意见

    独立董事认为:公司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2022 年修订)》《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2023 年修订)》及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等规定,有利于提高公司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降低公司财务成本,不存在与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计划相抵触的情形,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实施,也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损害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合法利益的情形。因此我们同意公司使用不超过 15,000 万元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期限自董事会批准之日起不超过 12 个月。

    (四)保荐机构核查意见

    保荐机构认为:公司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事项,已经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审议批准,独立董事亦发表明确同意的独立意见,履行了必要的审批程序。公司本次使用不超过人民币15,000 万元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期限自董事会批准之日起不超过 12 个月,有利于提高公司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降低公司财务成本,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等有关规定。受新冠疫情影响,公司 2020 年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投入进度缓慢,随着新冠疫情逐步稳定,公司将进一步推进项目建设进度,本保荐机构持续关注公司募集资金的使用,督促公司规范使用募集资金。综上,本保荐机构对公司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事项无异议。

    五、备查文件


    1、德艺文化创意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三十次会议决议;

    2、德艺文化创意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决议;

    3、德艺文化创意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第四届董事会第三十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4、兴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德艺文化创意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核查意见。

    特此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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